《慧说财税》第46集:案例分享,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中)

原创 邓醒文老师 桃园慧客 2020-07-15
A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有2个自然人股东,甲股东占比40%,乙股东占比60%,目前A公司账面上盈余公积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0万元。

由于内部问题,甲股东退出,把股权出让,转让作价500万元。

请问:甲股东转让股权退出经营该如何纳税?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就有权按照净资产核定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净资产核定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1000+2000+3000万元)*40=2400万

2、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1000万元*40%=400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2400万元-400万元=2000万元

4、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2000万元*20%=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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