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奇案:十余名盗贼杀害了一名千户,证据全无,知府连环计破案

时间:明朝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

地点:南直隶凤阳府。

案件:朝廷武官回乡祭祖被杀,由于案发时间是在晚上,人证物证通通没有,凶手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破获难度非常之大,但是知府却用他的智慧,不费一兵一卒,在几天之内将所有盗贼抓获归案。

有一条路,距离凤阳城大约十里距离。一对父子在这条路上行走,他们手里都牵着驴。父亲大约40岁,曾是正六品武官,官职是名军卫百户,他叫赵长寿。现在他刚刚升了官,成为从五品副千户。儿子叫赵集,刚满20岁,是一名军人。

明朝的百户为112个人,跟现在的连长官职差不多。虽然他是正六品,但是比正七品的知县地位低很多。千户为1120人,由一名正千户和两名副千户管理。正千户是正五品,副千户是从五品。百户和副千户的品级看起来相差不大,但实际上却差之千里。为什么呢?因为百户不能承袭,千户是可以承袭的。所以,在明朝能够官至副千户,那可是一大喜讯啊。

如今赵千户刚刚升了官,他就准备带着儿子把这个喜讯传回老家。那时候的人都比较迷信,他觉得能升官都靠祖宗保佑,所以这次回去他还要祭祖。把这些事办完,他们还准备去北京办理官职承袭事宜。当然了,他儿子也要亲自前往,毕竟官职承袭是大事,总要确定身份才行。

由于路途遥远,加上要办的事情很多,所以他们带了很多银子。由于他们都是军人,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在军队,所以到民间活动的机会就比较少。换句话说,就是江湖阅历比较浅,对江湖险恶认识不足。这父子俩在路上,花钱毫不隐蔽,出手也比较阔绰。不知不觉中,他们就吸引了盗贼的目光。

此时离凤阳城还有十里路,天就快黑了,他们打算赶到凤阳城去住宿。突然,十几个盗贼出现在他们眼前。这赵千户会武功,所以他毫不畏惧,拔刀就上。没想到,这些盗贼十分凶悍。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在十几名盗贼的围攻之下,赵千户被乱刀砍倒,其中一名盗贼拔刀将他杀害。

他儿子赵集武功比较低微,眼看父亲被砍死,他自知不敌。就把行李丢到地上,然后转身就跑。强盗抢劫主要是为了钱,只要有钱就行,他们对杀人的兴趣不是那么大。看到赵集丢下行李跑了,也就任由他去了。

直到盗贼走了之后,赵集返回案发地点。经过仔细观察,确认贼人已经走远,他才跑到父亲身边,然后高声呼喊救命。村民闻声赶到,但是他们却说,这里离凤阳城比较近,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盗贼抢劫,所以他们并不知道这些盗贼来自何处。

有的村民说,可能是这对父子露了财,才让盗贼一路跟踪至此。盗贼见四下无人,便行抢劫之事。赵集见村民不知情,他感到很无助。第二天早上,他就到凤阳府衙,报告盗贼抢劫杀人一事。恳求衙门将盗贼抓捕归案,为父亲报仇雪恨。

当时的凤阳知府是刘安,他在嘉靖五年考中进士,在南京当过工部主事,后任职河南道御史。后来有一次,他在写给皇帝的奏折中,批评皇帝对大臣过于吹毛求疵。嘉靖皇帝就让锦衣卫让他抓捕,经过一番拷问之后,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批评皇帝这种行为,还是有点胆大妄为,于是就把他下放到江西余干县,当了典史。

虽然被贬官,但是他在工作中依然很努力。余干县不是经常发生水灾吗?他就带领老百姓修筑堤坝,为余干县抗洪救灾作出了杰出贡献。这些事迹,至今仍然被人们所称颂。由于政绩不错,朝廷就把他升为长沙府同知。嘉靖十六年,他再次升官,到凤阳做了知府。

为什么要介绍这个人呢?只是想告诉大家,这个刘知府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可谓见多识广。现在赵集前来告状,但是什么证据都没有,就说凤阳出现盗贼杀人劫财之事。凤阳在明朝的地位还是很高的。由于这里风水很好,朱元璋曾在此建立中都,这里是达官显贵的聚集之地,怎么会有盗贼呢?

赵集言词恳切,说谎对他并没有好处。他的父亲赵千户也确实被人杀害,这凤阳府的盗贼哪来的呢?这人海茫茫,怎么才能揪出这些盗贼呢?

经过反复思索,刘知府心生一计,他佯装发怒道:“你是故意说谎的吧?这凤阳府哪来的十几个盗贼?就算有人劫你们的财,一两个还可能,怎么可能那么多人呢?按你所说,事情发生在晚上,黑灯瞎火的你能看清楚吗?你父亲和歹徒打斗,你不去帮忙,反而逃走,置孝道于何地?你父亲遭人杀害,你又没有看清面目。就凭你一人之言,却要牵连众多的人,着实可恶。属下听令,给我把这人关进大牢。待我查明真相,定严惩不贷。”说完之后,衙役就把赵集押走了。

赵集被带走之后,刘知府又想出一计。他让书吏写布告,就说:赵集控诉的人很多,有的可能真的参与过案件,有的也可能是冤枉的。让控诉的人自己到衙门来解释清楚,只要解释清楚了就无罪,如果不来的就是做贼心虚。衙门将按照名单进行拘捕,然后给予严惩。

书吏也不知道有哪些名字,就大概写了一个报告,让刘知府过目。刘知府让他再加一句,就说主动澄清者,不追究责任,赏一贯钱。他让书吏写好之后,盖上官府大印,便拿到闹市张贴。

赵集其实并不知道盗贼的姓名,他的状纸上根本就没有名字。那刘知府又哪来的名单呢?很明显,他就是在利用盗贼心虚的特点,让他们自己暴露目标。

他的这个计谋收效奇好,有很多平时有劣迹的人,都前来陈述。因为他们害怕自己被列入名单,如果不去解释的话,很可能就会被官府抓住。刘知府也说话算话,简单问了几句,还给他们发了一贯钱,就放了。

当看到官府说话算数时,有些劫匪就心动了。在那晚的劫匪里面,有一个叫向金的人。因为他确实参与抢劫,所以他感到很害怕。向金知道,赵集曾向村民打听劫匪的下落。他在这一带作恶多端,得罪的村民很多,所以他害怕别人把他给供出来。官府的布告只有三天时间,如果这三天过了,这个“免责发钱”就没有了。如果到时候被抓住,一定会按照抢劫杀人来处理,到时候恐怕自己性命难保。

向金就来到了官府,他说:“之前曾得罪过里长,现在本地又发生了抢劫杀人案。他担心里长会把他列入名单。今天在集市看到官府的布告,于是就过来解释一番。”

短短三天时间,就有十几个人前来解释。刘知府非常高兴,他心里面想到:“这些来衙门解释的人里面,一定会有真凶,不然他们为什么如此猜疑呢?这人是来了,但是没有证据啊!俗话说,抓贼抓赃,现在只要找到赃物,就可以将他们绳之以法。”经过一番思考,他又想到一计。

刘知府悄悄地把赵集召到衙门,然后对他说:“现在有十几个人来解释,明天你就可以出来指认,你要求他们归还抢走的东西,但是不能提到他们杀人的事,本官自有处理。”

到了第二天,刘知府将那十几个人带到公堂,让赵集出来指认。但是赵集却说:“当时是晚上,四处一片漆黑,我没看清楚啊。我本来是想和父亲进京,想靠着他弄个官职。现在他死了,就要服孝三年,所以在这三年之内都不能去京城。我现在身处异乡,身上又没有钱,回去不了了。请大人找他们要些盘缠,如果能回到老家,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要是在这里等破案,还不知道等到何年何月。抓不抓凶手已经不重要了,只想拿回一些财物。”

听了赵集的话,刘知府就对这些人说:“里长和甲长把你们报上来,就说明你们和此事或多或少都有些关系。现在赵集也很可怜,不如你们每人出钱二两让他回家,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刘知府话刚说完,大多数人都不同意,向金就说花钱免灾。经过一番游说,这些人都答应了。刘知府见状,就让官差跟着他们去找银子,从早上到中午终于把钱凑齐了,然后交到衙门。刘知府让赵集认赃,看看其中有没有被抢走的银子。经过一番辨认,他发现有二两银子,正是他的。为了防止丢失,古人一般都会在银子上做记号。仔细查证之后,这银子出自向金。见赃银已经出现,刘知府又想到一计。

既然赃银出自向金,那就该找他问话了,刘知府告诉他:“说出同伙,让这些人每人出银二两,这事儿就到此为止。”向金觉得也就是钱的问题,对他们杀人一事只字不提,所以就说出了十几个人。刘知府就命人,把这些人全部抓来,然后大刑伺候,让他们从实招供。向金这才知道,刘知府在使诈,但是已经晚了。

刘知府派衙役到向金家里去搜查,找到了那些被抢走的银子。虽然只有六七成,但是充当证据也是绰绰有余。此案的重点不是钱财,而是人命。现在赃物找到了,但是人命案还没了结。刘知府将这十几个人分开关押,然后逐一审问,案情终于真相大白。

这父子二人平时在卫所有兵丁伺候,过得也比较奢侈。这次准备回乡,带了大量的银两出来。由于江湖经验不足,他们一路上吃喝都是挑好的买,所以就被人盯上了。这向金本来是个小偷,他看到这二人的包裹比较重,知道里面有很多银子。他一路跟踪赵家父子,想找机会偷过来。不过这赵长寿步伐刚劲有力,很明显是练家子。他们对包裹看得紧,住宿都是单独的。向金找不到机会下手,他就找人假扮商贩,打探这二人的行迹,知道他们将会去凤阳府。于是就召集同党,然后就有了凤阳城外打劫一事。

本来到凤阳的路上有一间客栈,平时来往的人比较少。向金等人本想在那里动手,已经设好了埋伏。但是父子俩嫌条件差,竟然马不停蹄地往凤阳赶。向金估计,这两个人大约晚上才能到凤阳,所以他们又改变了埋伏地点,到离凤阳十里的松树林埋伏,因为这里很少有人来。

等了很久,这俩人终于来了。此时天已经黑了,向金带领他的同党就冲出来,本来他们只想抢东西,对杀人不感兴趣。但是他们没想到,赵长寿竟然敢动手!所以他们集中火力,刀枪棍棒一起往赵长寿身上招呼。本来赵长寿功夫也不错,但是一个打十几个还是有点问题,就被众人砍伤倒地。向金提刀上去,一刀就把他杀了。

赵集看到抢劫,他就不顾父亲死活,扔掉包裹拔腿就跑,也算不上什么孝子。直到贼人走了以后,他才回到案发地点。像这种情况,刘知府本来可以不管。但是他却凭着一番计谋,将贼人诱引出来。案子都查了一大半,自然也不可能中途而退。等到向金等人把银子还给赵集以后,他又想出一计,于是他便暗示赵集请求将凶手正法。

赵集这个人只是胆子小,但是却并不是对他父亲完全没感情。父亲的死让他感到很伤心,所以他含泪哭诉:“钱财乃身外之物,现在大部分的银子已被追回,剩下的要不要也无所谓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请大人做主,将凶手正法,若能得报大仇,死亦足矣。”

刘知府略作思索,假意说道:“你之前不是说拿回银子就行了吗?现在银子拿回来了,你就应该知足了,为何却要惩办凶手?若按照法律判决,这十几个人都要斩首,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要不只把首犯向金斩首,这样行不行?”刘知府话虽这样说,但其实他又想到一个计谋。

赵集就回答:“既然法律都说这些人该杀,如果大人不这么处理,是不是违反法律了?就算大人有慈悲之心,这案子到了上级也会追究的。到时候再给大人弄个失察之罪,这不是就连累你了吗?”刘知府想了想,也对。如果他真的将这些犯人都宽恕了,那罪责就太大了,放走十余个盗贼,他自己都会被斩首。

刘知府说这话并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想让这些盗贼知道。他本来想放过他们,但是受害者不同意,国家法律也不可能同意。所以呀,他是迫不得已。本来这些人是贼,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但是,人以信为本,人无信不立,哪怕这些人是贼,其罪当诛,他也不能做一个背信弃义的人,所以他就和赵集演了一出双簧。这戏也演完了,他就按照法律进行了判决,将这些人全部判为斩首。

这个案子本来无凭无据,被害人也不认识凶手,侦破的难度就非常之大。大多数的官员都忌讳他们的辖区出现盗匪,因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们很可能就做不了官了。朝廷会让他们限期破案,如果抓到了还好,要是抓不到的话,这名地方官就会被刑部论罪。刘知府甘冒丢官的风险,用他的智谋将案件破获,在官员里面是很负责任的。

盗贼人数众多,他们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如果正常抓获,他们一定会矢口否认。但是刘知府将他们分开提审之后,就让他们产生了猜疑,然后被逐一攻破。刘知府的破案方法,在当时评价是非常高的。那时的评价是这么说的:“不三日,而盗已得,虽如神之判不过如是也”。

从现代犯罪心理学来讲,凡是有过犯罪行为的人,自己的心理上都会留下阴影,从而影响他们的言行。这些言行会让他们露出破绽,就看侦破人员是否能发现,并加以利用。这个案子的破获,可以说极具智慧,是很好的刑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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