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山西省府、直隶州、县行政区划
清朝山西省有府九,曰:太原、平阳、潞安、汾州、大同、朔平、宁武、泽州、蒲州;有直隶州十,曰:辽州、沁州、平定州、忻州、代州、保德州、解州、绛州、吉州、隰州。总领散州六、县九十。
太原府(领州一、县十一)
领州一:岢岚州;领县十一:阳曲、太原、榆次、祁县、太谷、徐沟、清源、交城、文水、岚县、兴县。
领州一:岢岚州;领县十一:阳曲、太原、榆次、祁县、太谷、徐沟、清源、交城、文水、岚县、兴县。
平阳府(领州一、县十一)
领州一:霍州;领县十一:临汾、襄陵、洪洞、浮山、赵城、太平、岳阳、曲沃、翼城、汾西、灵石。
潞安府(领县八)
领县八:长治、长子、屯留、襄垣、潞城、黎城、壶关、平顺。
汾州府(领州一、县七)
领州一:永宁州;县七:汾阳、平遥、介休、孝义、临县、石楼、宁乡。
大同府(领州二、县八)
领州二:应州、浑源洲;领县八:大同、怀仁、山阴、灵丘、广灵、广昌、阳高、天镇。
朔平府(领州一、县四)
领州一:朔州;领县四:右玉、马邑、左云、平鲁。
宁武府(领县四)
领县四:宁武、偏关、神池、五寨。
泽州府(领县五)
领县五:凤台、高平、阳城、陵川、沁水。
蒲州府(领县六)
领县六:永济、临晋、虞乡、猗氏、万泉、荣河。
直隶辽州(领县二)
领县二:和顺、榆社。
直隶沁州(领县二)
领县二:沁源、武乡。
直隶平定州(领县三)
领县三:寿阳、盂县、乐平。
直隶忻州(领县二)
领县二:定襄、静乐。
直隶代州(领县三)
领县三:五台、繁峙、崞县。
直隶保德州(领县一)
领县一:河曲。
直隶解州(领县四)
领县四:安邑、夏县、平陆、芮城。
直隶绛州(领县五)
领县五:闻喜、河津、稷山、绛县、垣曲。
直隶吉州(领县一)
领县一:乡宁。
直隶隰州(领县三)
领县三:蒲县、大宁、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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