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可走协同处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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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渗滤液,最早的理解是基于垃圾填埋过程中,由于挤压和生物发酵的作用,垃圾中的水份从垃圾中渗出而得到的一种液体污染物,而现在,垃圾渗滤液是一个更广泛的名词,比如垃圾中转站的压缩转运也会产生垃圾渗滤液,垃圾焚烧厂的焚烧料坑也会产生渗滤液等等。
国内大部分垃圾处理设施都配备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国内通用的工艺就是“双膜法”,即微生物膜反应器+物理膜过滤,渗滤液处理的雏形也是参照市政生活污水处理的工艺技术路线所设计,或者说,垃圾渗滤液本来就是浓缩版的市政生活污水,都是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生活垃圾的附属产物。为什么垃圾渗滤液不入市政污水场直接处理呢?
以北京市为例,一天0.8万吨左右的垃圾渗滤液为何不能稀释到500万吨的生活污水中去处理?主要原因是几十年前的垃圾填埋场并没有现在管理这么规范,进场垃圾可能含有各种垃圾来源,比如工业、医疗、畜禽、餐厨等等,这些垃圾渗滤液的成分复杂,甚至含有大量的高危污染物质,对市政污水处理的冲击很大。为了规范这个现象,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和管理政策,首先禁止生活垃圾填埋场接纳非生活垃圾,其次规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必须建设自己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而且对出水标准做了明确要求。此后,中转站、堆肥厂、垃圾焚烧厂等都出台了环境控制标准,各个设施基本都配备了单独的渗滤液处理站。
第一个国家层面强制执行的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是GB16889-1999,该标准对垃圾填埋场的选址、防渗、导气、排水、进场垃圾性质等做了明确规定,让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走上正轨。其中对污水的排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一就是垃圾渗滤液不处理不能直接外排;第二,处理后的外排水依据外排去向(地表、河流、市政管线)设定污染物控制限值,包含悬浮物、BOD、COD、氨氮、大肠菌值五项,这是规范垃圾处理行业的里程碑事件,各地的垃圾填埋场随后开始陆续建设渗滤液处理站,工艺设计以生物处理为主,代表的有氧化沟和活性污泥法等,出水标准基本按照三级标准设计,处理完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2008年是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一个分水岭,因为08标准的实施,代替了GB16889-1999,GB16889-2008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二是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三是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四是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五是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六是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最重要的是垃圾渗滤液排放提标,也就是业内人常说的新排放限值,污染物控制指标增加很多,COD从1000提标到100。水质指标提标后,传统的生物法已经不能满足处理要求了,所以从2008年开始,物理膜过滤登上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历史舞台,但成本较高,而且依靠进口技术,对这个行业的影响不小。
短评:垃圾填埋场产生渗滤液不可避免,必须予以妥善处理,直排会严重影响地表或地下水质。首先是建设完整的渗滤液收集系统,防止污染地下水;其次是给收集到的渗滤液找出路,至少有两个选择,一是就地处理,达标后排入周围的地表水系;二是国外常见的,外运到市政污水处理厂协同处置。国内外的市政污水处理厂都面临着进水COD不够的问题,甚至要补充碳源,而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像“工业味精”一样有计划的少量添加进去,既消除了环境隐患,又提高了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一举两得。办法是在污水处理厂新建一个垃圾渗滤液存储池,再用计量泵提取、添加。只要将协同处置的垃圾渗滤液量控制好,市政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水质是有保证的,微量的重金属、有机物也不会影响活性污泥的生长。对生态环境问题,我们要提高协同、系统思维能力,善架桥梁,找到效果好、成本低的路径,殊途同归,而不是局限于单兵作战、各自为战。尤其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国外协同处置的经验很丰富,要打破行业壁垒,大胆借鉴。

作者:罗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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