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英“商业访问”- 什么能做/不能做? 即使“免签”也要注意这些!
来英参加会议/开会,研讨会/商讨会,面试;
做一次性或短系列的演讲(不可以是具有商业利益的演讲,例如主办方不可从中直接盈利);
谈判/协商并签署合同或协议;
参加“以宣传为目的”的商品展销会(Trade fairs),不可以在场直接贩售/卖起商品;
实地查访、实景调研(例如买房前,亲自来看房);
为英国海外/境外的工作(雇主)来英国“搜集信息”(比如老板有意来英国投资、开分部,事先派员工来英国出差考察);
来为英国的客户进行解说和介绍(但后续的相关工作-相关商业行为和交易,必须是在英国境外完成),也就是不能直接在英国境内工作;
受雇于海外公司(如母公司)的职员,来到英国的分部/子公司,可以基于特定的公司内部项目,来到英国为英国当地的职员进行以下活动:
提供建议和咨询;
解决(面临的)问题;
提供培训;
分享相关技能和知识;
如果当事人是内部审计师(Internal Auditor),也可能允许在英国分部从事特定监管或财务审计;
受雇于英国境外制造商或供应商的雇员,在该制造商/供应商有和英国当地公司,存在订购合同/进货合同、供货合同或(机械)租让合同的前提下,该境外雇员可允许来到英国为其客户(也就是英国当地的公司),进行相关的(器械等)安装、拆卸、维修或提供相关技术建议等服务工作;
境外当事人-如果是一间英国“出口公司”的客户,可被允许来到英国,监督相关产品/服务的生产和出口流程,确认该商品/服务符合客户的需求(有点像客户方派出的“质检员”);
当翻译或口译员(例如为拜访英国的老板,提供翻译);
为拜访英国的人(例如老板或主管),担任私人助理或保镖;
旅游团导游(必须是受雇海外公司,非英国本地公司);
为特定活动/报道来访的记者、通讯员、监制人、新闻摄影师;
参与一次性(特定)考古活动的考古学家;
受雇于海外院校的教授/讲师,陪同学生来到英国“校外教学”;
市场研究员或分析师,为海外雇主来英进行特定的“市场调研”;
来自英国海外的医学、牙医或护理毕业生,可能允许来到英国从事以下培训:短期临床志愿实习(Clinical attachments)、牙医观察实习(Dental observership)-必须是无偿(Unpaid)实习且不可参与病患的治疗(只能在旁观察并学习),并且需要符合移民法Appendix V:Visitor之V 11.1的相关要求;
同时,上述第一点医疗护理类当事人,还需要通过以下英国测试/考试:PLAB(专业和语言评估委员会)或OSCE(客观结构化临床检查)考试;
在受雇于海外公司的雇员,在其国家(母国)无法获得特定培训的情况下,如果该培训对于其工作/职业是必要的,可以来英国接受该特定培训;
受雇于英国海外“培训公司”的雇员,可为全球化/国际化的客户,为其公司提供英国分部职员的培训(培训合同必须是在英国境外签署,例如该国际化公司的母公司在中国,和中国的培训公司签署,然后培训公司派人来到客户的英国分部,对其英国职员进行相关培训);
科学与学术方面:
科学(研究)家可以:为特定研究项目,来英搜集研究所需的相关资料,或进行独立研究(须是受雇于英国海外的单位);
科学(研究)家也可以:来英为国际研究项目(该项目须由英国主导),分享专业知识或提供相关研究建议(但不可直接在英国本地进行研究工作);
学者(Academics)可以:参加正式的“交换工作”项目(和英国对应职员),在公假期间来英进行自主研究项目,如果当事人是医疗权威人士(名医)也可以来英短期研究、提供临床教学等(其研究和教学量不可以等同一个正职工作);
法律方面:
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可以(来英)上英国法庭作证,其他证人如果受到英国法院传唤,也可以来到英国上庭作证;
英国海外的律师,也可能为英国当地客户,提供特定的国际诉讼或国际交易服务;
艺术方面:
艺术家、音乐家或艺人:可以来英做个别表演或巡演(当中的其中一站),参加比赛或征试(如试演、试唱),展示个人形象或参加宣传活动(例如为了某部电影,进行宣传),参加《Appendix Visitor: Permit Free Festival List》列出的“许可”文化活动或艺术节等;
上述艺术家或艺人的团队成员,也可允许共同参与相关活动;
受雇于海外公司的剧组/摄制组,可以来访英国为特定摄制进行拍摄;
宗教方面:
英国海外宗教人员,可允许来访英国:布道或进行教牧工作;
运动方面:
专业运动员可来英参加运动比赛或项目,或为该比赛或活动进行宣传;
在没有付费观众的前提下,也可参加并进行预赛/选拔赛;
非受雇于英国机构的前提下,可来英国进行短期训练;
或者参加业余队/俱乐部来增加(练习)经验;
上述“运动员”的团队成员(例如防护员、教练)也可陪同参加以上活动或项目。
丽莎总结:
综合以上来看,不难发现,对于持有“访问签证”入境英国进行商业活动的人来说(不论当事人属于“免签”或需要事先申请“普通访问签证”的人),除了可以从事的“商业活动”是有限制的之外,这些“访问人”以及其所从事的“活动”-基本都不能够由英国当地的机构或公司买单,也就是当事人需要受雇于英国境外/海外的公司,并且由英国外的资源来出钱。
简单的说,这些“商业访问”不应该构成当事人在英国工作(如:当事人并非受雇于英国雇主、不是为英国公司工作,并且来访时间也不应该“不合理”过长停留等等...)
此外,不论是对于“免签”或者需要并已经申请到“访问签证”的当事人,不论是单次来访英国,或者/并且“每12个月内”在英国停留的时间,一般最多不可以超过180天,也就是差不多6个月的时间(这里我们不延伸探讨“新冠疫情”的特殊情况);
但即便如此,当事人不论申请签证或者入境的时候,对于自己的来访目的和预计停留时间,都应该真实且明确地告知移民局。
我们认为,即便移民法所允许的停留上限是6个月,但当事人也不应该“不合理地”过长停留(比如该项目只需花费15天至一个月,当事人在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硬要待满180天)-这样也是会引起移民局的怀疑,对于当事人的申请(甚至入境)不利的。
→ 文末:给大家额外补充“中国签证中心”的最新消息!
根据中国驻英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Chinese Visa Application Service Center)宣布:
自2021年4月27日起,中国签证中心将“加开”服务时段,为每周二和周四,英国时间9:00至14:00(这代表,开放时段比原来的只有每周二,又多了一天!)
签证和认证申请的受理时间为7天(包括递交申请当日),取证时间为周二或周四(9:00至14:00)。
不过,目前还是没有加急服务。邮寄回邮服务为2周(包括递交申请当日)。
(如使馆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受理时间将延长,取证时间将由签证中心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