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定书专家组论文,关于WTO争端解决机构对“立法沉默”之含义推定

WTO争端解决机构对“立法沉默”之含义推定——评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专家组基于上下文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1.3段之解释作者:苟大凯,载《国际贸易》2011年第10期,第64-67页就WTO争端解决实践看,“立法沉默” (omission,silence,absence)实际上是指这样一种法律现象,即对于某一情形现行WTO法律体系没有作出明文规定.如果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履行争端解决职责时遇到这样的现象,就会采用一定的推理方法或者法律原则,推定出立法沉默的真实含义.而对立推理( argumentumecontrario)作为解决不为现行某一法律体系所涵盖的问题的方法经常被使用于法律领域,WTO争端解决机构也不例外.所谓对立推理,是与类比推理相反的推理方法,即,某规则R适用于某情形X,因某情形Y与某情形X之间没有相似之处,所以,某规则R不适用于某情形Y.笔者注意到,近期中国卷入的两起WTO争端诉讼案件都涉及对立法沉默含义的推定以及对立推理方法的运用问题.一是,中国诉美国对华某些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 WT/DS379),涉及对WTO相关协议在“双重救济”问题上的立法沉默含义推定.二是,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WT/DS394.WT/DS395.WT/DS398.以下简称原材料案),涉及到对WTO相关协议在“援引GArIT1994第20条作为中国违反其出口税承诺的抗辩”问题上的立法沉默的含义推定.这两起案件中WTO争端解决机构对相关立法沉默含义的推定对于中国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影响颇大.2011年3月散发的中国诉美国对华某些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上诉机构报告否定了该案专家组报告在“双重救济”立法沉默含义推定上进行的“机械的对立推理”,明确提出了相应的推定标准.而今年7月出炉的原材料案专家组报告针对WTO多边协议在“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作为中国违反其出口税承诺的抗辩”问题上的立法沉默大量存在立法含义推定现象,其结果极不利于中国.本文拟对该案专家组报告有关《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在其自身语境下、在《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语境下以及在其他WTO多边协议语境下在“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作为中国违反其出口税承诺的抗辩”问题上的立法沉默的含义推定的裁决进行评价,以期对该案的上诉有所助益.一、WTO争端解决机构对立法沉默之含义推定实践及标准中国诉美国对华某些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可以认为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立法沉默的典型.该案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两个问题上的立法沉默作出了含义推定.(1)关于《SCM协议》第19.3条和第19.4条对于“双重救济”的立法沉默.专家组认为,作为《SCM协议》第19.3条和第19.4条上下文的GA论文范文1994第6.5条将其禁止双重救济的范围限制在针对出口补贴的情形.而《SCM协议》第19.3条和第19.4条如果要禁止针对国内补贴的情形出现的双重救济,也应当如同GArIT1994第6.5条针对出口补贴的情形出现的双重救济那样,明确地表示出来.然而,《SCM协议》第19.3条和第19.4条对于双重救济问题却保持沉默( silent).这样,专家组采用对立推理,得出了《SCM协议》第19.3条和第19.4条并不调整双重救济问题的结论.但是,专家组的该做法被上诉机构裁定为“机械推理”.(2)关于《SCM协议》在调整针对非市场经济成员方同时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出现的“双重救济”上出现的立法沉默.《论文范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守则》第15条要求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要么采取反倾销措施,要么采取反补贴措施,即明文禁止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同时采取两种贸易救济措施,而后来取代《论文范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守则》并成为WTO一揽子协议之一的WTO《SCM协议》却没有明确规定针对非市场经济成员方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纪律.据此,专家组认为《SCM协议》在调整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时出现的双重救济问题上形成立法沉默(omission)并采用对立推理指出,如果《SCM协议》禁止双重救济的话,会如同其前身《论文范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守则》第15条那样明确写入《SCM协议》,最后做出《SCM协议》并不禁止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时出现的双重救济的裁决.而上诉机构则认为, 《论文范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守则》第15条禁止的情形远不止“双重救济”这一种情形,因为它禁止同时适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不问是否抵消了同样的补贴情形.而在《SCM协议》里类似《论文范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守则》第15条的条款的立法沉默(absent),就不能够解释为WTO成员方试图从《SCM协议》中排除一项内容更为狭窄的不同义务,比如禁止“双重救济”.该案上诉机构在否定了该案专家组报告在“双重救济”立法沉默含义推定上所进行的“机械的对立推理”的同时,明确提出了相应的推定标准.上诉机构报告指出:“尽管立法沉默( omis-sions)确有其含义,但是,立法沉默在不同的语境下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并且,就立法沉默自身而言,并非必然是决定性的.”据此,立法沉默含义推定标准涵盖以下几个要素:(1)立法沉默具有含义.立法沉默一定具有某一含义,它绝不是“出于意外或者出于疲惫不堪的谈判者或者心不在焉的起草者的疏忽大意”. (2)立法沉默在不同的语境下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这就告诉我们,对于立法沉默的含义推定,语境主义或者整体主义的解释方法极为重要.(3)立法沉默本身对于含义推定不是决定性的.也就是说,并不排除对立法沉默推论得出的结论被采用其他解释方法所得出的结论所取代的可能性.二、原材料案专家组基于上下文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1.3段之解释(一)以《中国入世议定书》为上下文原材料案专家组报告指出,《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1段和11.2段均存在“符合GA论文范文1994”的字眼,而在第11.3段,该措辞就消失了,并且也没有使用如第5.1段“在不影响中国以与《WTO协定》的方式管理贸易的权利的情况下等”那样的措辞.专家组据此认为,在三个连续的条款中措辞的差异乃是中国与其他WTO成员方精心选择( deliberate choice)的证据,其效力应予尊重.并得出结论,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不适用于《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专家组又进一步指出,假设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适用于中国出口税承诺, 《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或其他条文会明确规定.专家组还特别指出这样的一种选择,即,可以采用将出口税承诺纳入中国GA论文范文1994承诺减让表的方式来表明对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的可援引性.如果将出口税承诺写入中国GA论文范文1994承诺减让表,这样就可以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作为违反出口税承诺的抗辩了.但是,中国与其他WTO成员方没有选择这样做.总之,专家组采用对立推理的方法( on contrario)在《中国人世议定书》自身语境下将第11.3段有关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的立法沉默推定为“不得援引”.(二)以《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为上下文原材料案专家组报告指出,《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第155段、156段与《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承诺内容相同,而155段、156段没有任何明示或者暗示地涉及违反这些承诺可否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作为抗辩的问题.尽管该两段不构成WTO多边协议的内容,但是构成《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条的法律上的上下文.专家组指出,在谈判的时候中国与其他WTO成员方原本可以写入可以援引C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的内容,但是,显然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对此,专家组特别指出,在数量限制的使用问题上,《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第164段、165段就明确写入了可以援引WTO多边协议或者《中国人世议定书》作为违反数量限制承诺的抗辩.总而言之,专家组根据作为《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上下文的《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的相关内容,推定在违反第11.3段承诺时不得主张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作为抗辩.(三)以其他WTO多边协议为上下文专家组首先指出,《建立WTO协定》不存在统一适用的例外规定( general unbrella exception),WTO多边协议的每一协议各有其例外或者弹性规定.GA论文范文1994的其他条款可能关涉出口税,但是无一载有与《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相同的有关出口税纪律的内容,无一提及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论文范文议定书:加拿大:退出论文范文议定书

紧接着,专家组报告特别讨论了在WTO多边协议体制内,对非GA论文范文1994规定的违反可否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作为抗辩的问题.专家组指出,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这样的措辞表明其中的例外规定只与GA论文范文1994有关,而与其他多边协议无关.不过,专家组认为通过交叉引用( cross - refer-ence)可以将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纳入其他WTO多边协议之中.比如,《TRIMs协议》即是如此.但是,专家组特别强调,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适用于《TRIMs协议》并非基于其本身,而是基于《TRIMs协议》里有这样的规定.最后,专家组报告列举了自身载有例外规定或者弹性条款的WTO多边协议,比如,《GATS协议》、《TRIPS协议》、《TBT协议》、《SPS协议》等.专家组据依据上述分析认为,假设《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有意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作为抗辩,即应写进表明两者之间关系的措辞.但是,《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中并不存在这样的措辞.三、批驳与评价首先,我们讨论原材料案专家组对《中国人世议定书》语境下第11.3段立法沉默的含义推定存在的问题.《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1段、第11.2段、第11.3段虽然具有顺序性,但是从规范性质上讲,都属于义务性规范,因为都使用了“应当” ( shall)的措辞.从内容上看,第11.1段规定的“国家主管机关或者地方主管机关实施或管理的海关规费和论文范文”以及第11.2段规定的“国家主管机关或者地方主管机关实施或管理的海关规费和论文范文的国内税费,包括增值税”等内容也是GA论文范文1994所调整的内容,所以,第11.1段和第11.2段要求中国在履行相关义务时“符合CA论文范文1994”自然是应有之义.换言之,鉴于第11.1段、11.2段并未赋予中国超出GA论文范文1994之外的义务,只是重申WTO成员方CA论文范文1994项下应当一体遵行的一般义务.从立法技术上讲,第11.1段、第11.2段就采用了准用性规范的立法形式,中国在履行相关义务时援引CA论文范文1994即可.而第11.3段赋予中国的出口税义务属于“WTO超义务”(WTO - plus obligations),该义务并不存在于GA论文范文1994之中,加之,《中国人世议定书》附件6列举的产品清单并未放人中国的GA论文范文1994承诺减让表里面,如果在《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里如同第lI.1段、第11.2段一样也写入“符合GA论文范文1994”的字眼,显然,是违背逻辑的.退而言之,即使要表达第11.3段义务的违反可以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的立法意图,也不可能以“符合CA论文范文1994”的措辞为之.总之,如果采用“符合GA论文范文1994”的用语就会违背立法逻辑,正如专家组自己所言,《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所调整的出口税内容“排他性地出现在《中国人世议定书》之中”.有趣的是,在处理《中国人世议定书》与其他WTO多边协议的关系问题上,《中国人世议定书》第5.1条就出现了上述逻辑问题.对此,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第5.1段的限制性用语即是《中国人世议定书》糟糕的起草行文的另一个例子.第5.1段规定了中国主要的贸易权承诺,该承诺属于“WTO超义务”,因为CA论文范文/W TO针对一切货物都允许实行国营贸易的.因此,只要作出此贸易权承诺,必然减损中国依据GA论文范文享有的规范贸易的权利.换言之,'在不影响中国以与《WTO协定》的方式管理贸易的权利的情况下等’甚至是不符合逻辑的.”所以,《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没有如同第II.1段、11.2段那样写入“符合CA论文范文1994”的用语,并不能够仅凭着机械的对立推理,就得出第11.3段义务的违反不得援引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的结论.至于专家组报告把谈判者未能将出口税承诺载人中国GA论文范文1994承诺减让表解读为WTO成员方无意准许中国援引GA论文范文1994一般例外作为违法出口税义务的抗辩,更是“机械推理”.道理很简单,将出口税承诺写入中国GAr论文范文1994承诺减让表产生的后果将远远不止可以援引GA论文范文1994 -般例外一种,还意味着中国可以依据GA论文范文1994第28条修改出口税承诺等其他后果.其次,我们考察原材料案专家组对《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语境下第11.3段立法沉默的含义推定存在的问题.专家组依据下述理由裁定GA论文范文1994第20条不适用于《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一是《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第155段、156段没有如同第164段和165段那样写入“除非这些协定在WTO多边协定或议定书项下被证明为合理”的用语,二是《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第155段、156段的内容与《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相同.笔者认为,专家组的推论也不成立.其一,《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第155段、156段涉及的义务内容与第164段、165段涉及的义务内容完全不同.前者涵盖的内容与《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涉及的义务内容相同,义务性质一致,就出口税而言,都是“WTO超义务”,因而不存在于除《中国人世议定书》而外的其他任何WTO多边协议里面.而后者所涉及的内容,其他WTO多边协议里面也存在,《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只不过是重申相关义务而已.所以,立法逻辑要求立法者不得在《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第155段、156段里如同第164段和165段那样写入“除非这些协定在WTO多边协定或议定书项下被证明为合理”的用语.总之,《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第155段、156段的立法沉默并不能被对立推理为《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不得援引WTO对边协定作为抗辩.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除此之外,专家组的推理还可能存在其他的瑕疵.根据《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2条和《中国人世工作组报告》第342段之规定,《中国人世工作报告》第155段、156段、164段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仅有第165段构成《中国人世议定书》的组成部分.既然其法律地位各异,它们能否都构成解释《中国人世议定书》第11.3段的上下文自然存在疑问,即使可以作为上下文,其解释力是否相同也是有待考究的.再次,专家组对其他WTO多边协议语境下第11.3段立法沉默的含义推定也是十分机械的.专家组把WTO多边协议划分为两类,一类明确载有可以援引GAr论文范文1994的措辞,另一类则写有自己的例外条款或者弹性条款.对于前者而言,采用对立推理,对后者而言,采用普通法上的“明示其一而排除其他”原则( expressio unius est exclusio alterius).但是,专家组并没有审查相关条约内容与GA论文范文1994例外条款之间的关系.比如,被专家组报告点名的、载有可以援引GAr论文范文1994一般例外条款的《TRIMS协议》,共计9个条文,除第3条本身是关于该协议援引GA论文范文1994一般例外的规定之外,还分别在该协议的序言,第1条.第2条、第4条、第6条、第8条以及附件提及GA论文范文达13次之多,说明该协议内容本身与GA论文范文联系紧密.笔者认为,专家组对这种协议之间内容关联性的忽视,严重影响了其对立推理的说服力.此其一.其二,更为重要的是,专家组对其他WTO多边协议语境下第11.3段立法沉默的含义推定,实际上涉及《中国人世议定书》条款与GA论文范文1994之间的体制性关系(systemic relationship),解释方法上更需要采用语境主义或者整体主义的解释方法,机械的文本主义解释方法远远不足以承担起解决《中国人世议定书》条款与GA论文范文1994之间的体制性关系问题.(作者单位:四川论文范文学院;责任编辑:郭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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