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写不出来的时候,就来这3个地方走走
做写作训练营也有一段时间了,很多群里的小伙伴常常会来私信我:
怎么保持一个坚持写下去的决心和习惯呢?
还有的人直接给我留言:
老师,我想学,但是我不想听课,不想看书,不想花时间,有没有办法学的好?
其实,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本身或许就对学习这门修炼没什么兴趣,只是单纯的进入知识付费这个领域,交个学费凑个热闹,并没有真正愿意学习写作的决心。
今天写的这篇文章,是送给那些坚持在写作路上默默前行又偶尔想放弃的同学,希望我能以我的经历和故事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收获。
每每当我稿子写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来到这三个地方走走。
或许在这些地方,你能找到独属于你的世界和收获。
1
菜市场
找寻烟火缭绕的人间至味
菜市场,是我最喜欢去逛的地方。
有人嫌弃菜市场环境太脏没处下脚,我却独独喜欢那份接地气的烟火味,记得之前在深圳工作的时候,每次周六早上写完稿,就下楼走到白石洲生鲜市场,挑上两根肥瘦均匀的黑猪肋排,叮嘱师傅斩断切细,顺便再买些莲藕炖汤,
美中不足的是,广东的莲藕常常太硬,炖了许久依然吃不出湖北洪湖莲藕的糯粉粘牙之感,那时那地常常引以为一桩憾事。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过,真正会写作的人大多是个吃货,爱吃会吃的习惯让他们对写作的恐惧和烦恼一扫而空,每每在瓜果菜蔬和骨肉沸汤之中得以寻觅人生一味,不也是一种快乐吗?
汪曾祺先生在纪念家乡美食的文章《高邮的鸭蛋》中写道: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
那时候上学每每读到这一段课文,脑海里就浮现出一副满溢着鸭蛋香气的画面,甚至我都能想象的出拿筷子一头戳下去冒出红油来的画面。
会吃,是一种本事。
会写吃,是另一种本事。
汪曾祺老先生曾经在《做饭》一书提到:
“到了一个新地方,有人爱逛百货公司,有人爱逛书店,我宁可去逛逛菜市。看看生鸡活鸭、新鲜水灵的瓜菜、彤红的辣椒,热热闹闹,挨挨挤挤,让人感到一种生之乐趣。”
这些年,养成了和汪先生一样的习惯,去过的地方多矣,可我还是喜欢去掩藏在各个城市高楼里不起眼的菜市场看看,即便是不买菜也没关系,看着熙熙攘攘热闹喧嚣的人间世,
有的老主顾常常为了买一块好肉起早排队,而相熟的摊贩老板则常常抹去零头以示好意,甚至彼此亲密联络的还要站在一起聊上几句家长里短,探究海带丝要用哪种刀切才能纤细如发接连不断。
不知道你留心过没有,但凡真正热爱生活着眼细微处的作家,通常对于写美食有着另一番感悟与执着。
每每读到那些经典大师的作品,他们的文章很多都是从谈吃写吃入手,就好比北京的酸梅汤之于梁实秋先生,香港街头小食之于蔡澜先生,浙江田地里挂壳带荚的蚕豆之于鲁迅先生,又好比遍食中华美食对各种美食烂熟于心的陈晓卿先生。
当你每每陷入文思枯竭之处,莫不如合上笔记本,换上一身便装,下楼出门奔赴那充满人间烟火气的菜市场,去听听市井人家的日常,去看看瓜果生鲜的模样,真正的菜市场,它是荒芜城市温润的出口,在钢筋水泥森林里,连接着脚底的土壤,涌动着最鲜活的一切。
既安抚着你疲惫不堪的情绪,又抚慰着你饥肠辘辘的胃袋。
冯唐说,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而菜市场则是一个城市的美感所在。
如果说你连生活的气息都捕捉不到,又如何写出感人至深的文章来?
2
图书馆
一个方便你拆解别人知识的好地方
有人常常和我说,这是一个碎片化的时代,碎片到吃饭、睡觉、出行、甚至是连恋爱的时间都可以分割成一块块,如同碎了一地的面包碎屑。
这样的痛点,同样在很多人的写稿经历中出现过。
就像很多人说自己没时间去写稿,没时间去积累素材,没时间去想标题,没时间去想文章框架,等到打开电脑打开文档的时候,眼前一片空白。
这个时候,我建议你不妨去第二个地方转转。
这就是图书馆。
在深圳,我常去的另一个地方是南山书城。
每到周六早早起床锻炼完毕,就背上书包去那里泡上一天,打开电脑就可以写,写累了随手拿一本就是想看的书,那种被知识充盈的感觉远比朋友圈里看几篇文章来的要真实。
而当你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有一个非常值得学习和留意的地方就是:
如何通过快速阅读一本书,了解和学习一个文章的框架?
通常我是这样做的,首先翻看目录,看看全书的结构和框架是什么,比如说拿我最近看的《所以,一切都是童年的错吗?》这本书举例,全书大纲就分三个章节:
Chapter1:
认识家庭,原生家庭是如何影响我们的?
Chapter2:
认识自己,个性背后是怎样的心理成因?
Chapter3:
认知伴侣,恋爱中关系有怎样的心理机制?
这本书是由公号Nnow Youself主创团编辑出版的,关于家庭亲子关系仅仅用了3个章节就介绍完了,但是里面还有各个案例去解释佐证作者的观点。
除此之外,阅读目录也是快速学习和拆解文章的好方法,当你看到一篇目录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这本书关于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大概分了几个步骤去写,每章小节里又写了哪些素材和故事,整个目录通读下来你会发现,很多脉络和主线支线全都了然于心。
博尔赫斯也曾说:
如果人间有天堂,那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有人可能会说,在家里沙发上窝一天,或者在宿舍窝一天,不也可以看书吗?
为什么偏要去图书馆呢?
你们这群写字的人就是矫情,看书就看书呗,还非得讲求什么环境。
如果是以前,我也会这么认为。
我上大学的时候,因为常常去图书馆看书,后来索性去应聘当了图书馆管理员,没别的,就为了方便看书。那种一看就是一下午的沉浸式阅读体验,是多年后的今天再也没有过的。
有时候看累了,推开面朝南边的窗子,眼前就是汤逊湖波光粼粼的仲夏景色,目光沿着蜿蜒的湖堤小路一直向前,直到夕阳西下校园里悠扬的歌声响起,才缓缓合上书起身离开。
所以多年后的今天,我还常常记得我去过的图书馆,
城建学院图书馆;
光谷图书馆;
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
海雅百货南山图书馆;
深圳中心书城图书馆,
可是,图书馆能给你营造一种气氛,周围是一架架的书,一个个埋头读书的人,他们中有背着书包的年轻人,甚至有白发苍苍的老人。
在里面,你不会再被其他事牵扯精力,此刻只需把自己沉在书里,跟着书中的主人翁或喜或悲,看着他们的命运线交织缠绕一波三折。
宋朝诗人钱时写过一首小诗:
尽觉山中日月长,何心更梦白云乡。
用在此时此地,恰如其分。你走出图书馆,看看外面喧嚣的车辆和人群,才又回到了现实。
在图书馆看上两小时书,要比你在家里看一天效率还高。不知别人是否如此,至少我自己是这样。就好像上学时,在教室学习就可以,一放假回家,即使背了一书包书,却还是看不进去,是一个道理。
去图书馆,可以让人暂时把自己沉入书的世界,这样才能认真思考;去图书馆,可以让自己心无旁骛地专注阅读,专注的力量能让人更快速、有成效地阅读。
当你没有灵感的时候,记得放下手机,带上钥匙,去附近的图书馆走走。
或许在另外一种时空交错的地方,你会有一种别样的思考和收获。
3
地铁站
见证了离别才更珍惜当下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蔡琴的《渡口》?
让我与你握别
再轻轻抽出我的手
知道思念从此生根
华年从此停顿
热泪在心中汇成河流
这首歌是席慕蓉填写的词,之所以在此处提及,也是因为她写出了送别时彼此依恋不舍的画面感,关于送别的话题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笔下的创思源泉。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是岑参与故友相逢离别时的含泪寄语;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是王维对友人上路前最后的深情祝福;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该是徐志摩离别时最后的温柔。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就连看似沉默寡言的朱自清先生,也曾写过与父亲小站分别时最后的背影。
中国人关于送别这一重视程度上,恐怕远胜于其他各个国家与民族,古人在送别时常常会折柳赠送友人,所以才有“上马不捉鞭,反折杨柳枝”这一说法。
说了这么多,可能你会问这和写作有什么关系?
我们这一代人大概是见惯了离别,习惯了离开,也无所谓送别与期待。我以前看朱自清先生的《背影》,那时候根本看不懂,为什么一个父亲送儿子上火车的故事也能写出这么一篇文章出来。
后来,等我去到了深圳,我的父母送我去火车站,回头瞥见他们久久不愿离去的身影,脑海里如电光火石般想起当年课本的那句话:
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所以,再后来每一次有朋友离开,我常常会选择送他们离开,如果没能送上也会在电话里留一句祝福,希望他们日后常来看看。
当然,火车站我们可能去的少,其实在地铁站依然可以看到很多送别的情景,恋人依依不舍的拥抱,家长对孩子的叮咛,还有上班族匆匆忙忙的赶路身影,每一个个体都是一个鲜活的故事。
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多年,依旧喜欢坐地铁的原因。
有时候很多人常常抱怨没有选题可以写,没有素材可以用,没有灵感可以写,其实写作没有这么禁忌和束缚,当你有一天吃了一顿好饭菜,看了一本经典书,送了一个老朋友,这些都是你下笔成文的选题和素材。
如果写作还要靠灵感来维持,那最多说明你根本没有积累。
倘若有一天,你去看病医生和你说:
对不起,今天我没有灵感,这手术我做不了。
你又作何感想?
在资讯越是纷扰细碎的时代,我们越要沉下心去做自己的事,很简单:
生活就在当下,写作就在此时。
稿子写不下去的时候,记得多去那三个地方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