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大战!王宝强有没有侵犯马蓉的隐私权?
我民被宝宝强事件刷屏了
老婆和经纪人给宝宝强带了绿帽子
宝宝强愤而发声
公布了离婚声明。
网上开始撕逼一片。
围观者多是同情王宝强在身边养了俩白眼狼。
然后马蓉起诉宝宝强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要求宝宝强连续道歉30天……
What?(黑人问号脸)
这真是一个百花齐放的世界(我看不懂)
那么王宝强到底有没有伤害马蓉的隐私权?
听听大V怎么说
上某公号文的图
前妻的隐私??
很好,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么马蓉是王宝强的前妻吗?
首先,宝宝强和马蓉并未正式离婚。
宝强单方面发了离婚声明,但是这在法律上并不算正式离婚。
法院判决书没下来,宝宝强也没和马蓉去民政局领离婚证。
所以,此时被目击和宋哲私奔去美国的马蓉,在法律上还是王宝强的媳妇。
你和宝宝强还没有正式离婚,
就这么明目张胆好么。
其次,马蓉的做法违反了婚姻忠诚义务,宝强有诉诸亲友的权利。
此事件影响恶劣,违反了善良风俗,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当一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冲突的时候,其隐私权是不被保护的。
再者,马蓉作为公众人物,隐私权本就限制。
所以宝宝强没有侵犯马蓉的隐私权哦。
(法律观点本就众多,这只是宝宝我的一家之言)
隐私权是个什么东西?我民只有在公众人物成为饭后谈资的时候,才会听到这个高大上的名词。其实我们的隐私权经常被侵犯啊。这些话你大概很熟悉吧:
“你一个月多少薪水?”
“什么时候结婚啊?”
“你和你的男票/女票怎么了”
“什么时候生孩子啊?”
……
不要犹豫,这个时候的你比马蓉还有隐私权,快快拿起法律的武器,让世界还你一片清净!(并不,请乖乖装傻!)
我民对隐私权没什么概念,隐私权作为一个舶来品,始终在中国这块广袤无垠的大地上水土不服,有的时候隐私权经常和造谣相关。
比如一位普普通通,带着一群小学生路过肯德基的教师,被有心人拍了一张照片,并且命名为《连小学生都在抗议肯德基》,导致这个学校和这个教师被扒出来,造成了不良影响,然而学校无法谴责网民,却因为此事把这个教师开除了……
有的时候隐私权还和人身安全相关。
有对夫妇婚检,男士查出了携带艾滋病毒,然后要求医生保密,而医生具有为患者保密病情的义务,结果这位可怜的妹子婚后发现自己感染了艾滋……
苍天大地啊,这位妹子比宝宝强还冤枉啊。
有人要隐私权,可是没人不想要健康权的,这是一道送命题。
隐私权存争议的时候,它保护着一些人,伤害了另一些人;隐私权该用的时候,普通人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网民可以随随便便使用人肉搜索,把一个人整的鸡飞狗跳。
一般和隐私权掺和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做人不到位。
马蓉如果没有出轨,也不会被宝宝强“侵犯”“隐私权”。
对一个无辜的人实施人肉,只为那站不住脚的好奇心和恶趣味?
患病男士如果真爱对方,怎会隐瞒这么重要的病情?
通常,在隐私权的纷争里,有人会受伤,有见不得光的人性袒露,有唾沫星子和观众。
很多明星会把“开头繁华似锦,过程冷暖自知,结局狗血临头”的婚姻生活展现在大家面前,不管是秀恩爱还是秀伤口,最后收获曝光率和流量并存,口水和鲜花齐飞。然而那是明星的生活。宝宝们作为一个普通人,既不想侵犯别人的隐私权,打扰别人的幸福,也不想被兜光底儿还被造谣,在黑黢黢的阴影里,和一群陌生的看客赤裸相对。
年轻有为的逗比,
很有态度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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