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市品位创卫势在必行
提升城市品位创卫势在必行
吴贵高
为了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规范中心城区(信州区、广丰区、上饶县、经开区、高铁经济试验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非机动车、摩托车和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统一管理停放和挂牌时间通告如下:
一 .非机动车、摩托车两轮、三轮电动车必须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内有序、顺向、规范、整齐停放。
二 .严禁在已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外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摩托车和两轮、三轮电动车。
三 . 沿街店面(单位)应当按照“门前三包” 责任制规定,禁止非机动车、摩托车和两轮、三轮电动车在责任区内乱停乱放。
四 .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对非机动车、摩托车和两轮三轮电动车停放秩序进行集中整治,从严惩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如今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电动车确实是非常方便的代步工具:即可以自由穿梭在七拐八弯的大街小巷,还可以免受公交、人群的拥挤…… 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腾飞,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上下班的需求: 路上的电动车也越来越多了,我亲眼看到有些车主凭着电动车灵巧的体型在马路上随意乱穿、闯红灯,超速、逆行,甚至还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边骑车边打电话的不良倾向。
我们广丰交警大队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决策,更好地完善提升城市品位,顺应追求广丰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秀美乡村的市容村貌,交警大队为我区“创卫”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全面整治交通秩序,履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决策。整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无阻的基本保证,也是法律法规赋予他们工作的神圣职责!
现根据2018年5月17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出台,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因此,家里有电动车的广丰侬赶快到广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挂牌照手续,否则5月10后车子上路行驶要被扣留罚款!
各位电动车消费者(车主)们: 请你们抓紧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超标电动车上牌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2019年7月1日起,无牌无证的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相应处罚。
最近,在广丰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上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共同努力配合下,全区上下面貌一新,城市品位提高、配套清晰完美、创卫工作惊人……
我坚信广丰的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