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海战之173:难民遣返
双方开战是瞬间的事情,那么开战后,必然有无数的平民滞留在敌对国,成了难民。二战期间,轴心国与同盟国进行了几次难民遣返,其中,日美之间有两次。
熟悉二战的同学,也许对每一场海战都了如指掌,但对于难民遣返,知道的恐怕不多吧。这里就说说这个。
应该不会太长,因为本身记录就不多。
珍珠港事件几天之后,美日双方就开始接触解决滞留难民问题。当然了,兵戎相见你死我活,外交关系已经没有了,所以双方都是请代理人谈判。中立的西班牙代表日本帝国,中立的瑞士代表美国。
双方都列出了亟需遣返的人员清单,其中,外交人员、记者有影响力的商人等高价值人物跟他们的家人是第一优先。
然后,美国让瑞士驻亚洲的使馆将当地难民名单编纂成册,以妇女、儿童、病弱及被对方监禁的犯人为优先。
日本帝国的清单有点奇怪,短期访美的人员之外,还有日裔社团的领袖。一般而言,要做到社团领袖当然是资深的移民或者长居者,那么很自然,他们的儿女多是美籍而不是日籍。
这挺难办的。
军方的意思是遣返人员要有所限制,凡是可能知晓西岸防御设施的日裔,均不予遣返。但罗斯福毕竟是政治人物,站在政治正确的角度决定志愿遣返。只是大体上志愿,为之后的诉讼留下把柄。
日方名单上的人员,愿意回去的不足一成,这结果比较意外。其实也不奇怪,总体来说美国是个开放的国家,各人机会均等,在这做生意时间长了,当然不愿放弃,哪怕是被关在集中营里。
结果,滞留东亚需要回美国的大约1万人,滞留美国想回日本的人数就少很多,不对等。而遣返的一个原则就是等量交换。
但这难不倒无耻的美国佬,美国没这么多日本人,那美洲总有吧?于是跟美洲15国签了个协议,把这15国中“有潜在威胁的轴心国国民”逮起来(大体如此),于是全美洲逮了2000多日本人送往美国。
175米长18000吨的瑞典客轮MS Gripsholm是1925年首航,跑的是欧美航线,而且是第一艘柴油机驱动的跨洋客轮。
美国把这客轮租了下来。在红十字会的监督下,1942年7月22日,这船载着1500名日本人到了莫桑比克的马普托港。当时的莫桑比克为中立国葡萄牙的殖民地。
同在马普托港,日本的浅间丸(Asama Maru)与征用的法国客轮SS Conte Verde上,有1557名美国、加拿大等盟国平民。
这是第一次交换。
之后谈判一年,有了第二次。
第二次交换是在1943年10月16日,地点还是葡萄牙殖民地,今日的印度果阿。盟军方面还是那艘瑞典船,上面有1516人,其中有100名美籍日裔小孩,还有700多从美洲其他国家逮到的倒霉蛋。
日方用的客轮是帝亚丸(Teia Maru),上面有1405名美国、加拿大、智利人。
然后又是谈判,但期间发生的一件惨剧让日本帝国终止了谈判。
1945年3月28日,11000吨的医疗船阿波丸(Awa Maru)号从新加坡启程回日本。因为是医疗船,红十字会通知了美国政府,美国政府批准并通知了海军司令恩斯特金通知了尼米兹通知了潜艇司令Charles Lockwood通知了所有潜艇:这船晚上灯火通明白天可见白色十字。
4月1日,浓雾中USS Queenfish (SS-393)将一艘“驱逐舰”击沉在台湾海峡,救起田勘太郎(Kantora Shimoda)后,35岁的艇长洛林(Elliott Loughlin)才知道犯下大错,几小时后受命搜救幸存者,但一个也没找到。
阿波丸上两千余人,只田勘一人幸存。
洛林回到珍珠港后被解职并上了军事法庭,渎职罪成立,判了一个警告处分。尼米兹不满,给了军事法庭成员一个斥责-------比洛林受到的警告更严重。虽然恩斯特金认为洛林不再适合担任指挥官,但他还是混了20多年才以少将军衔退休。
军事法庭啥的都是后话了,当时日本帝国政府极度愤怒,难民交换谈判就此终止。再之后几个月就不需要谈了,二战结束各回各家。
战争结束,但遣返的事还没完。
因为只是“大体上”志愿,那么,战争刚结束,就有被遣返者开始状告美国政府。而那些被遣返的小孩,长大后不少在日本给美国占领军当翻译之类的-------毕竟有双语优势。这优势也体现在诉讼中。
诉讼持续N久。
1988年,美国通过公民自由法案(Civil Liberties Act),道歉并补偿了二战期间被关进集中营里的日裔,可对遣返日本的美籍日裔却没说法。不过,那些小孩虽然没有得到赔偿,但大多回到了美国。
而那些从美洲其他地方逮到的倒霉蛋,当然不适用于1988年法案。不过到了1998年,他们也获得了美国政府的道歉,每人赔偿五千美元。
关于阿波丸的细节,以后也许会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