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打架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端,工作中,和同事产生了纠纷,从吵架的程度上升到动手的程度,但是你一直没有还手,最后被对方打伤,那么,这种情况下,属不属于工伤呢?这边我们鼎胜法律结合我们学习过的案例给大家分析分析。
王先生是在一家物业公司任职,16年12月,王先生在某物业办公室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杰某因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争执,在交谈中矛盾激化后发展为打架行为,经过送医诊断后,诊断为左侧桡骨远端闭合性粉碎性骨折并腕关节脱位,左侧第9肋骨骨折,鼻部软组织挫裂伤,全身软组织挫裂伤,于是王先生便向社保局提出了工伤认定,但是却被社保驳回了。于是王先生便向法院提起了行政附议,高院在受理后,
高院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为张三受伤性质是否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查明的事实,王某在某物业办公室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杰某因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争执,在交谈中矛盾激化后发展为双方斗殴并受伤,王某的受伤虽然与履行工作职责有一定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并不是直接的,王某受伤的直接原因是与他人斗殴中被他人打伤。因此,王某的受伤与其履行股东、公司经理工作职责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情形。原审法院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在最后,鼎胜法律提醒大家,无故打架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有什么纠纷,可以诉诸法律,以法律的手段来合法维权,有很多的劳动者,在我们的指导下,最终都成功维护了自身的权益,一定要保持冷静,因为,在职期间有打架斗殴的行为的话,公司是可以无条件开除你的。
文章来源:鼎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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