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的“奇与怪”。

中国书法是以汉字为对象的书写艺术,书法从古代人类结绳计数发明汉字始,就与汉字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个结定的缘过去不可分开,现在、将来都不可能分开,一旦分开那书法艺术就消亡了。因为此,中国书法的

“奇怪” 之一就是:从书契、陶文开始算起已经五六千年的历史了,在世界范围内只有中国具有这门艺术。也就得出结论,全世界也只有汉字能够书写发展为艺术,除非有的国家和民族按照汉字结构原理发明创造一种文字,就像汉字一样发展为艺术,就现在看,已经没有可能。因为中国书法艺术已经存在了几千年,至今没有谁能够创造出同类的艺术。

“奇怪” 之二:汉字的书写,既然不知不觉中都能产生艺术效果,如今书法已成为自觉的艺术形式,就应该在书法艺术构成的各个方面有新的更多的艺术效果创造。可事实是古时候,谁也没有想到创新,可是字体一种接一种地创变。如今任何艺术都强调创新,而我们谁也创不出一种新字体来。不仅如此,古人在为实用而书立下的种种规矩、方法等,今人作艺术追求也还得要遵守,不能改变,想增加点新办法,还不可能。

“奇怪” 之三:就是书法内容

书法既然是书写汉字,那书法究竟有没有内容?书法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如果书法只有形式,没有内容,书者一条心在如何把握好形式上下工夫就可以;如果书法有内容内容、形式都重要,从事书法实践就要同时从两个方面下工夫。然而,书法产生了几千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产生了丰硕的成果,人们是否认识到答案了呢?

一切艺术之为艺术,就在于它是形象思维,讲求形象创造,无论是具象还是抽象,一定的条件创造的形象,只要生动就有可能成为艺术。汉文字书写,原本只是借文字保存信息,没想到书契所成之象,一个个竟然出现了“若飞若动、若起若卧”的效果,即成了生动的有生命意味的形象。最初书契者出于热爱生命的本能,喜爱这种效果,就有了日渐自觉的追求,从而使这种书契日益成了可寻求审美效果的艺术形式。

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中就明确指出这种字体意识之所由,乃是人于长期各种实践中,不知不觉“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结果。这样就使所造之字,无论是象形字和非象形字,不管后来怎样变体,都有了虽不象形却充分体现出各种生命形体共同具有的形体构成规律,而成为有形象意味的“不象形的象形字”第二个原因则是书写。本来任何民族的文字先后都有了书写,一切的书写也都是由点而线的运动,都会因书写熟练产生流利的力的运动效果。熟练的书写都有一定的审美效果,只是汉字书写的这种熟练,却因与具有形象意味之形体结合,点画形象有了活力,成了有运动感的、有筋骨血肉的“躯体”,从而一个个字便成了有生命的意味形象。

书法艺术的第三怪是:从一般情况看,大量的现代艺术和他们的原始状态都有很大不同,发展成现在状态以后也不能说已最后定型,都还在发展变化,不然世上哪有这许多前人做梦都想象不到的艺术形式?然而书法却一点没变。以前怎么写,现在仍怎么写。以前书写有什么讲求,现在仍然这么讲求。以前只为实用,字体一种接一种发展;如今专心专意为艺术,想为新面目追求创造一种新字体,可怎么也创造不出来。更为奇怪的是,不仅创造了汉字的中国人在造出了正、行字体以后不再有新体创造,有本事借取汉字创造他们国家文字的朝鲜,也没本事创造一种新体。日本就不用说了。正体中夹着些草体,在我们看来很不统一,他们也没法创造一种新体,让其文字体势有统一的效果实事求是地说,这不是人无能,而是规律不可违。

原来汉文字诸体形成,都是条件决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不是任何人凭主观想象设计的。汉字自正、行体出,字体创变的历史就结束了。

汉字之所以有这几种字体出现,都有其必然。连按以甲骨一大篆一古隶一小篆一今隶一章草一今草一正楷一行体这个次序出现,也都是必然。

在那以渔猎为生的历史条件下,人们为了保存信息,想到了创造文字。在准备将文字变为现实时,找不到可以利用的载体,就只有利用食用后丢弃的动物甲骨。毛笔倒是以前早已发明,人们可以将字写在甲骨上,只是写在甲骨上的字迹难以保存。好在时代已发明了青铜冶炼,人们已能锻铸渔猎工具、锻造小刀具并不困难,人们也逐渐学会用小刀将写在甲骨上的字迹刻出来。只不过以笔画出的线条,弯弯曲曲比较多,以刀刻线,不可能弯转自如,所以刻出的线都变得细而直,原来圆转的线都变成以短线构成的方折(甲骨文字弧线变成了> 圆圈变成了□),这就自然形成了人们现在还可以见到的被称之为“甲骨文”的体势。一个个独立完整,有形体构成规律的运用。这是书契者从现实中获取的积淀于心理上的形体意识的作用,不是任何人有心进行的设计。

当人们进行钟鼎彝器铸造时,想将铸造的目的要求以文字表述出来并铸留其上,此时决没有想到另造一种字体,运用的仍然是已为人共识的简书。但由于可写字的面积比竹简宽而大,不仅可以在一定的面幅上将写的文字全面设计安排,而且因字写在铸件的泥模上,不仅可写大,笔画还可以写粗,线条也不必方折,写坏了可以重来,写得粗细不匀的笔画还可在镌刻中修正。总之,主观意识上是沿用的简书,而在刻铸完成时已完全变了体势。这就是被后人称作篆籀的金文。

再看其后出现在碑石上的和在简牍、缯帛上的小篆,体势变得就更不同了——除了为便于实用,而有笔画的省简,其他的变化,大都是因书写物质条件和工艺技术引出的变化造成。试想,如果不是简牍和以直接书写成书,能有篆体以后的那些字体?

文字书契,没人指望它成为艺术,它成了一门既大众化又高雅的艺术。既然不再受实用需要的约束,应该可以随人意愿做更有效果的追求,可是为什么原在实用书写中所积累的一切经验、办法、审美要求等,竟然一点不能丢、不能变,一点新的办法都不容想,书法为什么这么怪?

到了当今,眼看着更快速、更便利、更有效的信息手段、方式取代了书写,书写只能作为一种专供欣赏的艺术形式存在。而严峻的问题是,目前各行各业都在讲求创新,文艺事业从总体上看,也和百业一样,都有欣欣向荣之势,书法事业,从表面看似也兴旺发达,可是就以前面所说也为大家都能发现的问题看,你能相信书法作为艺术会有新发展吗?估计有怎样的发展不说别的,书法创新问题提出已有三十多年。谁也没有说这个要求是错的。这既是受众的愿望,也是书家们的愿望。然而三十多年来,我们好像还没有见到一些理想的创新之作,也没见到从创新中总结出来的被大家认可、能指导大家践行的经验。

这究竟是书法自身存在的怪问题,还是我们对这一现实缺少高度理性的观照和认识引出的必然现象呢?

笔者坦诚地认为是后者。因为书法作为一种艺术的特性是明摆着的人们只能利用它而不能改变它。

书法艺术,就是汉字书写的艺术。这是铁律。不以写、不写汉字,不讲文意,那不是创,那是给自己为难,而没有书法上的意义。

既是写,就讲写的技巧、功力,为了少走弯路,古人积累的书写方法经验,就得认认真真学取,“写”是来不得半点虚伪的真工夫。既写字就得磨练这种真工夫。无论你怎么创,没有“写”的真工夫是不行的书写所据的是汉字,汉字有形象性的特点,书写就是利用工具材料的特性,以顺时依势而行的挥运,充分利用汉字的形象性特征,将它们一个个变成有筋骨血肉感、有生命意味的形象,这是书法之为艺术的根本。使书法不期然成为艺术的就在这一点上:从实用中走出来成为纯艺术,也是基于这一点;书法作时代的艺术追求,也仍须牢牢把握这一点。

当前书法创新追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仍以为是,创新者应真正考虑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存在,它的艺术特点究竟在哪里?它的真正艺术意义、价值在哪里?真正弄清楚书法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只能怎么做,不能怎么做。不要以为创新就是突破传统书法形式的规定性,而应想到简单的规定中有绝对的真理性,没有汉字书写的规定性,不讲书写技巧、功力,不讲求在这个规定内创造有审美意味的形象,就绝对不可能有书法艺术。而要创造出具有丰富的审美效果、高雅的艺术价值的书法,则应尽最大的努力,以切实的步骤,提高自己的精神修养、思想境界和艺术功力。实事求是地说,书法是很难的。东坡道人说得好:“书贵难。”好在书法艺术创造有规律,书法艺术创作规律客观存在,你的实践不自觉地符合了它,它就让你成为最好的艺术家;反之,当规律已总结出来,任人认识运用,你却无视于它,强要作你的创新,那结果是南辕北辙,抱怨谁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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