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什么意思?

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继续和大家一起共读这本,全面阐述老子道家思想的经典作品:《老子的智慧》。

前面我们介绍了这本书的第五部分“生活的准则”的内容,接下来让我们继续分享第六部分内容:统治的理论,对应老子的《道德经》一书的第68-75章的内容。

第六十八章 不争之德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老子在这里说的是:善于做将帅的人,不会显出凶猛的样子;善于作战的人,不轻易发怒;善于克敌的人,不用和敌人交锋;善于用人的人,反处于众人之下。这些是不和人争的德,就是利用别人能力的处下。能做到不争和处下这二者,就是合“道”的极致了。

老子要人在战争中“不武”(不可逞强)、“不怒”(不可暴戾),也就是在战争中讲“不争”之德,这与上一章中讲“慈”是相互对应的。

第六十九章 掩饰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兵家曾说:“我不敢先挑起战端以兵伐人,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起而应战;在作战时也不敢逞强躁进,宁愿退避三舍,以求早弭战祸。”这样的作战就是:虽有行阵,却好像没有行阵可列;虽要奋臂,却好像没有臂膀可举;虽然面敌,却好像没有敌人可赴;虽有兵器,却好像没有兵器可持。

但是,切莫看轻了敌人的力量,以致遭到毁灭的祸害。因为轻敌便违反了慈道。所以说,圣人不得已而用兵,但内心仍须怀着慈悲的心情而战。就因心存慈悲,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本章与上两章内容相应,阐扬“不争”之德、爱慈之理。老子是反战的,他认为,如果不得已卷入战争,应该完全采取不挑衅、不侵略的原则,采取被动守势,无意于争端肇事。

第七十章 不我知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

老子说,我的言论很容易了解,很容易明白,那也就很容易实行。可是天下人却不能明白,又不肯照着去做:一再惑于躁欲,迷于荣利。事实上,我的言论以道体的自然无为为主旨,行事以道体的自然无为为根据,这有什么难知难行的呢?

“被褐而怀玉”,老子的文字虽然俭朴,内涵却很丰富,犹如褐衣粗布里面藏着的美玉一般,他的思想企图就人类行为来进行根源性的探索,对世间事物做一个根本性的认识,用俭朴的文字说出精深的道理。

第七十一章 病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

老子说:已经知道真理却自以为不知的人,是最高明的人;根本不认识真理,却自以为知道的人,是患了谬妄的病症。认为这种病是病的人,便得不着这种病。圣人之所以不患此病,就是因为他知道这种病!

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苏格拉底则说“知道自己不知道”。这三句话立意相同,都是要人有自知之明,并诚实地检视自己,以求自我改进。

第七十二章 论罚(一)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人民一旦不害怕统治者的威势,则更大的祸乱就会随之而来。因此,执政的人,不要逼迫人民的生存,使他们得不到安居;不要压榨人民的财货,使他们无法安身。能如此,人民才不会厌恶你,才不会带来莫大的祸乱。

所以,圣人虽是自知己能,却不自我显扬;虽自爱己力,也不自显高贵,只是采取“无为”、“处下”的态度顺民而已。取此而舍彼,又怎会陷民于不安?

“自爱不自贵”,蒋锡昌说:“自爱即清净寡欲,自贵即有为多欲”,圣人能坚守无为的原则,自我约束,不懈涵养,以“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实现自我的价值追求并进而影响天下。

第七十三章 论罚(二)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老子以为自然的规律是柔弱不争的,人类的行为应取法于自然而恶戒刚强好斗,“用于敢”则逞强贪竞,无所畏惮,“用于不敢”则柔弱哀慈,慎重行事。

所以他说:勇于表现刚强的人,必不得善终;勇于表现柔弱的人,则能保全其身。这两者虽同样是“勇”,但勇于表现刚强则得害,勇于柔弱则受利。天为什么厌恶勇于表现刚强的人?没有人能知道为什么。所以,圣人也以知天为难,何况一般人呢?

天之道是不争攘而善于得胜,不言语而善于回应,不召唤而万物自归,宽缓无心而万物筹策。这就好像一面广大无边的天网一样,它虽是稀疏的,却没有一样东西会从中漏失。

第七十四章 论罚(三)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老子认为,人的生死是顺应自然的,庄子说“适来,时也;适去,顺也”,人生在世,理应享尽天赋的寿命。但是集权者则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许多人不能获得自然的死亡。人民若饱受虐政苛刑到了不怕死的地步,以死来威胁他又有何用?假使人民怕死,一有作奸犯科的人就抓来杀死,那么还有谁敢再做坏事,触犯刑罚?但事实并不如此,天下刑罚何其多,犯法的人却并未止步;万物的生死,早操在冥冥中司杀者的手中,又何必人去参与其谋?

但是,世上一般的执政者,往往凭自己的私意枉杀人命。替代冥冥中司杀者的职责,还自以为是替天行道,这就好像不知技巧而去替木匠砍斫木头一样。凡是代木匠砍斫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手的。

第七十五章 论罚(四)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老子认为,剥削和高压是政治祸乱的根本原因,在上者横征暴敛,万民自养,政令繁苛,百姓动辄得咎,这样的统治者已经变成了吸血虫与大虎狼。到了这种地步,人民自然会从饥饿和死亡的困境中挺身而出,轻于犯死了。

人民为什么饥饿?因为在上的人聚敛太多,弄得人民无法自给,所以才饥饿。人民为什么难治?因为在上的人多事妄作,弄得人民无所适从,所以才难治。人民为什么不怕死?还不是因在上的人奉养过奢,弄得人民不堪需索,所以才轻死。

假使在上的人,能够看轻自己的权势,恬淡无欲,清静无为,那么,比起贵生厚养,以苛政烦令需索来压榨人民,就要好多了,这种情形也就不会产生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