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与六病时位辨证
《伤寒论》立论于“六病时位”,辨“六病”脉证并治,蕴含了时空的变化对“六病”发病特点的影响,这是《伤寒论》独到的境界。
“六病时位”,是“六病”和“六时”的对应关系及发病特点。“六病”,以“六证”为主要表现。“六证”即太阳证、阳明证、少阳证、太阴证、少阴证、厥阴证。太阳证为表阳病,阳明证为里阳病,少阳证为中阳病,太阴证为里阴病,少阴证为中阴病,厥阴证为表阴病。
“六时”,是一天中的黎明以后、中午前后、傍晚以前、天黑以后、午夜前后、黎明以前等六个时间段。《伤寒论》将“六时”按地支顺序划分为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子丑寅,丑寅卯,寅卯辰等六个时段。
太阳病,为感受风寒者在巳午未时辰上发病或病状明显。这是因为,巳午未上,天之太阳为气盛在天顶,人之太阳为气盛在头顶,此乃人之阳气受天之阳气的感应。如第1条太阳之为病,头项强痛。这是在太阳时辰上,人之阳(卫)气受天之阳气相引而升浮到头项,与邪气在头项分争,由于阳气强,所以表现为头项强痛。
阳明病,为感受风寒者在申酉戌时辰上发病或病状明显。这是因为,申酉戌上,天之阳明为日行西下,人之阳明为气下腹中。如180条阳明之为病,胃家实。这是在阳明时辰上,人之外气入于腹中,邪气亦跟进,正邪在腹中分争,由于胃气强,所以表现为胃家实。经曰“太阳之为病”“太阳受之”“太阳初得病时”之“太阳”,都是指人体表部的阳气。太阳之为病,是人体表部的阳气病;太阳受之,是人体表部的阳气受之;太阳初得病时,是人体表部的阳气初得病时。总之,人体表部的阳气病,就是太阳证。推衍之,就有阳明之为病,阳明受之,阳明初得病时。阳明之为病,是人体里部的阳气病,也就是阳明证。余以此类推。
经文冠名“太阳病”,是在太阳时辰上发病,多表现为太阳证,也有表现为他证的。冠名“阳明病”,是在阳明时辰上发病,多表现为阳明证,也有表现为他证的。“太阳之为病”之“太阳”,是指人体表部的阳气;“太阳病”之“太阳”,是指太阳时辰。“阳明之为病”之“阳明”,是指人体里部的阳气;“阳明病”之“阳明”,是指阳明时辰。余皆仿此。
“伤寒”之“阳明病”发病时辰在申酉戌上,申酉戌属阳明。如经曰:“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日晡所”的时间范围即为申酉戌上。申酉戌为阳明病时辰,巳午未为太阳病时辰。如经曰:“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经曰“六病”欲解时,医家多解释为“六病”欲解除时。其实“六病”欲解时,应为“六病”发病时。如第3条:“太阳病,或已(巳)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或已发热,应为或巳发热。这样,巳和未,都是太阳时辰,或巳发热,或未发热,都算太阳时辰上发热。在太阳时辰上发热者,多为太阳证。太阳证,法当发汗。所以,“太阳病证”,就是“病发于阳”。如
经曰:“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病在阳,应以汗解之。”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这个“阳”,既含病时,也含病位和病性,是发于太阳时辰上的表阳病。因为“发于阳,七日愈”,是说发于阳,有七日愈的一般规律。而阳明病和少阳病,没有七日愈的一般规律。“病在阳”,是说病位在表,病性为阳。所以说,病有发热恶寒者,是发于太阳病。那么,“太阳病,或未(没有)发热,必恶寒”,就和“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两相矛盾了。因为“无热恶寒者,发于阴”,是发于天黑时。发于阴,就不能叫作太阳病。假如发于阳,也有未(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有无热恶寒者,那么发于阳和发于阴,就难以鉴别了。
事实上,临床表现为“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必为已经发热者。无热恶寒者,必不会出现“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的表现。“或已发热”之“已”,应为“巳”。或巳发热,或未发热,都算太阳时辰上发热,这样才说得通。否则的话,无论从原文中,还是从临床上,都说不通。
或已发热之“已”,应为“巳”,是臧东来先生在《中医药研究》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试论六病时位是伤寒论的证治程序”中提出来的,这是对《伤寒论》“时位辨证”的重大发现。
《伤寒论》“六病”的外因是外界六淫袭人,“六病”的内因是体内阴阳不和。“六病”的辨别和治疗,是以外因为得病的条件,内因为治病的根据。研究和掌握“六病”之阴阳气变化的规律性,才能学好经典,用好经典,救人危难,起死回生。
“汉代没有钟表,天干地支的计时方法只有少数人运用掌握,相对大众的计时方法是“六时”,即日出前后、中午前后、日落前后、前半夜、深夜、后半夜。这就是“六时”的基础。…《伤寒论》第3条中的'已’字当为'巳’字。'或巳发热,或未发热’都是发热开始的时辰,是说'伤寒’或从'巳’时开始发热或从'未’时开始发热,都算'太阳’发热,因为发热,才有了'必恶寒……’”①。
“在《伤寒论》中所有冠六病的条目仅表示一个病时概念,即在太阳时发病无论出现什么样的脉证都称作太阳病。在少阴时发病无论出现什么样的脉证都称作少阴病。…”②
“六病时位”的发现,对于深入学习研究仲景方证,揭开在《伤寒论》学习中的诸多谜团,明晰“三部六病学说”的思想基础,从而更明确的应用仲景方证于临床,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周髀算经》说:“日加酉之时,西游所极,日加卯之时,东游所极,…冬至日出辰而入申,…夏至日出寅而入戍。”根据一年四季中昼夜时间长短不同的变化,列出六病的病发时辰简表如下:
节气 |
病名 |
病时 |
病名 |
病时 |
病名 |
病时 |
冬至 |
少阳病 |
辰 |
太阳病 |
巳午未 |
阳明病 |
申 |
冬至 |
厥阴病 |
寅卯 |
少阴病 |
子丑寅 |
太阴病 |
亥子 |
春分 |
少阳病 |
卯辰 |
太阳病 |
巳午未 |
阳明病 |
申酉 |
春分 |
厥阴病 |
丑寅 |
少阴病 |
子丑 |
太阴病 |
亥子 |
夏至 |
少阳病 |
寅卯辰 |
太阳病 |
巳午未 |
阳明病 |
申酉戌 |
夏至 |
厥阴病 |
丑寅 |
少阴病 |
子丑 |
太阴病 |
亥子 |
秋分 |
少阳病 |
卯辰 |
太阳病 |
巳午未 |
阳明病 |
申酉 |
秋分 |
厥阴病 |
丑寅 |
少阴病 |
子丑 |
太阴病 |
亥子 |
从表中看出,六病在一年四季中,太阳病时辰每天有三个,而三阴病时辰每天不到两个,少阳、阳明病时辰每天不到三个。这就印证了《伤寒论》条文“太阳病,或巳发热,或未发热”的问题。因为其它五病的病发时辰每天都不到三个,所以不作解释。唯独太阳病,每天都有三个病发时辰,因而伤寒论第3条着意说明,“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已”字当为“巳”字,是说从“巳”时或从“未”时开始发热,都属于“太阳”发热。
辨析《伤寒论》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若定义此条之冠名“太阳病”为表部证,那么“或未(没有)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这样的论定,就与医理不符,与临床实际也不符。从医理来讲,没有发热,怎么能有恶寒(全身怕冷)、体痛(全身疼痛)、呕逆(气上冲)、脉阴阳俱紧(举按俱紧)的表部证呢?脉阴阳俱紧,为卫气津液壅聚在表而渗透到荣气血液里,形成荣、卫俱郁的状态。发热,为津液壅聚在表、卫气壅滞不运,郁而发热;恶寒,为邪郁肌表,阻遏正气在表部运行,造成表部供血不足所致;体痛,为正邪俱盛,交争于体表,邪气不能入里,也出不得表,刺激机体所致;呕逆,为胃气不得旁达于外而反上逆。临床所见,凡“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的患者,其体温必高。
再辨其它条:第32条“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第33条“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第36条“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32条谓太阳与阳明合病,太阳病以方可测,阳明病是什么呢?是自下利吗?“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胃家实是有实邪,胃家实与自下利怎么联系呢?33条之“不下利但呕”也不易理解,但呕用葛根何意呢?36条同样是,如何理解太阳与阳明合病用麻黄汤?
第42条:“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第44条:“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若定义太阳病是表证,此二条中“太阳病,外证未解,”其义即为“表证,表证未解”,明显语义重复,不易理解,理应直接写为“太阳病未解”。可见“太阳病”语义另有其义。
第191条:“阳明病,若中寒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第194条:“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攻其热必哕。”此二条,其实质为太阴证,为何冠名为阳明病呢?
此类谜团还有,如第235条:“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此条与36条:“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病机相同,为何36条是太阳与阳明合病,而此条却是阳明病呢?
第276条:“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太阴病为里部虚寒证,当忌汗,应先温里,此条为什么可发汗呢?
第321条:“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宜大承气汤。”大承气汤证是阳明里部实热证,少阴病是半表半里部虚寒证。此条之大承气汤证,为何冠名为少阴病呢?
第379条:“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小柴胡汤是和解少阳病方,此条列入厥阴篇为何?
鉴于以上辨析,有理由认为《伤寒论》各篇中冠以某某病之条文,是记录了某某病的病发时辰,反应了两个信息:一是在相同的病发时辰发病,病发的部位和性质会因人而异。如在太阳病的时辰上可以病发太阳伤寒麻黄汤证、厥阴虚寒桂枝汤证、少阳实热白虎汤证;在太阴病的时辰上可以病发太阴病理中汤证、厥阴病桂枝汤证;在少阴病的时辰上可以病发少阴病四逆汤证、阳明病大承气汤证等。二是在不同的病发时辰上病发相同的病证,其病证表现也不尽相同。如阳明病大承气汤证与少阴病大承气汤证。
《伤寒论》六病均有病发时,这是一般规律。也就是说病性与天时相应时,可以病发典型性六病,六病的病时、病位、病性相统一。若病性与天时不相应时,可以病发非典型性六病,六病的病时、病位、病性不相统一。引《伤寒论》条文为证:第229条:“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与小柴胡汤。”、第230条:“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第234条:“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第235条:“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此四条是说,在阳明病的时辰上,病发了小柴胡汤证、桂枝汤证、麻黄汤证,邪气分别在少阳、厥阴、太阳部位。
《伤寒论》六病从六时立论,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比如我们现在问病人的发病时间,不少人还是习惯于说:傍明时,半晌时,中午时,傍黑时,深夜时等等。古代没有钟表,以时辰记录病人病发的时间,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在太阳的时辰上,人气在头、在表部,即体内津液较集中运行于表部。此时感邪,易发生表部证状,即人体因邪扰易致表部津液郁滞不运,出现麻黄汤证、桂枝汤证、葛根汤证等。若其人为少阳型体质,则邪气易壅于胸胁,可病发白虎汤证、小柴胡汤证等。引《伤寒论》条文为证:第6条:“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第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第169条:“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第176条:“伤寒脉浮滑,此以表有热、里有寒,白虎汤主之。”
从《伤寒论》条文中可以看出,决定病发部位和性质的是人的体质因素即内因,而不是外邪。外邪是条件,内因是根本。有时外邪过重,外邪也可暂时成为决定因素。但是,随证而变的还是内因起决定作用。如少阳型体质的人,若突然感受寒邪过重,可以病发表部实邪麻黄汤证,但会很快化热,转变为麻杏甘石汤证。《伤寒论》第131条:“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也。…”此条同为误下,但是其变不同,一作结胸,一作痞,就是因为人的体质类型不同,一为太阳型体质,一为厥阴型体质。
最应引起注意的是《伤寒论》第256条:“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此条的病时反应最明显。阳明少阳合病,宜大承气汤,是无法用证候解释的。少阳证禁汗、禁下,这是法则。而从六病时位上认识合病,就较易理解。阳明少阳病时合病,经过了三阴的病时,理应有宿食。阳明属胃,胃中有邪气,阻碍胃气运化,则胃中食物停蓄,又经过三阴的病时与少阳病时合病,则必有宿食。宿食损伤肠胃则下利。宿食内结,则脉见滑而数。为什么此条经过了三阴病时,不命名为“阳阴合病”呢?因为宿食与脉滑数都是阳病,按理阳病入阴时,人之阳气不得天之阳气之助,与邪交争无力,会表现出病势减轻或缓解之状。合病具有在相合之病病时,病势复重,病状明显的特点。时病具有在该病病时病发和病势明显的特点。临床实际也符合此特点。如太阳病发热,具有在太阳病病时病发且发热重,随时间移动而逐渐减轻,至夜则明显减轻或缓解的特点。阳明少阳合病,在阳明病病时病发且病势重,入阴则病势明显减轻,至少阳病病时复重,进太阳病病时又减轻。所以名曰阳明少阳合病。
再看第32条:“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阳明病病时,天气下行,人气也下行,人气正常下行不会有下利,但是因为表部有邪气,人体内正气外趋与邪交争,里部气虚,里虚则清气下陷,故在天气下行之时,按一般规律,太阳与阳明合病者,胃里的水液因里部正虚不得气化,会出现随清气下陷而下利的症状。用葛根汤主治,葛根用以升提清气助胃气化而止下利。若此条之阳明病为里有热邪,则当用大黄清泻里热,而不当用葛根升提清气。
第33条:“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此条反映出,若人之阳气在阳明部位较强者,太阳与阳明病时合病,人体内的阳明正气与邪气交争有力,里部正气不虚,所以不出现下利,但是因表部有邪气郁滞,胃气不能外达而上逆,表现出不下利但呕的症状。葛根加半夏汤主之,半夏降逆止呕,葛根解表兼升提清气预防下利。
第36条:“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此条反映出,若人之阳气在太阳部位较强者,太阳与阳明病时合病,人之太阳正气与邪气交争有力,则邪气上壅,表现出喘而胸满的表实证,不可误认为是阳明证里热壅盛而用下法,宜用麻黄汤治疗。此条也印证了桂枝汤证是厥阴证,若桂枝汤证兼见喘满,方治是桂枝加厚朴杏子汤。
第172条:“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此条反映出,太阳与少阳病时合病,病时自太阳至少阳,病发时间较长,邪伤正气,至少阳之时,阳气自陷,邪气因入,发生自下利的症状,此时病位表现在半表半里,病机有邪从里出之势,所以不用葛根等升发药。与黄芩汤,用黄芩以清泄少阳邪热从里而出。若把太阳与少阳合病,看作是太阳证与少阳证同现,那么表有邪气而清里,且丝毫不用解表之药,必引邪入里,这样的治法,与医理不符。
弄清了《伤寒论》六病的立论基础,才能弄懂六病与六证的确切含义,才能弄明六病与六证的关系,才能解除千余年来束缚学习《伤寒论》的瓶颈,才能认识到“三部六病学说”是对《伤寒论》的继承和发展。“三部六病学说”继承了《伤寒论》凭病、脉、证辨证论治的精神,发展了病位确定清楚、病性确定明晰,明确了“三阳病”与“三阴病”病位相同、病性相反的特性,阴阳之道简明易懂,从而为更好地学习、继承和发展《伤寒论》,奠定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