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装配技术视频,附装配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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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按照设计、工艺要求及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进行装配。
2)装配环境必须清洁。高精度产品的装配环境温度、湿度、防尘量、照明防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所有零部件(包括外购、外协件)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
4)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砂粒、灰尘和油污等,并应符合相应清洁度要求。
5)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划伤和锈蚀。
6)油漆未干的零件不得进行装配。
7)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
8)各零、部件装配后相对位置应准确。
1)螺钉、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与板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螺钉及螺栓头部不得损伤。
2)有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应采用力矩扳手按规定拧紧力矩紧固。未规定拧紧力矩的螺栓,其拧紧力矩可参考附录一的规定 。
3)同一零件用多个螺钉或螺栓紧固时,各螺钉(螺栓)需顺时针、交错、对称逐步拧紧,如有定位销,应从靠近定位销的螺钉或螺栓开始。
4)用双螺母时,应先装薄螺母后装厚螺母。
5)螺钉、螺栓和螺母拧紧后,螺钉、螺栓一般应露出螺母1-2个螺距。
1)定位销的端面一般应略高出零件表面,带螺尾的锥销装入相关零件后,其大端应沉入孔内。
2)开口销装入相关零件后,其尾部应分开60°一90°。
1)链轮与轴的配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主动链轮与从动链轮的轮齿几何中心平面应重合,其偏移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若设计未规定,一般应小于或等于两轮中心距的千分之二。
3)链条与链轮啮合时,工作边必须拉紧,并保证啮合平稳。
1)同一回路的带轮轮槽对称中心面的位置度为:中心距小于1.2m时不大于带轮中心距的0.3%;大于或等于1.2m时不大于带轮中心距的0.5%。
1)液压系统的管路在装配前必须除锈、清洗,在装配和存放时应注意防尘、防锈。
2)各种管子不得有凹痕、皱折、压扁、破裂等现象,管路弯曲处应圆滑,不得有扭转现象。
3)管路的排列要整齐,并要便于液压系统的调整和维修。
4)注入液压系统的液压油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5)装配后液压管路及元件不得有渗漏油现象,为防止渗漏,装配时允许使用密封填料和密封胶,但应防止进入系统中。
6)液压操纵系统和转向系统应灵活、无卡滞现象。
7)液压系统装好后,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运转试验。
1)电气元件在装配前应进行测试、检查,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装配。
2)仪表、指示器显示的数码、信号应清晰准确,开关工作可靠。
3)应严格按照电气装配图样要求进行布线和连接。
4)所有导线的绝缘层必须完好无损,导线剥头处的细铜丝必须拧紧,需要时搪锡。
3)用加配质量的方法校正时,必须固定牢靠,以防止在工作过程中松动或飞出。
4)用去除质量的方法校正时,注意不得影响零件的刚度、强度和外观。
5)对于组合式回转体,经总体平衡后,不得再任意移动或调换零件。
6)各调节机构应保证操作方便,调节灵活、可靠。各部件调节范围应能达到规定的极限位置。

1)总装时,对随机附件也应进行试装,并要保证设计要求。
2)刚性割台离地间隙应一致,其差值允许不大于15mm。
3)行走制动装置和停车制动装置,应保证收割机停车可靠。
4)发动机启动应顺利平稳,熄火彻底可靠;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0C时,应能顺利起动。
5)所有整机标志应按设计要求粘贴到指定部位,不得偏斜或不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