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看增值税
争鸣
换个角度看增值税
财税微波 按:菠萝油王子曾说过,老丁你仔细想一下,每一环节的增值税纳税人,不都是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吗?
我深以为然。
●官方说增值税是流转税,这句话是正确的!
●官方讲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这是偷换概念,应是税务局监控企业是否如实做好代收代付的指标!
●所以,追根究底,增值税是消费税。国家提高增值税率会伤害消费市场,间接导致企业的生存空间,但不会直接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相反的,降低增值税率也不会降低企业负担。可以说,调增或调降增值税率是“经济学”上的问题,是政治层面的问题,已经不是财政、或税负的问题。
一、增值税是消费税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是目前全世界已知最公平的税种,中国实施的增值税也是,也就是是消费型增值税;所谓消费型增值税,就是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了税负(参阅表1、增值税征收原理),因为消费者没有销项税可以转嫁。
从表1的简易模型可以看出,农林渔牧业的销项对应一次加工业的进项,因此形成勾稽关系;相同的一次加工的销项对应二次加工的进项,余此类推到零售业(最终市场)的进项,上下游彼此形成勾稽关系。例如美宜佳出售的某品牌红茶饮料,是由砂糖、茶叶、水、塑胶瓶等制成,而这些又分别由制糖厂的粗糖块、制茶厂的茶叶、自来水厂的饮用水、石化厂的塑胶粒所供应。
增值税的税制,就是让所有的企业通过上下游勾稽关系,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帮忙国家做了征税的工作;也因为上下游有了环环相扣的勾稽关系,所以,设立空壳公司以虚开发票的人,无形中就是抢劫国家的税收,这是非常愚蠢的,因为虚开的不产生上下游的勾稽关系(这里的虚开不同于财政部、税务局、法院的定义),非常容易被发觉并查出来,2018年10月17日,大连中法对虚设34家空壳公司、跨20省、虚开200多亿的主谋董官杰判无期徒刑就是一个鲜明的案例;那些董官利们空壳公司,基本全是法盲。
从农林牧渔业到零售业,企业都是一手代付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手代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在次月申报增值税时,将差额还给国家;这个差额又刚好就是各环节的企业增值部分,因此称之为“增值税”;虽然称之为增值税,其实这个税负并不是企业的真实税负,这可以从表1的免抵退计算中农林渔牧业的12.00+一次加工的6.00+二次加工的9.00+三次加工的13.00+零售的20.25=零售的销项税额60.75,而这个60.75是由消费者支付,且不再转嫁出去。亚洲第一个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的是中国的台湾,实施前的营业税率是0.375%,实施前测算累积起来接近5%,最后台湾实施5%的增值税率一直到现在。
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地区,都对出口产品给予零税率,因此三次加工业的成品如果是100%直接出口,那么三次加工的销项税额就从86.06变成0,然后可以退回代付的进项税额57.38元,这个就是财政部或税务局所称的“退税”,其实这个退税并不是真正的退税,而是退还企业代垫的“消费税”,称之为“退税”是一种口误,更属于一种积非成是的印象,如果改称之为返还进项税才是正确的,因为“退税”从字面上看是给了企业恩惠,而“返还”就类似合同精神的平等对待的履约行为;从这来看,之前几年部分地方的税务局迟迟不归还进项税给予出口企业,实在是非常不好的,因为国家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
二、增值税税负率就是国家占用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比率
企业通常是先进货后销货的运营模式,但具体在生产企业(农林渔牧、一次加工、二次加工、以及三次加工都是生产企业)与零售业在流动资金上的运作形态就有着非常大的不同。生产型企业是先支付成本后回收销售货款(现金)的经营形态,参阅表2可看出,当企业出货且货款月结后90天才能收回现金的情况下,更严重。
以生产型企业而言,增值税对企业的最主要影响就是政府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也就是说企业还没有收到销售的货款就已经垫付了增值税的差额;生产企业所占行业地位不佳时,要利用较长的授信交易更显得企业的资金压力明显。
甚至可以明确的说,税务局审视企业的税负率,其实就是国家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比率,在国家金融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生产企业确实生存不易,而且占用的程度还相当的大,参见表5;换个角度来看,所谓的税负率,其实就是税务局衡量生产企业是否如实代收代付的一个观察指标,比率太低代表企业有偷逃漏税的嫌疑,比率太高则代表企业的财务人员素质太差。
个别生产企业的被占用资金比率偏高的话,就代表行业地位不佳、竞争力弱;表5是假设应收与应付都是90天的情况,如果有进项支付现金、销项放账的情况,那么被占用的情况将会更严重,也就代表会类似农林渔牧业的0.87%一样,如果低于0.29%就代表行业地位突显、谈判能力很好,而零售业(尤其是大型零售、网络销售平台)则是利用供应商的资金来营运,可以高达4%,也就是可以拥有闲散资金做金融操作赚取额外的“营业外利益”。这也就是可以用这个被占用资金比率放在SWOT分析中证明企业的行业地位是否具有有利位置的一个方法。
表6是以日本能率大学的行业标准来核算,其中变动费指的是材料成本、变动电费与水费、及其他每生产一个产品就比例增加的费用、用人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职工福利、伙食等因聘雇人员而发生的费用,公共经费指的是除VAT以外,支付给政府的行政经费、税捐、固定电费、固定水费等,一般经费指的是办公经费(包括出差旅费、捐赠等),沉没成本指的是设备折旧、折耗摊销等。积数的核算是以销货金额X收款天数-(变动费用X付款天数+用人费X付款天数+一般经费X付款天数+公共经费X付款天数+VATX付款天数);占用资金成本占营收比率是以积数÷30天X月利率÷销售额X100%,其中月利率要按企业实际筹款利率核算,也可以直接按民间利率核算,表6是以民间月利率2%进行核算。
表6中一~三次产业都是以净利率6%来核算,在这样的标准下,资金被占用的比例接近1.6%;如果企业资金核算出来超过这个指标,就代表行业地位相当不理想,必须在产品竞争力上下功夫,否则很难抵挡景气荣枯的变动。
三、增值税率降低对企业影响不大
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率调降,对生产企业或零售企业,可说影响微乎其微,真正有影响的是消费者;再以生产企业为例可以看出表5在税率调整前与调整后的损益表没有变化,企业的唯一好处就是被占用的资金比率降低了(参表7)。
几个渺茫的期盼
1)希望祖国能不再称退税,而以归还来对待平等对待工商企业;
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祖国自己称退税,是不是属于授之以柄,给美国等国家在倾销、补贴国际仲裁中有了实质性、书面性的证据?
2)出口退税不要搞那么复杂,既然是外汇创造祖国财富是事实,不要因为一点点的文件瑕疵,就这个不让退那个不让退;出口企业受折损,受伤害最深的必定是出口企业的雇员,因为雇员的调薪会受限、企业发展受制约,更甚者,因为退税下不来,不让退,要求你留抵、留抵、再留抵,资金周转不灵也徒呼奈何。既然雇员收入增长受限,消费自然跟不上,消费跟不上怎么可能会迎合刺激消费的潮流?
3)生产企业不利的现象能多给予体贴一些(例如融资帮助),毕竟运营资金被占用,而且还不易筹措运营资金,还时时有集资罪的重大威胁;
4)对于代开发票等不造成税负流失的处罚能降低到最低,最好的方式就是一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对于销售A产品开成B产品的,应该是会计制度不健全的处罚,而不是刑责;对于跳开发票的,应该是失信,而不是有期徒刑。
5)增值税制度能再简化,所有的企业管理人员都知道,易懂的规章最容易被落实,更何况税务局从不对这些广大的义工做培训,古人有云不教而杀谓之什么?
6)个所税都给2%的返点,为何帮忙做代收代付增值税的广大企业,没返点?增值税对企业来说,就是苦逼的小媳妇,做了所有最累的活,还面对这个处罚、那个刑责,却没一丝半点回馈,而企业就是应该讲利润的单位,却被逼着做那么多冤枉的事情!
所以最希望财政部能幡然悔悟,给个至少千分之五的返点,弥补企业主的做白工。
案例:34家空壳公司,跨20省,虚开增值税发票200多亿!主谋被判无期!
平凡的会计人 2019/01/24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18年10月1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董官杰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再加等3人分别被判处8年~14年有期徒刑。
这是大连市首例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无期徒刑案件。
2018年10月1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对“5·20”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董官杰,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对王再加、郭兆龙、蒋良富分别判处8年至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判处罚金、继续追缴违法所得。这是大连市首起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例。
案件侦破历时近两年,税警投入近30人,打掉3个团伙,涉及江苏、辽宁、北京、山西等20余省市248家企业。涉案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1.66亿元,税款28.79亿元。其中,涉及大连企业34家,价税合计40.86亿元,税额5.94亿元,发票14400组。目前,大连市税警已挽回税款损失1.79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网上追逃1人。除前述4人一审获刑外,董官利等嫌疑人在押待审。
老乡供词,指向董官利
2014年10月,江苏省徐州市警方在查处“黄金票”过程中,发现项昌第、王永伓等人在大连成立10余家公司,接受徐州一家公司虚开的发票,将线索推送大连。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初查发现,项、王二人在大连成立的来福、锦荣等公司开出的发票流入了徐州博垠等3家公司,博垠等3家公司的幕后人指向被称为老周的周仲根。
这时,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经侦 大队接到保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移送线索:犯罪嫌疑人金海东举报,其浙江老乡董官利2014年利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大连德凯隆物资有限公司,对外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连市警方将案件通报税务部门,双方决定联手先查德凯隆物资有限公司。经查发现,该公司 2014年4月成立,2014年4月至12月取得进项发票金额8958万元、税额1523万元,2015年4月被认定非正常户。调查大连几家接受该公司发票的企业,没有发现指向董官利的虚开证据,发票流向与徐州博垠等3家公司有关,证据指向老周。老周已被徐州警方网上通缉,线索中断。
老周现身,又指董官利
2016年3月,中央电视台播出北京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是徐州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在逃犯老周。
正在医院打点滴的沙河口分局经侦人员老张看到这一消息后,拔下吊瓶就往单位跑,马上与北京警方办案人员联系,很快确定那个老周就是大连警方要找的老周。老张立即请命赴京提审老周,但老周只字不吐。经过前后9次提审,老周终于开口。
老周供述自己指使项昌第、王永伓(两人已被徐州警方抓获)等人,于2014年5月至6月在大连成立10家空壳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蒋良富、郭兆龙、张永刚等为中间人。他还举报了以董官利为首的团伙2013年至2014年在大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些情况。
2016年5月20日,瞄准以董官利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大连市税警双方成立“5·20”专案组,下设抓捕组、调查取证组、案审组。
虚假注册,查证异常艰难
根据警方提供的基本是涉案企业的银行资金流水、犯罪嫌疑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资料,抓捕组在前方抓人,调查取证组要第一时间为抓捕组提供涉税证据。但由于犯罪团伙控制的空壳公司全是假地址、假身份,查证难度相当大。
检查人员到涉案企业的注册登记地实地核查,一无所获,邮寄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被全部退回;通过税务发票稽核管理系统查询这些空壳公司的上下游企业信息,找不到企业也找不到人。
看不到涉案企业的账簿资料,无法进行进销项货物发票网上比对,给调查取证带来了重重困难。
下笨功夫,查清董官利团伙
借助防伪税控系统、税务发票稽核管理系统和电子底账系统,逐票比对有关进销项信息;梳理分析涉案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细致筛选有效信息,排除虚假申报信息。调查取证组最终按票流梳理出34户涉案企业的全部上下游企业。按日期汇总发票,按对象逐户发出协查函,再根据回函统计、确认情况。
此举收到成效。比如通过对大连利星环宇贸易公司发票协查,发现其上游企业江苏兆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洗”,开票票面为黄金,受票票面却变成了煤、钢材等;对该公司下游企业的协查回函证明,下游受票企业已经走逃,所开货物名称为煤、钢材等。据此判定,利星环宇贸易公司存在“洗票”行为。
结合前述金海东和老周有关董官利的交代,专案组顺着利星环宇贸易公司等涉案企业的线索,采集分析有关进销项数据,抓取比对资金流数据,调查资金回流路径。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专案组查清董官利团伙的作案情况:利星环宇贸易公司为董官利所控。2013年3月~2014年10月,董官利团伙通过网上购买他人身份证,网上招聘会计,找代办公司冒用他人身份证在大连成立4家公司。
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发票价税合计2.3%的价格接受江苏兆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发票价税合计3.5%~8%不等的价格对外虚开,虚开专用发票14400组,价税合计40.86亿元,税额5.94亿元。其中,董官利主管在大连注册假公司及发票进销项业务,其堂弟董官杰负责大连4个公司的注册、租赁办公地、日常管理、找会计开发票以及收发邮寄虚开发票等工作,会计公司王某红负责注册注销公司和办理纳税申报等业务,王再加负责对外开票,唐艳勇负责送票。
2014年2月~2014年10月,这4家公司向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07组,价税合计11亿元,税款1.6亿元。这些虚开发票已全部抵扣税款。
深度查证,3个团伙交叉犯罪
徐州老周,在徐州成立博垠等3家空壳公司,指使他人在大连成立来福等10家空壳公司,通过其徐州公司取得大连空壳公司虚开的进项发票后,通过郭兆龙、张永刚联系接受虚开下线,向大型国企虚开,虚开金额价税合计24亿元,税款3.3亿元。
江苏贺静,操控江苏兆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取得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的资质后,通过购买黄金取得上交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黄金票”,经詹金辉介绍,将“黄金票”卖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由接票团伙虚开给用票企业。仅3个月,接受贺静公司虚开进项发票的公司就有131家,其中50家为大连公司,已核实虚开销项价税合计36.64亿元。
大连董官利,通过詹金辉取得贺静公司的“黄金票”,后通过中间人蒋良富结识了老周,并通过老周的虚开渠道卖票。
狡猾疯狂,多环节洗票大量虚开
他们在大连成立的34家公司全是空壳公司,均为冒用他人身份注册,通过网络以虚假信息招聘兼职会计,团伙成员单线联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此案的刑事判决书包含41人的证词,显示这些团伙用7到8个环节“漂白”一张发票,在短时间内大肆虚开。
证据显示,董官利的4家公司在3个月时间内取得虚开进项发票1008组,价税合计10.99亿元,税款1.6亿元;对外虚开1007组,涉及下游企业41家,价税合计11亿元,税款1.6亿元。董官利的鑫益诚公司2014年9月连续5天向一家公司开具专用发票362组,次月,董官利的利星环宇公司又向这家公司虚开专用发票125组。老周的一家公司曾在一周内对外虚开445份专用发票。
然而,无论怎么伪装,这些犯罪行为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载明,董官杰、王再加为他人虚开税款1.6亿元,蒋良富介绍他人虚开税款1.2亿元,郭兆龙介绍他人虚开税款1亿元,均系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这些人均已获刑,其中,主犯董官杰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主犯董官利等另案处理,在押待审。
后记:
如果把摄像头对准一个人,摄录下他的所有言行,然后再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剪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好人或坏人。
财税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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