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没有夫妇共有财产制,离婚时一方可以分得一半财产吗? 2024-06-12 14:08:59 香港没有夫妇共有财产制,离婚时一方可以分得一半财产吗?作者 香港张元洪律师行香港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我们知道在内陆婚姻法中,有关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的概念,对于处理婚姻家事的律师而言,这些概念可能已经烂熟于心。香港由于历史原因,源袭英国普通法制度,尊重个人财产,夫妻之间的财产制度没有区分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也没有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制度,而是采用夫妻分别财产制度。即除非有相反证据可以证明,通常是登记在丈夫名下的财产归丈夫所有,登记在妻子名下的财产归妻子所有。根据香港法律《已婚者地位条例》,即使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也是各自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夫妻财产各自独立,债务也各自清偿,没有夫妇其中一方需要共同负责另一方债务的要求。 离婚时财产如何处理?香港既然没有夫妻共有财产制,那么离婚时财产到底如何处理呢?一方可以分得另外一方一半的财产吗?这里面容易误解,既然香港是实行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那么从表面上看,似乎离婚时,夫妻各自财产各自拿走,其中一方不应该分得另外一方的财产。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到离婚之时,香港法庭会考虑子女及双方利益,计算家庭总资产及双方各占比例,并会作出适当命令,要求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名下的资产或支付赡养费,以达到公平公正。I. 哪些属于家庭总资产?香港在离婚程序上和内陆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是,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一个重要的责任,即双方都需要主动地向法庭披露,让法庭得到他们各自资产足够的信息。双方都有义务必须做出详尽和坦白的披露,任何一方做不到这一点,法庭便可能做出对其不利的推断,并且决定资产是否属于他所有或者做出对其不利的律师费命令。1. 婚前取得的资产结婚前双方各自取得或继承的财产完全属于夫妻各自所有,双方无权和对方分享。离婚时这些财产是否须纳入「家庭总资产组合(family pot)」进行平分,则需要考虑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此时考虑的一般原则是,如果双方结婚时间短,婚前所得或继承所得的资产不会归入家庭总资产作分配计算,但不包括结婚后居住的地方即婚姻居所。如果双方已结婚多年,而且如果不将个别资产归入家庭总资产组合,就会造成其中一方离婚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法庭从公正原则出发,仍可能将这些资产全部或部分归入家庭总资产组合再作分配。2. 婚前同居期间与婚姻期间各自取得的资产婚前同居或婚姻期间各自取得的资产,在婚姻期间继续属于各自所有,双方无法律责任向对方分享。但要注意的是,不但一方以自己的资金取得的资产为一方自己所有,而且其中一方从双方联名户口提取资金购入的资产仍属买方个人所有,法律上无须与配偶分享,除非有任何证据证明,夫妻有意图该资产实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如果夫妻双方已将所有财产混为一起共用,其中一方用联名户口的资金单方购入的资产,则为夫妻双方平均拥有,即使只有夫妻其中一方贡献联名户口内的资金。当然如果夫妻一方以金钱或物资改变了动产或不动产时,出资方可以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相应的权益,份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确定时,由法院裁定。夫妻之间的赠与可能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性质,赠与必须有合法的手续和证据,否则法庭不予认定。双方一旦离婚,一般来说婚姻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都会归入「家庭总资产组合(family pot)」来分配计算。3. 婚前同居期间/婚姻期间取得的联名资产联名资产表面证据上视为双方共同拥有。即使只是其中一方取得,如无证据显示相反意图(例如只是了方便一方而开立联名户口),仍为夫妻两人共同拥有。同样,如果夫妻其中一方以金钱或物质改变共同拥有的资产,资助方可取得该资产相应部份之权益,份额可由当时双方议定或之后由法院裁定。双方一旦离婚,联名资产会归入「家庭总资产组合 (family pot)」来分配计算。4. 分居后各自取得的资产夫妻双方分居1年内各自取得的资产,仍有可能归入「家庭总资产组合(family pot)」,分居1年后各自取得的资产,除非与同居/婚姻期间有关,不会归入「家庭总资产组合(family pot)」来分配计算。5. 赠予及有偿转让在香港普通法下,会假定婚姻期间由夫妻一方转让之另一方的财产为赠予,而非按契约条款下的有偿转让(Presumption of advancement)。至于分居后的财产转让则假定为契约下的有偿转让。当然如有相反证据,例如婚姻期间有明显证据证明,个别资产的转让,是双方在有充分合约意思表示下的有偿转让,上述假定可以被推翻。 II. 家庭总资产确定后如何处理香港法例没有规定,夫妻离婚后财产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夫妻双方平分。根据过去的判例,香港夫妻双方财产分配是一直采取合理需要原则。但在2010年这一切开始改变,香港终审法院维持上诉庭对案件DDv LKW的判决,认可并确认了由英国上议院在White vWhite [2001] 1 AC 596 一案中,就离婚时如何分配婚姻资产而定下的「平等共享」原则。在DD v LKW一案中,上诉庭在2008年就涉及一件500多万元财产的婚姻诉讼上诉案时作裁决,指出以往香港的「合理需要」原则分配婚姻财产已不合时宜。判决指出夫妻双方在家庭的贡献是等同,应该改为以「公平分配」原则分配财产,即离婚时双方会平分婚姻财产。终审法院对上诉庭这一决定的维持认可,改变了香港分配离婚财产的原则。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平均分配(50%对50%)只是起点,但绝不是终点。法庭会充分考虑子女利益,并结合考虑其他因素,判定双方应从家庭总资产组合中各自应分得财产的实际比例,以达到公正。其中一个考虑因素是,尽可能维持各方离婚后的生活水平不会因离婚而受到严重影响。例如男方有稳定收入,婚姻房产在男方名下,但女方获得子女管养权而子女就读之学校亦位于婚姻房产附近,法庭此时有可能判决该房产须要完全转让予女方,以方便女方及子女维持生活所需。又例如男女其中一方非常富有,但婚姻极为短暂又无子女,另外一方可能只获得分配小部分家庭资产。 总的来说,法庭有极大的裁量权,但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做出裁定:(a) 婚姻双方各自拥有的或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拥有的收入、谋生能力、财产及其他经济来源;(b) 婚姻双方各自面对的或在可预见的将来的经济需要、负担及责任;(c) 婚姻破裂前所享有的生活水准;(d) 婚姻双方的年龄和婚姻的持续期;(e) 婚姻的任何一方在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无能力;(f) 婚姻双方各自为家庭的福利而作出的贡献,包括因照料家庭或照顾家人而作出的贡献;(g) 婚姻的任何一方因婚姻解除而将会丧失机会获得任何利益的价值。例如在适当的情况下,法庭会对一个尽忠职守妻子, 给予一个合理的财产分配,以表示对妻子在婚姻照顾家庭和子女所作出的贡献的认可。为保障婚后各方的生活水平,除分配家庭资产外,如有需要,法庭也可以颁发命令要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是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取决于付款方的财政能力及双方的关系。一次性支付可达到「彻底分清」的效果,有利于双方重新开展新的生活。但如果按月支付也有好处,有合理理由时,可向法庭申请调整金额。 赞 (0) 相关推荐 给婚姻一个体面的葬礼! 给婚姻一个体面的葬礼! 企业主的婚姻财产风险的防范 婚姻关系靠男女结婚而形成的兼有人身与财产属性的法律关系.人身法律关系在此不做讨论,本书只分析财产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男女两个自然人自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起,他们的财产就有了划分:领取结婚证 ... 情感公开课:离婚时,如何守护你的爱和钱? 大家好,我是许川,今天我们来聊聊当你的另一半向你提出离婚了,怎么守护你的钱和婚姻的问题. 01 我没想过离婚,他却先开了口 相信每个人选择结婚,都是奔着一辈子去的. 可遗憾的是,并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从始 ... 离婚时,一方基于员工身份持有的股权如何分割? 作者:饶为为,法学硕士研究生,湖北利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著有长篇小说<抚养权是我的>.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执业方向为婚姻家庭.高净值人员财富传承等,对离婚财产分 ... 房产证上登记夫妻俩的名字 离婚时男方只分得1%! 张佳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律师 ACT心理咨询师.6年北京法院工作经历.1000+案件实操经验 案情 2015年,小丽和阿强婚后不久,购置了一处房产作为婚房.当时房屋总价170余万元,其中 ... 出轨家暴,离婚时几乎不影响分财产,法院也不会判净身出户 三人成虎,以讹传讹,现在还有很多人离婚时纠缠于:谁出轨谁就要净身出户,谁动手打人谁就少分财产,这些都是误导. 先讲一下法律规定,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有几个分财产的辅助性原则,除去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外,还有 ... 因为提前开箱,离婚时他少分20%财产 离婚时 夫妻分割共同财产 约好共同去银行打开保管箱 丈夫却提前私自开箱 是否属于故意隐瞒.转移财产? 基本案情 王景与张欣(均为化名)于1998年登记结婚.后两人因家庭矛盾升级,感情逐渐破裂.2020 ... 婚姻法新规:离婚时,这4类财产不再平分!聪明女人看完都去买保险了! 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婚时财财产如何分割?哪些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哪些又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不清的话,就可能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了. 1. 夫妻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夫妻在婚前个人所取得 ... 婚内的以下债务,离婚时,另一方不要还1分钱? 婚内的以下债务,离婚时,另一方不要还1分钱?有以下同居行为,严重违反规定,涉嫌犯罪,会被判刑? 夫妻AA制十年,离婚时丈夫欲争房产,妻子掏出一份证明,丈夫傻了 芊芊的茂茂关注2021-04-12 06:31过去的夫妻模式很传统,也很单一.在家庭责任的分配上,男人可以说是置身事外,几乎不参与,因为男人在过去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男人出门赚钱养家,才是最要紧的.而 ... 离婚时约定由夫妻一方偿债,债主还能否要求另一方偿还? 婚姻法之家 今天 基本案情 夫妻离婚时法院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作出了判决,判决由其中一方偿还的债务,另一方代为清偿后,如何主张权利救济? 张某和李某原来是夫妻关系,二人后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经如东县人 ... 离婚时,另一方不配合审计,如何确定股权价值? 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配合法院审计,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确定其价值呢? 现实生活中,夫妻协议离婚或经法院调解离婚时,如果在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上有一条表述:双方没有其它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双方就本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