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召开股东会?
实践中很多老板跟合伙人商量事情基本上都是电话或者微信沟通,要么就是坐一起喝茶或吃饭时把事情讲了,有霸道一点的招呼都不打自己就把事情给办了。这样操作效率是高了,但会留下很多隐患,存在很多法律风险,也让股东之间容易产生矛盾与隔阂,小矛盾日积月累之后,不知道哪一天就爆发了,爆发后产生的不良后果有可能是企业无法承受的。因此,我在这里要提醒各位老板,一定要重视召开股东会这件事。
股东会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的(股份公司称之为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法关于股东会的召开有很多规定,在这里我们就不干讲法律条文,我给大家尽量用大白话讲一下到底如何召开股东会:
一、股东会什么时候召开?这里给大家讲讲首次会议、股东会定期会议、股东会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
1.首次会议。法律规定了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没有明确规定应该什么时候召开,但根据相关手续的办理顺序可以推断出,首次会议应该是几个合伙人已经商量好了合伙开公司,确定了注册资金多少,谁出资多少,因为这些在工商注册时都要确定下来,所以首次股东大会应该在工商注册前召开。在首次会议里几个创始股东开个会把公司的章程内容、基本管理框架、经营方针等事项确定下来。
2.固定会议。公司法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敲黑板,“章程”!)按时召开。那就是股东在章程里要确定一个准确的股东会会议周期,到期就应该召开,有些公司约定每月召开一次,有的约定一年召开一次。
3.临时会议。对临时会议的召开公司法有特别规定,不是随便想开就开的,首先是由以下三类人提议:
1)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
3) 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这里讲的这三类人只能提议,向谁提议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公司法第40条可以推断出,应该是向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提议之后,才由这六类人员召集主持: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6)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会怎么召开?
召开股东会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的,在股东气氛和谐期,大家约个时间开个会很简单。但在股东气氛不那么和谐时,大家碰个面表个态可能没那么容易,所以法律规定了召集会议的程序。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敲黑板,“章程”!),召开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这里注意几点:
1、 谁通知?召集人通知。谁是召集人,就是前面已经讲了六类人,这里不重复。
2、 什么时候通知?开会前15天通知。
3、 如何通知?我建议通过EMS快递寄送书面的通知书,后面会详细讲通知问题。
4、 通知的内容?《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开会通知》里面必须写明:开会时间,开会地点,决议议题,与会人员、表决方式、召集人、联系方式、通知日期等。
关于书面通知这类文件如何到达被通知人手里,我这里要重点讲一下,因为太重要却一直不被重视。实践中经常碰到一方要履行通知义务,才能顺利行使权利,比如这里开会通知、开会提议、股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通知、股东要求履行知情权等等,这些都需要作出书面通知,但是如何让通知到达接受方,如何使通知这个行为更合法,当然不是一个电话或者见个面给了就完事,一定要有通知过的证据留存,比如见面给的要签收条;或者发到公司的官方邮箱,个人的对外邮箱,电子邮箱有发送记录;快递到公司的注册地址,个人的身份证地址有快递回单等等。但是经常没有保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就没有地址,没有保留对方邮箱,就发不了邮件,微信电话拉黑的情况出现后更是通知无门。所以最好是在双方气氛和谐时,在合作初期签订股权协议时,列明双方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收件邮箱,书面确认往来文件以该联系方式为准,这样确保万无一失。还要多说一句,快递要在快递单备注所发文件的内容,保留发件回执;发邮件的邮件的主题要列明文件名称。讲得比较啰嗦,因为在案件中经常碰到这方面的缺失,不得不多讲几句。
三、会前准备工作:
会议通知里面的开会场所提前准备好,最好不要临时更换地点。会议记录人员提前确定,准备好空白会议记录、决议(记录人员保留固定电子格式,根据会议表决情况填写,对当场通过的决议立即打印出来给股东签名)、表决票、签到表,主持人准备发言稿,有条件的录音录像设备准备好,告之与会人员会议现场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四、开会内容:
股东会投票表决的议题要在《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开会通知》中列明。股东可以在章程里面自行约定哪些事情需要在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也就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如何表决,如何形成有效决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敲黑板,“章程”!)这是资本多数决的法律基础,也就是出钱少的要听出钱多的。你的出资超过了出资总额的50%,最终决策权就掌握在你手里。当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类特别事项,表决有特别规定,包括几件重大事项需要出资更多才掌握了最终决策权:
1、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被担保的股东不参与表决)。
3、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以上表明,股东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以上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为特别决议,其他属于普通股决议,普通决议只要出资超过50%的股东就可以做决策,特别决议需要出资占三分之二以上。但是,章程有另外规定的除外。当然,特别决议事项章程规定不能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章程不能约定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超过50%表决权就可以通过。
六、召开股东会涉及到的书面文件:
《关于召集临时股东会的提议》
《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
《定期股东会召开通知》
《股东会会议记录》
《股东表决票》
《股东会签到表》
《股东授权委托书》
《股东会决议》
以上内容基本概括了整个股东会的注意事项,股东会会议的目的就是对议题由全体股东一项一项投票作出决议。每一张表决票上注明了代表的表决权比例,最后汇总同意的表决权数量,超过了法定或约定的表决权比例的,决议就通过,没超过的就没通过。会议记录、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股东签名,留存。表决票当然也要一起归档保留。
整个开会流程中的文件、记录都要长期留存,股东不参加表决、不参加开会说明出现了股东僵局,这类证明文件将来能够用到申请公司解散的案件当中,所以我要强调保留开会通知、开会记录是非常重要的事项。
讲到这里,应该把开股东会这件事基本讲清楚了,如果再不明白的,就电话预约当面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