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介绍 “船洋造币钢模”
本文作者 孟祥伟
中国钱币博物馆藏“船洋造币钢模”两枚。这两枚模具同为民国二十三年壹圆银币造币祖模,一为正面阳文祖模,面模直径39,厚37.6mm;一为背面阳文祖模,面模直径41.9,厚45mm。正面阳文祖模中心图案为孙中山五分侧面像,上环列纪年“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字样;背面阳文祖模中心图案为一艘双帆船,“壹圆”两个币值文字分列“左右”。该两枚模具作为祖模,文字与图案皆为凸印,并不用于直接生产银币,而是作为翻制工作模之用。
船洋是南京国民政府发行的银本位币的俗称,其正面图案为孙中山五分侧面像,背面图案为海洋三帆船或双帆船。根据正面图案上方纪年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十八年版、二十一年版、二十二年版、二十三年版、二十四年版及二十五年版。船洋作为南京国民政府的银本位币,由位于上海的中央造币厂负责组织生产和制造,其中二十三年版、二十二年版发行量较大,二十一年版因图案上的“三鸟”形象引起舆论的猜疑而并未正式发行,二十四年版则因受到法币政策实施的影响发行数量有限,其他年份则为试铸币①。
船洋作为南京国民政府的银本位币,其法律地位主要由国民政府公布的《国币条例草案》和《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进行保障。1928年通过的《国币条例草案》规定:国币之铸发权专属于国民政府。1933年通过的《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则进一步规定:银本位币之铸造专属于中央造币厂。据《中央造币厂会计处抄送最近四年铸币情形函》一文介绍:中央造币厂于民国二十二年生产船洋28,060,918枚,甲种厂条3556条,乙种厂条227条;民国二十三年生产船洋70,956,464枚,甲种厂条65条,乙种厂条48,027条。为保证船洋生产质量,中央造币厂生产的船洋必须经审查委员会化验合格。为求公信,造币厂生产的船洋还在美国费恺德宽飞、旧金山两造币厂进行化验,以保证重量和成色②。为保障船洋作为本位币在全国的流通,财政部曾多次下令收清各种旧币,据1933年第七卷第三期《中行月刊》报道:财政部前为统一币制起见,曾决定国内施用银币,除由中央造币厂所铸银币流通外,其余各种杂色旧币,一律不准流通,以资统一。兹悉该部以新币既已使用,所有各省市旧有杂币,应即设法收进改铸,并已定收买旧币办法,令饬中央银行及中央造币厂遵照办理外,复令中央银行,限期收进各种杂币,尽于本年年底一律收清,免滋流弊云。
参考文献:
①《中国钱币大辞典》编纂委员会:《中国钱币大辞典:民国编金银币卷》。
②《中央造币厂新币送美化验合格》:《中行月刊》,193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