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监测浓度如何折算?请看省厅回复和标准依据
主题:
碳化塔排放口自动监测污染物浓度是否需要进行折算
内容:
领导,您好。我公司给某家碳酸钙生产企业安装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其碳化塔排放口的NOX,SO2和烟尘浓度。目前有如下问题向你请教。根据《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指南-无机化学工业》(HJ 1138-2020)要求,碳化塔排放口污染物(NOX、SO2和烟尘)最低监测频次为自动监测。目前不确定监测的NOX、SO2和烟尘浓度是否需要进行折算,如果要折算,应该如何折算。盼能给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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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2021-05-31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6-2017)要求,数据采集记录存储要求B.1.3小时数据应包含本小时内至少45min的分钟有效数据,数据为该时段的平均值;主要包括:颗粒物质量浓度(折算浓度)、颗粒物排放量、气态污染物质量浓度(折算浓度)、气态污染物排放量、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量、烟气湿度、烟气静压、烟气温度和生产负荷等。具体折算公式可参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要求)B.4数据处理计算方法、公式和要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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