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篇  《山海经》在中国考古学研究的应用


中国古代披着神话传说外衣的“地理学著作”《山海经》对西起昆仑、东至大海、北自幽都、南及大洋这样广袤范围的民族,一视同仁,保留了许多有关少数民族的传说。在研究边疆地区考古问题时,在缺乏中原文献记载的情况下,《山海经》可能是首选的线索。
《山海经》是一部中国古代披着神话传说外衣的“地理学著作”。全书共18篇,成书年代不确切,专家认为《海内经》四篇可能出自汉代,其余14篇大约成书于战国。湖南长沙子弹库帛画上神人、湖北荆门车桥坝出土的大武铜戚、湖北荆州天星观2号墓出土的诡秘漆器等,都可以间接证明《山海经》至少成书于战国的可能性比较大。《山海经》按照四至山川的脉络,记述山川、道理、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保留了不少神化传说,对研究古地理、历史、文化、中外交通、民俗、神化研究等,都有参考价值。
由于中国上古的正统思想的指导,中国的古代文献记载的中心放在中原地区,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记载太少。《山海经》对西起昆仑、东至大海、北自幽都、南及大洋这样广袤范围的民族,一视同仁,保留了许多有关少数民族的传说。在研究边疆地区考古问题时,在缺乏中原文献记载的情况下,《山海经》可能是首选的线索。地理位置的背景关系:
(1)《山海经·大荒北经》:“有系昆之山 ,……共工之台。”对中原来说,共工之台应当在遥远的北方。考古发现了辽宁喀左的东山嘴红山文化祭坛、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都属于台坛,并在远离中原的东北方。
(2)《舜典》说舜“流共工于幽洲”。“幽洲”即“幽州”,地望在今天的辽宁、河北北部一带。这里的考古学文化是红山文化。《禹贡》里本无“幽州”而有“冀州”。“幽州”应是同一地域不同概念的称谓。《招魂》王逸注有“幽都”之说,是“地下后土治所也”,也就是古人宇宙观中、北极之下不可居住的“极下”,是幽灵魂魄所归藏之处。在天文观测上非常容易注意到整个天体上的星辰位置是以北极星为轴心转动的,只有北极星是永恒不动的。魂归永恒与人死不动在原始思维中很容易在浅表层就结合在一起。幽都或幽州是从宇宙观和宗教观的角度,对相对于中原东北地区即今辽宁一带的命名。而“幽都”又可以广泛滥觞于各大聚落北部或东北部的区划。
考古上的存在背景关系是红山文化的女神庙、祭坛、积石冢都分布在老哈河以东的祭祀区,这里没有红山文化的居址,就是说无人居住。幽都是灵魂所归之处,是极下,在人们的观念中就是不能住人的。灵魂聚所,祭祀是当然的。这种观念到了西周,可以说是根深蒂固,许多国都的北郊或东北郊被作为大型贵族墓地。而喀左的西周窖藏铜器实际上中原人在幽都的祭祀坑,周人并未在此居住。上海博物馆藏两面汉魏铜式,上面明确刻着天、地、人、鬼四门,“东北鬼门”,可作为辅证。
(3)“幽州”称“幽”,在色彩上有黑暗之意。文献“五方色”观念中,南方因红土为红,北方因黑土为黑,东方因海为青,西方因冰川为白,中央因黄土高原为黄。
考古发现红山文化区所在的东北地区,普遍存在着黑土壤,这是气温偏低,土壤中腐殖质不易分解,数千年积累形成黑色土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东山嘴祭坛和积石冢台地上,都覆盖着一层从别处人工搬运来的黑土层。似乎红山人有意在强调黑色的“幽都”。
文献逻辑关系说明,共工应据东北的“幽州”,“幽都”是它的祭祀区,有共工之台。红山文化老哈河以东祭祀区的女神庙、祭坛、宗教领袖的积石冢等考古存在背景关系,与幽州共工的文献逻辑关系大致相吻合。
共工与洪水的逻辑关系《左传·昭公17年》说:“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史记·律书》说:“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平水害。”共工何能得以为水师呢?应只凭他是北方一霸。正如南方祝融,为火正,据阴阳相对、水火相射的原理,称霸在北方的共工自然为水师,掌水政。不管祝融和共工是否真的当过颛顼的火、水之官,中原都将二者同火、水相联系。这就是为什么中原人一受到大洪水的侵害时,都要归罪于共工的逻辑根源。《淮南子·兵略训》:“共工为水害,颛顼诛之。”《淮南子·本经训》:“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舜典》就视共工为“四凶”之一,“流共工于幽州”。《国语》说:“昔共工氏弃此道,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淮南子·天文训》演义成:“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触不周之山,天柱析,地维绝。……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考古存在背景关系是,红山文化在西辽河流域的开发,对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尤其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导致当地的洪水频仍,水土流失,山体滑坡,壅塞河道,使洪灾加剧。西辽河流域考古调查发现,有的红山遗址坐落在半边已经崩塌了的山坡上,称为“半边山”遗址。“不周之山”字面意思就是“不周全之山”、“半边山”。我无意将“不周山”同“半边山遗址”等同起来,只想说明,“共工触不周之山”的传说,同洪水造成的山体滑坡的事实有逻辑联系。诚然,部分学者指出红山文化即使造成洪水,对中原实际上很难构成直接的威胁。红山文化存在的时间与帝舜的时代不相合。我承认,共工尤其是红山文化的共工,肯定不是造成帝舜时期中原大洪水的罪魁。但是,中原人在阴阳水火的观念中将共工认定为水师,且红山文化时共工曾经因行为不当,确实造成过洪水,就被中原人认定为有污点的水师,据原罪的思维方式,理所当然成为洪灾的替罪羊。
共工与虹的逻辑关系:
丁山先生在《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尧与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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