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有一个民间道德自律社团
宗教社团除了神的信仰之外,还有道德规范的功能在。乡村社会家族关系、邻里关系也对人的行为有一定的道德约束作用。然而进入城市化社会后,人与人之间的日常联络淡泊,有的只是同学、同事和一些具有共同爱好的或者相互利用的“朋友”关系,道德约束作用极其式微。为了让伦理道德约束成为法律制裁之外的有益补充,我不提倡大力发展宗教社团,因为有关神的信仰的冲突有时会激化社会矛盾,但我希望有一个民间性质的非宗教的道德规范团体存在,利用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修身、共同养生的集体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互砥砺,相互提醒约束,相互帮助。我觉得,以儒、佛、道经典内容为核心,剔除神鬼法术成分,引入积极心理学内容,是能够达到蔡元培先生“以美育代宗教”的理想的。希望有识之士携起手来,为创建这样一个以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己任的社会团体鸣锣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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