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今年全面建立四级林长制体系
中国绿色时报 2021年8月9日星期一
作者:韩莹
本报讯 记者韩莹报道 陕西省榆林市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加快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严格考核问责和做好舆论引导5项措施,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加强林草资源科学管理、加强基层能力建设6个方面工作任务。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6.5%、林木蓄积量达到800万立方米,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沙区植被覆盖度达到65%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面积保有量不低于69万亩。到2035年,基本建成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
榆林市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市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副总林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林草工作副市长担任,同时根据全市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等重点生态区域设立市级林长。
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草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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