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与井田,制度与现实
文/子非鱼
封建,即封邦建国,
武王伐纣之后,分封天下,受封者分为三类,姬姓宗室,有功之臣,殷商后裔。
这是真正的封建时代,周天子把土地分给各诸侯,诸侯分给大夫,大夫分给家臣,一级一级分封下去。
这些受封者自己是不会去种地的,他们会把土地分成区块,类似“井”字的样子,又因这些土地基本是按照一口井能覆盖的范围划分的,故被称为“井田”。
井田会分给农民耕种,其周围的八块分给八户农家,收入归农民所有,称为“私田”,中间的一块收入归封建主所有,由八家农民一起耕种,称为“公田”。
这种制度被称为井田制。
很明显,封建制和井田制相辅相成,互为依存。
注意,这时是没有税收的,封建主的收入就是农民共同耕种的公田。农民的收入就是自己耕种的私田。由于土地归封建主所有,土地不允许买卖,农民的收入基本无差,所以说,井田时代,农民间贫富差距几乎没有。
划分井田的,称为垄,也就是阡陌。
由于私田的收入是归农民自己所有的,农民为了增加收入,就会恶意的破坏阡陌,破坏阡陌,就等于破坏了井田制。
商鞅入秦后,在秦游历了三个月,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商鞅变法中有一条:废封建,开阡陌。
所以,改革其实是改变制度,以适应现实。而不是改变现实去适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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