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井田、开阡陌是商鞅的发明吗?井田废掉后对我们有啥影响?
先大概了解一下井田制,简单说,
1、像井字一样,一块田地被分为九块,划分的界限称为阡陌;
2、这九块共用一口井来灌溉;
3、八家耕其八,中间一块八家共耕,中间一块的收成归封建主,其余八块的收成各归各的;
4、土地所有权是封建主的,农民只有使用权,封建主可以任意收回、分配土地。
《春秋谷梁传》记载,“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
因为在古代,官吏是有责任指导农民耕种的,所以,如果私田的收成不好,官吏应该承担责任;
但如果农民只顾自己的私田,而荒废了公田,导致公田的收成不好,就应该农民承担责任。
这算一种责任界定的法则,既然有这种法则存在,说明出现过私田和公田收成不一样的情况,否则就不需要这个法则,
孟子说,人性本善,所以需要引导;
荀子说,人性本恶,所以需要约束;
当引导和约束做的不好或有缺失时,人性丑陋的一面就容易暴露出来,
平王东迁后,周王室把原属于周室的西垂之地赐给了秦国,失去了土地的周王室日益衰落,由此带来了礼崩乐坏,
上层风雨飘摇,压力却都层层推到了最底层的农民身上,
为了有更多的收成,农民对私田的照顾肯定会多,更有甚者,他们会在阡陌上耕种,以期多一点收成。
商鞅游历秦国时发现了这个问题,故在商鞅变法的条款中就有“废井田、开阡陌”,
看来商鞅深知,变法是改变制度以适应现实,而非改变现实去适应制度。
废井田、开阡陌对普罗大众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觉得,最大的意义是,农民从土地中解放了,
井田时代,土地是封建主的,农民只有使用权,分给你哪块,你就得在哪块上耕种,
也就是说,农民是长在土地上的,
废井田后,土地都分给了农民,即私有化了,你可以耕种,也可以把土地卖掉,总之是自由了少许;
土地卖了,农民还能干啥呢?可以经商,
在明朝之前,我们并没有重农抑商,秦始皇统一货币其实就是为了促进商业的发展,
试想,交换多了就需要交换物,货币产生了,统一货币就是为了方便交换,岂不是为了促进商业?
说回井田,
其实,井田制并不是商鞅废的,是普罗大众废的,
他只是发现井田被废了,然后顺势做了一次正式的发文,再加上老板的支持,
然后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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