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由哪里立案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
虚假诉讼罪由哪里立案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处罚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常见的虚假诉讼情形主要包括:
1、捏造虚假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以物抵债等纠纷,恶意处分、逃避债务的;
2、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
3、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4、继承纠纷中故意隐瞒存在其他继承人,恶意侵占他人应继承份额的;
5、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等案件的;
6、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
7、证人作虚假证言,或者单位出具虚假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清事实的;
8、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虚假诉讼罪量刑标准 :
根据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罪适用法定刑的条件为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解释》明确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种情形,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的;
2.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之一,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严重损害司法信誉的;
3.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件中确定的财产支付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4.导致他人债权无法实现,金额超过100万元;
5.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金额超过10万元的;
6.造成他人因不执行人民法院根据捏造事实作出的判决和裁决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被刑事追究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发〔2021〕10号
两高、两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 2021年3月10日正式实施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虚假诉讼犯罪,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犯罪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共同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犯罪。
第二章 虚假诉讼犯罪的甄别和发现
第四条 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行为,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提出民事起诉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的;
(三)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
(四)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债权的;
(五)案外人申请民事再审的;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七)案外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债权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八)以其他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依法打击虚假诉讼,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