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土有责,方能形成打假合力

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是被看作消费者自己节日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每当这一天,有关方面都会举行各种活动,宣传维护者权益的重要,特别对如何打击造假,进行各种各样的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共同来对假货说“不”。

那么,到底应当如何才能真正消除假货,当假货远处可遁呢?笔者认为,守土有责,是消除假货最为重要的方面之一。因为,假货的存在,决不只是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而是形成了“问题链”。其中,源头没有进行有效治理,是产生假货的最根本原因。

现在的问题是,对此,似乎各个方面并没有完全形成共识,更多情况下,仍在头痛医脚、脚痛医手、手痛医头,使打假之力大大分散。譬如,把矛头过多的指向电商,实质是导致假货源头被放的主要原因之一,也使得打假的合力难以真正形成。

近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监管中发现,相对线下产品而言,网购产品有“四高”,即抽查不合格率较高,假冒伪劣比例较高,质量安全风险较高,消费者投诉率较高,产品质量已经成为这种新业态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因此,按照职能分工,从监管的角度讲,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所以,对电商产品的监管,质检部门要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通过管标准,规范电商活动;要发挥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的职能优势,通过管源头,把好厂门,履行产地监管责任;要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的职能优势,通过市场反溯,严厉惩处质量违法行为。

我们说,重视质量监管,无疑是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做出的一种回答,也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履行好了,是本职工作,履行不好,就是失职。关键在于,如何履行,如何才能做到守土有责,且不出现越位、缺位、失位、错位的现象,如何才能找准目标、找对方向,不盲目行动。因为,如果方向错了,即便工作再努力、职责履行再到位,效果也会很差,甚至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把产生假货的矛头一味地指向电商,显然是方向感出现了问题。因为,不管如何去分析销售环节存在的危害有多少,问题有多大,漏洞有多多,它都只是生产环节问题的延伸,是源头没有治理好的结果。忽视了假货的源头,而把重点转向销售环节,只会让造假行为空间更大、手段更多、胆子更大。而这,恰恰是有关部门必须履行而又存在担风险的地方。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记者会上表示,赞成马云提出的像打击醉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而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也对马云的建议作出了公开回应,表示制假售假的个例依然存在、没有根绝,但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并指出,现在肯定比过去的违法成本高多了。不法分子逐利,只要有利,他就要千方百计抓各种漏洞,钻各种空子。关键的是怎么形成治理体系和制度,不断加大力度。

应当说,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司法部门,在如何打假问题上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也就是说,依法治假,将是下一步打假的根本手段。而要使依法治假形成合力,显然,不能单靠一两个部门的努力,而是社会各个方面,尤其是承担着监管职能的各个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综合部门。其中,找准目标、对准方向、定好位,是最重要、最关键的,而不是胡子辫子一把抓,不知道什么是重点、什么是关键,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抓什么。

也正因为如此,面对今年维护消费者权益日的再度到来,我们希望有关方面都能重新定理一下自己的职能、行为和方法,看一看有没有出现职能错位、越位、失位、不到位的现象,有没有找错目标、找错方向。假货的源头在生产环节,打假的重点也在生产领域,而不能过多地关注销售环节。销售环节也要打击假货、治理假货,但方向不能错,目标不能错。有关方面也表示要发挥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的职能优势,通过管源头,把好厂门,履行产地监管责任。关键就看怎么做,看厂门如何把、源头如何抓了。如果源头抓好了,电商也就不要再背黑锅了。做好打假工作,还是要守土有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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