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告诉我们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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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251) 回复(1)  2020-11-25 16:07:58 赞(4) 快速回复

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告诉我们啥?(原创)

沈宏胜

一位上海八旬老人,老伴去世,患有精神疾病的独生子猝死,儿子后事是身旁这位在老人家楼下做水果生意的摊主陪伴料理,自家亲戚无人到场。三年前,老人带着摊主找到了公证员李辰阳做监护公证,还要把300万房产送给这位毫无血缘关系的摊主,这件事于近日被媒体报道,引发热议。(2020年11月22日《央视新闻客户端》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 “意定监护”你听过吗)

之所以,上海八旬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引发热议,在一般人眼里超出寻常即意想不到的,不合常理。正因为不合常理,人们才提出质疑;正因为对事情的本身尚需认知,才有人提问,什么是“意定监护”?

对此,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解释说,老人在自己意识尚清时,在没有找到亲戚后,让摊主一家当自己的监护人,这在法律上称“意定监护”。

报道中说的这位老人就是与摊主一家建立了感情,才把自己的后事委托给摊主。至于有人提出疑问,作为摊主一家存在不存在“欺诈”行为,老人的亲切知道后,会不会找摊主的麻烦,暂且不论。

问题是如何让“意定监护”更加合法化,更富有人情味。大家都知道,我国的老年人口越来越多,我国老年化社会步伐加快,养老的压力随之增大。家庭压力大,社会负担重,这是不可回避的矛盾。

说“意定监护”合法化,让更多的人知晓,这是律法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身份关联,在法律上叫形成司法秩序。即便有了“意定监护”也需要有人监督。监督的目的,依法行事,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给他人留有非法的空隙。

说“意定监护”富有人情味。比如,像报道的老人,把自己的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也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做出的安排。如果一个健全的家庭,其膝下有儿女照料,那么他会有此番举动?换一句话说,人间有温暖,有真情。如果都能像摊主一样真情善待老人,真诚善待老人,那么我们这个社会不就更加温暖多多。

毫无疑问,“意定监护”就要立法先行、法律完备,否则“失独”家庭,“独居”老人,将来会有很多的麻烦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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