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赁公司众筹买头版求“包容” 网约车被逼到这个份上了?
有关网约车的故事,这次发生在南京。
事发于一则网约车“求包容”的广告。这则在当地多家传统媒体头版为网约车现状鸣不平的广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共鸣。
有关网约车,在目前的情况下,地方对包容二字为何总是退避三舍,其难度又在哪里?
刊登求包容广告
在南京当地都市报《现代快报》、《扬子晚报》上,一则“请给网约车一个机会”,标题为“包容”的创意文案引发了共鸣,在很多人的朋友圈刷屏。
这是对10月14日继北上广深之后,南京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落地的一次回应。有关南京网约车的细则要求:两年内新车、轴距2700毫米、发动机功率108千瓦、车辆转为营运性质。
有分析认为,该意见稿一旦执行,正在运营的大部分网约车将被挡在门外。
对于南京的多数网约车司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噩耗。
10月17日,南京33家网约车租赁企业联名向交通部门提交意见书,意见书建议修改车辆标准,降低准入门槛,以及,给现有存量网约车两年的缓冲期。
据了解,目前南京网约车注册就有500000台,每天正常营运的活跃车辆超过30000台,而视网约车为赖以生存职业的占比,已经达到10%。他们之中的很多人,来自去产能的产业,网约车可以说是安生立命之所系。如果强推细则意见稿,很多人将一夜之间沦为“无业游民”。
南京网约车求包容的背景,或许只是当前地方网约车细则下的一个缩影。
以户籍、车牌、排量对网约车进行限制,似乎已然是各地网约车细则的基本配置,一线城市的新政,对于二三线城市往往具有很大的示范作用,不管是向大城市看齐,还是为了建设“国际化都市”的需要,都很容易形成盲目追随一线城市的效应,即便这样的决定违背经济和社会规律、涉嫌就业歧视,也丝毫也改变不了地方制定细则时的“主观能动性”。
最明显的表现便是,在北上广深细则出炉后,杭州、重庆、天津等地也相继出台了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从各地相关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保守的方式占据主导,对一线城市的模仿痕迹很明显。其细则基本上都是对网约车管理趋严,而不是主动拥抱新事物,给网约车相对宽松的环境。
今年7月,交通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创新是主要的导向。但从各地指定的细则看,开倒车才是它们主要致力的方向。
网约车究竟该何去何从?
成都模式完全值得借鉴
根据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关于网约车细则的论证意见,多数地方制定细则,其实是在并没有上位法律依据,就要求驾驶员必须拥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本市驾驶证,并要求网约车车牌必须为本市车牌。这样的做法限制了外地驾驶员以及外地车辆进入本地市场,存在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以及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
具体而言,细则中关于户籍、车籍的限制,有悖于《反垄断法》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指定的意见》之要求。并且,细则中限制驾驶员户籍,剥夺居住证持有人的劳动就业权,与《居住暂行条例》相冲突。
因为细则与社会大众休戚相关,任何规章的指定,都应该有法律依据。换言之,即便是要设置户籍、排放标准、车籍、轴距等条件,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撑,而不是一味的以我为主,我行我素。
在目前的情况下,各地标准不一的细则制定中,有关上位法依据缺位以及内容违法的问题亟待解决。从现实的角度说,大城市有纾解过多人口的考虑,有奔向高大上的追求,这些都可以理解。但一个细则的制定,如果连合法合规都做不到,就这样公然地凌驾网约车市场,这不科学!
值得一提的是,在各地纷纷向北上广深“靠拢”的时候,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成都。
与北上广深等地的所谓“土豪车”、“户籍死”细则比,成都的细则可以说却别明显,因此也受到了包括媒体各界和业内的好评。
成都有关网约车的细则里,没有对车型的苛刻要求,没有限制司机有本地户口,没有数量和运价管控。
有业内专家认为,成都细则的制定可以说是充分认识到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既贯彻了中央政府深化出租车管理体制指导意见的精神,又是尊重互联网+模式的规律与分享经济发展的举措,有利于市场向乘客提供合格、满意的出行服务,完全可以被其他城市借鉴。
这,才是包容的有力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