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凉了?明天起对澳洲葡萄酒以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
今早 9 点商务部公告,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简单概括一下第 59 号的内容(商务部原文请移步文末阅读原文):
自 2020 年 11 月 28 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计算方法: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根据附件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列表来看,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为 107.1%-212.1%不等。
要注意一个关键词:临时反倾销措施。
临时反倾销措施是指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方政府经反倾销调查后,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并且认定倾销给其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而对外国进口产品采取的临时限制进口的措施。这一措施的主要形式有:临时反倾销税、现金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预扣反倾销税等形式。
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 9 个月。
事儿说完了,来感慨一下,这事儿的发展可真是像过山车一样啊!还不知道咋回事的小伙伴请戳前情提要:
几个月以来,疫情、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停止进口传言、富邑报纸事件等等……澳洲葡萄酒的进口可真是跌宕起伏。
我们上次投票中,可以看出大多数酒友其实对于澳洲葡萄酒都没有太大执念,毕竟,代替品真的很多。但酒商朋友就比较捉急了。
之前网上盛传「内部消息」:11 月 6 日之后将会关闭对澳大利亚葡萄酒的进口和清关。当时看到这个消息,想必各大酒商的心已经沉到谷地了。而 11 月 15 号公布的「我国与 15 个合作国家共同达成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消息一出,做澳洲葡萄酒的酒商朋友们欢呼雀跃,在朋友圈奔走相告,觉得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好消息。
什么是 RECP?
《中国日报》报道,我国历时八年,与十五个合作国家共同达成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目前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东亚自贸区开始启动。
对于经营像葡萄酒这样农产品的中澳企业而言,RCEP 协定的关税优惠能让他们获益良好。RCEP协议的签署,相当于在此前中澳自贸协议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诸多优惠措施,更加有利于澳大利亚葡萄酒出口。
但是现在事实看起来并没有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最近这起起伏伏的,不知道国内的澳洲酒商们小心脏是否还安好。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4 个月,顶多延长至 9 个月。到时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剧情反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