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问答之:民事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何获取?
作者乔谦 北京市浩天信和(济南)律师事务所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4月15日 法释【2015】8号)
第六条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一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证明材料;
第四条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一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二、关于上述材料的说明
(一)关于身份主体的证明材料如何获取?
民事起诉的,需要原告、被告的身份主体信息,即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企业信息报告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作为原告,民事起诉时要准备好被告的主体信息。起诉自然人的,要有对方的身份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驾驶证等载明身份信息的证件,或者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调取户籍证明,再行起诉。起诉企业法人的,可以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该企业的公示报告,作为主体材料。
(二)关于委托他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委托律师的,则由律师准备相应相应材料,一般有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委托近亲属的,则需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或社区推荐委托人的,则另行开具推荐介绍信即可。
(三)“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有哪些?
《登记立案规定》第六条对当事人起诉应当提交的材料作了细化规定,其中第五项为“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证明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证明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支持诉求之事实和理由的证明材料;
2. 有利于支持诉求的证据及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