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野史3则
01
明朝张岱,就是那个墓志铭写“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的张岱(别问我娈童是啥),当年语文书上《湖心亭看雪》“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美句是他写的,《夜航船》里的段子也是他写的:
《夜航船》卷七政事部《断鬼石》,讲的是明朝石璞在当御史前,曾当过主管江西刑狱的副使,类似于省公安厅厅长。
一日他接手了这么一个离奇的案子。
当地有人新娶了媳妇,第二日媳妇回门,姑爷和新媳妇一前一后往丈人家赶。
姑爷骑着马带着礼品,脚程稍快点,不知怎地把新媳妇拉后边了,姑爷先到了丈人家,这姑爷也够心大的。
在丈人家酒过三巡,新媳妇还没赶回来,直到全家出动去找新媳妇,已是“遍索不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平白丢了闺女,丈人家觉得不能白白吃亏,他们把姑爷扭送官府,非说是新姑爷害了媳妇。
于是姑爷被投进衙门,被打了几十大板,皮开肉绽的,“不胜榜掠,自诬服”,屈打成招了,等着秋后处斩。
案子到了石璞手里,这石璞后来能做到吏部侍郎,是有本事的。
本来他可以就此结案,但他左思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
新婚燕尔,正是腻歪甜蜜的时候,不至于辣手摧花,再说,姑爷瘦瘦小小的,处理尸体也是个大难题,尸体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怎能就此结案。
石大人反复琢磨不得要领,只得“夜斋沐焚香”,求助神明。
看到这里,我其实很感动,作为一省大员,对子民性命如此爱护,对刑狱如此审慎,这石大人是个好官。
石大人祝祷说,“这案子关系伦理纲常,如果丈夫没有杀人,却背负污名枉死,伤了神明敬天爱人的本意,请神明明示”。
当夜梦里,石大人梦见神写了一个“麥” 字,“麥”字在古代的写法跟“嬲”字很像,都是两人夹一人。
石大人兴奋的说,“两人夹一人,狱有归矣”,哈哈,然而等于什么都没说,案子还是没有头绪,也许只是神明教了他一个生僻字。
总之,姑爷将要被砍头的时刻到来了。
当天,刚准备下令把囚犯提出来行刑,石璞无意间瞥见了一个小道士,扒在院墙外往里窥探。
来是非地,必是是非之人,石璞凭第六感,断定这小道士有鬼,下令让人把小道士提溜进来。
刑场重地,煞气冲天,小道士吓得腿软哆嗦。
石璞喝斥道:“道士应在红尘外修行,今日来此地,定是你师父让你确认囚犯死了没有”。
这一诈,居然对路了。
“童子大惊,吐实”,小道士说了实话。
这案子原来无比简单,小媳妇出嫁前,曾与当地道观里两个道士相好。
姑爷是老实人,又不懂风情,小媳妇怀念以前三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对循规蹈矩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愤怒和不满。
于是,借着回娘家的契机,装失踪,其实是藏进了附近的麦子地里。
从那天起,小媳妇人在道观,过上了“嬲”的幸福生活。
讲真,当时程朱理学盛行,对妇女贞洁束缚甚紧,这媳妇冲破宗教和世俗的束缚,做出如此骇俗之举,实属罕见。
因她大胆行为而倒霉的不仅是带了绿帽子,皮开肉绽,差点被捱一刀的姑爷,还有大张旗鼓把姑爷执送官府的丈人一家,这下乡里乡外都知道了。
石璞因这件案子被吏民亲切称为“断鬼石“,赞美他幽冥之事都可立断,在民间声望甚高,此后江西境内风化大行,他因政绩突出步步高升,直至做了吏部天官。
此事在《明史·石璞传》也有相应印证:
石璞。字仲玉,临漳人。永乐九年举于乡,入国学。选授御史。正统初,历任江西按察使。三年坐逸囚,降副使。璞善断疑狱。民娶妇,三日归宁,失之。妇翁讼婿杀女,诬服论死。璞祷于神,梦神示以麦字。璞曰:'麦者,两人夹一人也。'比明,械囚趣行刑。未出,一童子窥门屏间。捕入,则道士徒也。叱曰:'尔师令尔侦事乎?'童子首实,果二道士匿妇槁麦中。立捕,论如法。在江西数年,风纪整肃,虽妇竖无不知石宪使者。
02
邵陵王在江夏任职,他给从湘州来的刺史张缵接风,那是在南浦一个湖边,坐满了请来的贵客,张缵居主席。
席下坐着邵陵王器重的文人吴归,但是,张缵讨厌吴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张缵刻意忽略敬酒的贵客,忽略邵陵王关于卦名离合等诗的调笑,径直来到左下首吴归席上,吴归是个衣冠端正,绣衣锦带的中年人,他三屡细胡须,细眉细眼,斯斯文文的在桌前。
吴归看见张缵下来,在吴归将站未站时,张缵却停住,咧嘴笑了,笑容里漫着恶毒的意味。
张缵举杯,杯里盛满桑落美酒,一晃几滴红色液体掉落地面。
他说:“吴规,这杯酒,我庆贺你有幸在这个宴会上陪酒。”
不等吴归反映,张缵一口饮尽,席间乱窜去了。
众人眼下的吴归,呆滞,尴尬,继而羞愤欲死,若有戟箭,他早已当场自裁。
现代人无法理解古人的价值观和逻辑,在我们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也是天大的磨难。
吴归是典型寒族文人,在世庶天壤年代里,寒族出身只能做末流小官,如果不是命运垂青,永远跻身不了朝廷中枢。
虽然寒族出身的徐勉、朱异已经做到了宰相位置,那也只是极少数案例,且他们被王谢大族鄙夷、歧视,已经是司空见惯。
只要出身寒族,每人即使付出比士族多1000倍的努力,也跨越不了阶级界限。
当晚回家,吴归对灯一语不发,眼角挤出一颗又一颗泪滴,他想到了自己早年从童子发蒙,30年了,每日读书不辍,每日早起去长官处报道,勤勤恳恳,昼夜不息。
只为孩子某得一个好的前程,摆脱寒族的困境。
但这一切,在南浦夜宴上,被京城里来的贵族张缵,一语化为灰烬。
吴归想起,他蒙邵陵王提携,一路幕府参赞,备受重视,在士族出身的人眼前,仍被视为奴隶、垃圾,甚至连上门拜会,也会被士族出身的同事烧掉他坐过的座椅。
原来,他连侍宴都没资格啊!!吴归合目,默默流泪。
儿子从父亲回来以后,就发现父亲情绪不对,借着奉茶的时机,儿子仔细询问事情经过。
儿子自小体弱,得知父亲遭遇,也预见到自己因祖系没有光彩出身未来惨淡的命运,瞠目结舌,怒气攻心,当夜不治身亡。
韶华岁月里,竟撇下父母,逝去了。
吴归漂泊半生只有这一子,独子亡,他肝胆俱裂,随着也去了。
丈夫儿子相继去世,吴夫人一条白绫自尽。
这就是史书里张缵一言杀三人的故事。
而罪魁祸首张缵呢,第二日酒醒,拜别了邵陵王去了江陵萧绎那里,像个没事人。
说到底,庶族成千上万,都像不值钱的蚂蚁。
张缵出身并不是南朝顶级士族,他父亲是梁武帝的发小,也是亲戚,最后死难于梁武帝的称帝霸业中,父亲的死给两个儿子换来了锦绣前途。
儿子们不仅在垂髫之年就许配公主,就业也从顶级甲族的秘书郎起步,吏部尚书、仆射宰相,已经嫌提拔的晚了。
张缵自小有才,名气大的连北魏的使者都点名要求接见,他还是个大帅哥,史称他”眉目疎朗,神采爽发”,迥异于同时代的贵胄子弟。
庶族拼尽终身也不可做到的秘书郎职位,对张缵而言只是起点,秘书郎之后可以升任太子洗马,他也不屑,说是要读尽四目,才考虑提拔升官,竟是要朝廷求着他升官、提拔。
而吴归一介寒衣,拼死努力,碰上了这种自小优渥的皇族外戚,只能是鸡蛋碰石头的结局。
于是,吴归死在了张缵的鄙视里,死在了时代的漏洞里。
但是张缵嘴贱刻薄,也是到处惹是生非,后来因为挑拨离间,死在了皇子的内斗里,连妻儿衣食都被扣走了,也算是刻薄的报应吧。
03
《夜航船》原文:汪待举守郡部。民有饮客者,客醉卧空室中。客夜醉渴,索浆不得,乃取花瓶水饮之。次早启户,客死矣。其家讼之,待举究中所有物,惟瓶中浸旱莲花而已。试以饮死囚,立死,讼乃白。
明朝一个叫汪待举的地方官接手了一件官司,有户人家留客饮宴,客人醉了,被安排到一间空屋里休息。
酒醉的人都知道,半夜醒来会火急火燎的渴,想大口大口喝水。
客人半夜渴醒,在空屋里四下寻水不到,突然发现了角落里的花瓶,于是他掀起橘红色的花枝,大口大口饮尽了瓶中水。
次日清晨,主人唤客人起床,惊骇的发现客人已是一具尸体了。
好好来做客,莫名其妙死了,死者家属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把主人告上了官府,说他谋财害命。
汪待举受理案子后,亲自来到现场查验,发现客人的尸体表面没有外伤。
他发现了现场的花瓶,花枝散落一地,那是旱莲花。
他做了一个实验,提取了一个死囚,将花瓶里残水灌给死囚喝,结果囚犯立即倒地死掉了。
这下真相大白,原来客人是被旱莲花毒死的,昨夜只是一场意外。
死者家属就此撤诉,主家对汪大人感激不尽,汪大人得了个能吏的评语,皆大欢喜。
可是现代人知道,旱莲花花瓣可入药,是对人体有益的药材,本身无毒,如果花瓶里是旱莲花,绝不会把人毒死。
那么醉汉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试着分析一下,可能是户主或者强盗入室杀人?
常理推断,主家不会在自己家杀人。
强盗杀人的话会一刀了事,不会费劲让尸体表面没有外伤可验,基本排除杀人害命这个嫌疑。
还有个可能,有种植物叫雷公藤,开花时和旱莲有几分相似,又名“烂肠草”,毒性很大。
书上说雷公藤“如入人畜腹,即粘肠上,半日黑烂”。
且这种植物混酒服下,24小时死亡率高,类似于双硫仑样反应。
可是问题在于,必须连根嚼服12克以上才能达到中毒剂量,如果花瓶内是束雷公藤,被大家误认为旱莲花,以明代普通花瓶的容量和制式来说,仅仅靠花瓶里的水,毒性达不到连根嚼服12克以上,并且还能导致人“立死”的剂量啊。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客人被半夜呕吐物窒息而死,这种死法在醉汉里屡见不鲜。
但是问题来了,如果不是中毒,那么死囚喝了花瓶残水“立死”,是怎么回事?
看过《水浒传》都知道,明代司法黑幕重重,滥用公权力、颠倒黑白的官司笔笔皆是,官吏私下操作,可以活人也可以死人。
比如宋江杀了阎婆惜,杨志杀了泼皮牛二,不也没有判死吗?
笔者揣测,许是主家畏惧官司,走了汪待举的门路,汪大人自己也想结案,作为提拔的政绩,就有了死囚“立死”这一幕。
张岱写这个故事也许想告诉我们的是,男人不要出去喝酒,家里的粥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