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机关支部书屋图书购置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500201902000607

二、项目名称:市直机关支部书屋图书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山东康华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当代国际大厦16楼

当事人2: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来《关于聊城市海航图书有限公司、山东康华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有关问题的函》。对于所留联系电话一致问题,经本机关核查2020年3月27日上午你公司办理投标事宜的录像资料、你两公司的情况说明和有关询问笔录等材料,可以认定你公司在办理聊城市直机关支部书屋图书采购项目投标事宜时,委托了聊城市海航图书有限公司人员协助办理,导致所留联系电话一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你公司与聊城市海航图书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你公司与聊城市海航图书有限公司的行为应当视为串通投标,据此本机关认定你公司投标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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