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计税VS合并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筹划“五步骤”

年终奖发放季来了,员工和扣缴义务人都有点慌!

员工: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扣缴义务人: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哪种计税方式好?

51个税管家教大家——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筹划“五步骤”,速看!

第一步:确定奖金性质是否属于税法上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我们俗称的“年终奖”,在税法上指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注意事项】

这些“奖金”不能按年终奖方法计税

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季度奖、半年奖等,不能按年终奖的计算方法纳税。

第二步:了解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单独计税VS合并计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供选择:

1、单独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合并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注意事项】

单独计税方式的使用次数和截止实施时间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再适用单独计税方式。

第三步:确定年终奖的税款所属年度——取得奖金的时间

不同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间也不同,虽然在工资属期上发放的是“2020年度”的年终奖,但在税法上,个人所得税以扣缴单位支付所得的时间(即单位发放年终奖的时间)确定税款所属年度,在取得所得的次月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与工资属期的理解上存在差异。

举个例子:

老王任职的公司在2020年12月发放“2020年度”的年终奖,税款所属时间为2020年12月。

小张任职的公司在2021年1月发放“2020年度”的年终奖,税款所属时间为2021年1月。

第四步:检查税款所属年度是否使用过单独计税方式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单独计税办法。

这项政策所说的“一个纳税年度内”,指的就是税款所属年度哦!

因此,确定税款所属年度很重要,将会决定您该笔年终奖能够适用哪种计税方式!

举个例子:

老王取得的“2020年度”年终奖,税款所属时间为2020年12月,那么,要重点关注和检查2020年有没有使用过单独计税方式。

小张取得的“2020年度”的年终奖,税款所属时间为2021年1月,那么,在一年之初通常来说是尚未使用过单独计税方式的,所以,这笔年终奖往往都是可以选择使用单独计税方式。

【注意事项】

如何查看年终奖的计税方式?

建议您直接向单位财务或者报税人员进行了解,或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查询“2020年度”的收入及纳税情况是否含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纳税申报的记录。

(1)如果没有使用过单独计税,您可以在两种计税方式中“二选一”。

(2)如果已经使用过单独计税,则只能使用另一种方式——合并到工资薪金收入中进行计税。

第五步:根据实际奖金收入等情况预选计税方式测算税额

确定了计税方式能否“二选一”后,就可以进行税额测算了。

那么,单独计税VS合并计税,哪种方式更优惠?

51个税管家表示,部分中低收入者,选择合并计税更划算;收入和年终奖收入较高,单独计税更划算!

【案例解析】

员工马小云2020年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为30万元(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公司在2020年12月发放2020年度的年终奖24万元,税款所属时间为2020年。

假设没有使用过单独计税方式,因此,可以“二选一”。

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情况的话,两种方式下的税款分别为:

1、合并计税

300000+240000-60000=480000,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则税额为:480000×30%-52920=91080元

2、单独计税

(1)综合所得:300000-60000=240000,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则税额为:240000×20%-16920=31080元

(2)年终奖:240000÷12=20000,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则税额为:240000×20%-1410=46590元

合计税额为:31080+46590=77670元 <91080元

综上可见,根据马小云的收入情况来看,如果选择单独计税方式所需缴纳的税款更少!

【注意事项】

公司预扣预缴年终奖个税,一定要选择单独计税(分开申报)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筹划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公司在预扣预缴个税时,选择单独计税好还是合并计税好呢?

51个税管家建议,公司在预扣预缴个税时,一定要选择单独计税,即分开申报,给员工年终奖计税选择权。

理由如下:

如果单位在预扣预缴年终奖个税时,选择了“单独计税”导致员工税负增加,那么,在次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员工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修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把单独计税改成合并计税,获得退税。

但是,如果单位在预扣预缴年终奖个税时,选择了“合并计税”,那么,员工只能默认合并计税方式,即使税负增加,也无法在次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更改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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