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1210网购保税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然后呢?

编者按:嗯,你们懂的,关务发布的热心观众嘛,从来都不会只关心那些表面现象,今天资深跨境报关人员来八一八这个所谓的重大利好!2021年3月1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这是自六部委2018年发布商财发〔2018〕486号以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又一政策利好,一时间,大家奔走相告,可是大多数人忽略的第二条中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的规定确实实在在影响着跨境电商下一步的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自诞生起就随着政策不断变化,海关总署2016年26号公告(48新政)发布后,部分保税区业务近乎腰斩,于是有了后来的3次延期。到18年底6部委发布486号公告,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明确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18年总署共发布6个公告,其中有3个涉及支付企业和支付信息,三单申报中支付信息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165号公告中要求的原始支付数据的实时获取也解决了监管难题。以往通过支付转换而低报价格的情况将得到解决,也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的审价问题。2018年6个相比于2017年0个,2016年3个,2015年0个,2014年1个增加明显,说明在经历了三次延期后,作为跨境电商的主管部门,逐步总结了更好的监管方式,从2014年56号公告,到2016年26号公告,到2018年194号公告,监管细则也逐步明确化。以下为部分公告内容:商务部等六部委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年486号)内容:纲领性文件,明确参与各方责任与义务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年49号)内容:单次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限值由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强调不可二次销售、不可线下自提财政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内容:新增了国内需求大的商品范围2018年海关总署共发布6个公告,依次为: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接入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5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7号(关于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登记管理)2018年相关公告出来以后,各大平台陆续发布公告,以小红书为例: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5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相关规定,平台需对支付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鉴于海关以上政策和法规规定,为了更好地配合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落实,后续仅能对与小红书官方物流签约的商家提供支持,并于2019年1月31日停止非与小红书官方物流合作的跨境电商商家的支付单推送服务。若后续平台发现商家的海关申报信息与小红书原始订单信息不一致或实际物流模式与申报的网购保税或跨境直购进口模式不符,平台将有权直接下架全店商品并要求商家整改或对该商家进行请退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海关。其他如天猫,京东等平台也发布了类似的通知。总结来说,平台不会为非官方合作的物流商来提供支付单推送服务。在跨境电商发展中,一件代发模式得到迅速成长。即商家将店铺开在容易获得流量的平台企业(网易,京东,天猫等),而实际发货为非平台合作的供应链服务商,由服务商提供申报和物流服务。其他的类似模式为上游对接供应商,下游对接实体店(母婴店);上游对接供应商,下游对接微信生态(小程序,微信群)。由于服务商在各地综保区可以享受各种政策扶持和补贴,这一模式得以迅速发展,在这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的平台,包括:启明星,海外帮,海拍客,海带等。新政中关于原始支付单的获取和申报对一件代发模式影响很大。电商企业需要将实际消费者支付的信息来向海关申报,而平台不会为非官方的物流服务商提供支付单推送服务,这也意味着,开在各大平台的店铺只能寻求入驻官方的物流服务商来解决三单中支付单的申报问题。自2017年以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越来越呈现头部效应,据艾媒咨询历年发布的数据: 2017年2018年2019年Q32020年H1网易考拉25.827.152.156.5天猫国际21.924京东国际13.313.215.117.8唯品会12.912.310.510.6小红书4.97.34.84.5其他21.216.117.510.6从上图可以看出,前五位市场份额逐年集中,到20年上半年,已占据90%市场份额,2019年淘宝收购网易考拉后,进口跨境电商市场已呈现由阿里系(天猫国际+网易考拉)、京东(京东国际)与唯品会(唯品国际)“三分天下”稳定的竞争格局状态。随着线上流量越来越集中,跨境电商卖家只能入驻头部流量平台,并入驻官方的物流商来解决三单申报中支付单申报的问题。在支付单申报方面,部分平台如拼多多和有赞逐步放开提供支付单申报服务,解决了部分卖家申报问题。2019年开始,部分平台也转型为B2B模式,如行云和海带,同时线上线下双线融合的模式得到进一步发展,其中涌现出来的如奥买家,以线下门店实物展示的形式,能够让消费者对商品进行体验,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代购对于跨境电商进口行业来说,是个绕不开的话题,最早国内人群接触国外市场销售的商品就是通过他们。各大平台早期的店主也是规模化后的代购转型。他们一直游离于监管之外,临近19年,电子商务法的实行,境外电商企业和境内电商代理企业的要求,各大机场严查代购的新闻,一时让代购圈如临大敌,很多人甩货,转行,国外针对代购的商店也颇受影响。其实关于机场的监管一直存在,只是舆论传播引起了更大的震动。对于已经转型的规模化代购来说,只需要更好的适应现在政策即可。而对于大量中小代购来说,转型并不容易。目前大多数代购所售为长尾类型的商品,商品SKU多,单个商品数量少,对于1210模式来说,将增加商品备案,入库报关和库内理货,分拣工作量。而对于9610又需要国外供应链资源。20年,也涌现了一批如卓志提供全流程服务的平台服务商:从国外收货,境外电商企业身份,境内平台企业身份,境内电商企业代理人身份,三单申报,国内发货。服务商可以提供1210和9610两种服务。代购可以自行国外采购,也可以委托平台代采,这样代购就可以更好的作为S2B2C中营销人的角色,将最终消费者引流到平台下单,完成三单申报。回顾了这么多,为什么这次公告将深深影响跨境电商进口的发展, 486号公告中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2019年开始,自线上流量越来越稀缺,各平台也在尝试线上线下的融合,宣传线下自提,此类操作或多或少有打擦边球的意思,也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一般贸易的市场,这次公告更明确禁止此类现象,而政策允许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展示模式又由于综保区大多不在商业聚居区,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此种模式的发展,这就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限定为线上销售。随着跨境电商发展,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C2C,B2B,B2C,其中,阿里系,京东全球购以及唯品国际采用的是 B2C模式,洋码头为C2C模式,从这些年发展看,跨境电商交易仍以B2B为主,B2C模式比重持续增长,由于对海外代购群体的管控,二次销售问题,C2C模式发展也受影响。那么对于此次全面放开,此次政策的放开能给各地带来什么利好呢?对于各地来说,招商目标也将会变化。头部流量的平台企业B2C模式会越来越受各地追捧,接下来,得用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才可以争取平台入驻。以去年南昌,义乌的政策可见一斑。同时为流量平台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供应链企业(B2B,B2C),寻求差异化竞争创业型电商企业也会越来越受欢迎。零售进口具有的税收和按个人物品监管的优势,这些年得到很好的发展,随着RCEP和FTA的逐步实行,税收方面的优势逐步降低。对于进口跨境电商来说,它是国外品牌进入中国市场一种新的进口通道,还是一般贸易大量铺货的试金石,还是现有线下一般贸易模式的补充。如果说各国已经形成的一般贸易模式和各种标准让监管方得以更好的监管。跨境电商让少量,多批次货物在各国间流转得以实现。同时这也对相关各方如何创新监管提出更大的要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下一步如何发展,需要你我共同的探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