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又叫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之一。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而量变质变规律则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两种形式和状态,即量变和质变。
一、量、质和度
要说清楚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我们需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质、量和度。
质是某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区分不同事物的依据。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是区分同质事物的依据。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方面的限度,体现了质与量的统一。
二、量变和质变
知道了质、量和度,我们来看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体现了事物发展变化的间断性。
二者的关系是,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量变一旦超过度的范围,必然引起质变。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是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
三、方法论意义
1.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一旦超过度的范围,则可能发生实践主体不希望看到的质变。因此,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例如“过犹不及”,“治大国若烹小鲜”等都说明,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适度原则也是实践活动的重要准则。
2.要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质的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单纯的量变不能使事物发生飞跃式的发展。因此,在事物量变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抓住时机,突破事物度的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巩固已有的量变。
3.重视量的积累
要想得到事物的质变,就必须积累量变。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的。事物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有质的变化。
例题:宋朝张乖崖任崇阳县令时,发现有一个小吏从库房中偷了一枚铜钱,遂命令人给小吏打板子,小吏勃然大怒道“一个小钱算得了什么,还值得打我吗?”张乖崖闻言立即振笔疾书,判决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里,张季崖所说的“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物质决定意识 B.认识来源于实践
C.量变引起质变 D.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
文/安徽中公事业单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