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新规:2021年开始,这四种财产不能继承,独生子女也一样

文:稚野

相信不少人都觉得,未来父母不在了,留下的房产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到自己名下,不需要办理复杂的手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更是不用担心财产的分配。但是,继承家产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有些家产,即便是父母拥有的,也不一定可以继承到子女的手上。

独生子女家庭会比较特殊一点,因为家中只有一个孩子,父母会把所有的关爱都会放在你身上。也正因为是独生子女,所以父母家产的唯一继承人就是他们。那么你可能会非常疑惑,自己父母留下的东西,为何子女就不能做主呢?

在大部分人眼里,孩子继承父母的财产天经地义,也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事情,毕竟对于家长而言,自己拼命的工作就是为了让孩子压力小一点。也就是这样的原因,哪怕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也都要为子女买上一套房。

最近几年来,我国对于遗产继承的政策也在不停的完善中,但是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国也是对继承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更新和规范。在2021年1月1日,在实行的《民法典》中,就对家中财产继承实施了新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起,财产继承“新规”正式,以下4种遗产,哪怕是独生子女都没有办法继承,如果发现一律按照这样处理。

  1. 保险金

正常情况下,保险金是不可以拿来继承的。但是也是要通过各种情况来定的,如果保险金指定受益人是子女,那么保险金继承权自然在子女手中。否则的话,即便子女是财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也是不成立的,而且保险金是只属于受益人的,不可以当作被保险人的遗产。

  1.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

实际上,这些钱都是被继承人因为事故或者因公去世的时,工作单位和地区对逝者家属的经济补偿、经济损失费用。但这些是不隶属于死者遗产的,所以不可以继承,只能交给死者的近亲属。值得注意的是,继承新规上面,拥有继承权的范围已经扩大到看外甥和侄子。

  1. 使用权不能继承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发生在农村,其中就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所谓的公有住房就是指的公房或者国有住宅,正常情况下,个人对公有住房只是有享受居住权,最终房产还是要归国家和单位所有。因此,这样的房子是不能用来继承的,但如果公房进行“房改”后,可以成为产权房,这时候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1. 特定权利

特定权利就是指父母一方如果有署名权和著作权等,其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的。举个例子,就是假如父母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可以拿到版权费用,那么在父母逝世后,虽然子女可以享受版权收入,但是相关作品运营权利,子女说的是不算的。相信会有一部分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后,依靠父母著作赚上一笔,这样也就会涉及到一些权利。但是作为子女,是没有这样权利的。

除了以上4种财产不能继承外,对于遗嘱登记也做出了相应的变化。根据《民法典》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遗嘱的订立也发生了变化。

  1. 新增两种立嘱方式

在以前的时候,要是想要立遗嘱就必须到公证处就行公证,但是这对于那些腿脚不好的老年人而言,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因此,在最新的《民法典》有规定,如果本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亲自进行公证的,可以通过采取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的方式进行公证,这样也就解决了老人腿脚不好和不识字的麻烦。

  1. 宽恕制度

由于以前对遗嘱不太了解,很多老人就没有把继承人的名字写入遗嘱中,所以该继承人也就没有办法继承财产。但是“宽恕制度”的实行,让继承人又有了新的希望,前提是要表现良好,那么就可以被纳进财产继承名单中。

  1. 新增见证人规定

现在这个时代,难免会有一些子女为了能得到父母的遗产,就会使用一些“非正常手段”,从而违背了父母立遗嘱的意愿。对此状况,《民法典》就增加了一条规定,表示立嘱要有2个见证人在场,其目的就是确保老人自己的真实想法。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政策的更新换代,各种法律制度也变得越来越完善。那么对于继承“新规”,一定要提前了解,否则就会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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