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应聘演员,却被安排到俱乐部里陪酒!公司称:没人绑着你

在很多人眼里,演员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对于刚刚大学毕业的小贞来说,能从事这样的职业,更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小贞的追求和努力下,毕业后她如愿成为了一名演员,可等待她的,并不是绚烂的舞台,而是极度想要逃离的旋涡。

见到小贞时,她和几名年纪相仿的女孩一起,准备到劳动部门维权。据她介绍,去年年底,她从网上查询得知,海口的一家“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在招演员,便到那里应聘。

当事人 小贞:当时说的就是去福建那边,是他们的分公司,过去的工作主要是走秀,走秀完后,然后下场换衣服等下一场,然后再上去走秀然后再下来,每天晚上走四场这样子就结束了。

小贞说,当时公司方面称,他们会安排自己到福建的分公司上班,主要工作是在舞台上走秀,工资保底收入不低于7000元。心动之下,小贞便签订了一份演员任聘责任书。之后,小贞便按照公司的安排,到福建与一名姓严的女子对接,到了指定的地点上班。可看到的景象,与她想象中的天差地别。

当事人 小贞:去福建的一个俱乐部里面,夜总会类型的,我们过去实际工作就不一样, 过去的话上场,就上一场后,还要陪客人酒,然后再给你送花,就是钱,反正就是喝酒喝酒喝酒,就跟他实际跟我们说的不一样。

在小贞的手机里,有很多名为花单的服务单号,消费金额从几百到上千的都有。小贞说,这些花单就是他们工作的主要内容。到了福建后,那里的主要工作就是通过走秀,吸引更多的客人送花,而作为交换,小贞他们需要陪喝酒。因为难以接受,小贞干了一个月后就离开了。

当事人 小邱:我们每个团队会走秀,台下的客人挑中你,就会给你送相应的花,然后你就必须去陪他喝酒,必须要陪到客人走的,陪他一直喝一直喝,我哭了好多次,然后就让我走了,然后说工资会结给我。

当事人 小贞:走了之后,我的朋友就想跟我一起走,她就说我怂恿他人,影响了他们公司,就说不给我发工资,我们这三四个人都没有发工资,主要是太忽悠人了,包括我进去之后,有几个都是海南过去,他们都是说被这里忽悠过来的。

小贞说,她已经上满一个月,但至今没有发工资,她多次到公司讨要说法,却被公司负责人和严某拉入微信黑名单。为了核实情况,记者也来到了位于海口滨海大道的这家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她是跟我福建公司签的合同,她没有来我们公司上过班(记者:这个合同是你们签的合同)那也请他把摄像机先关掉(记者:我们属于正常的采访)那我就可以先不接受采访,你们可以在这里靠,随便。

公司称:这东西没人绑着你

劳动部门介入核查

面对小贞等人的质疑,这名公司的工作人员不愿多说,拒绝了记者的采访。那么,小贞等人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为了查清真相,记者也电话联系上了这家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詹先生。

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负责人 詹先生:我们这边就相当于一个培训机构,我只能告诉你的是,她是在那边上班的没错,她所有的考勤也在那边,所有的薪水都要从那边发,而不是从我这里发,我这里没有给任何一个所谓的演员发过工资,她因为违反了场子的纪律,场子那边就开除她了(记者:她是因为什么违反了场子的纪律?)你需要找场子那边才清楚。

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詹先生表示,他们公司只负责培训演员,再介绍小贞等人到福建一家公司上班。工资也是由福建那边的公司发放。那么,詹先生所说的开除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随后也联系上了福建那家公司负责对接此事的工作人员严某。

严某:她要走,本身她合同到期后是可以正常拿到工资的,临走之前把团队的三四个员工直接跟我就,就忽悠的直接带走了,影响整个的团队名誉,场地的名誉。

无论是詹先生还是严某,都将责任归咎给了小贞,表示小贞是被开除的,所以才拿不到工资。听到这,小贞坐不住了,再次打电话给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詹先生,进行对质。

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负责人 詹先生:当事人 小贞:你是不是应该给员工结工资,不是说我一个人,是几个人)你没有在这边的考勤(当事人 小贞:你说这句话我都听腻了,没有这边考勤,但是是你把我带过去的,是在你们公司签的合同,而且你们当时应聘的时候,应聘我的那个人说的那么模糊,只是上台走一下,换衣服,在场下等待,有说过在客人旁边陪酒吗,有没有?)这东西没有人绑着你啊。

那么,小贞等人与海南经济特区鑫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这份演员任聘责任书,是否能证明他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小贞等人的问题,又该由哪一边负责呢?随后,记者也陪同小贞等人来到辖区劳动部门进行反映。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队长 施昌伟:它现在的劳动关系就是,现在是模糊概念了,是责任书,是合作还是是什么,不是很明确,第一个你前期的招聘入职的那些记录,去认定一个劳动关系,通过仲裁。

劳动部门表示,因为小贞等人签署的演员任聘责任书比较模糊,还不能明确小贞等人和这家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小贞等人的工资该由哪家公司发放,还需要进一步去核查。而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员工辞职属于个人选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 姚顺禹: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管是他自己辞职还是所谓的怂恿其他的同事一起辞职,这个并不违反任何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是有相关的权利的,公司不能以这样的理由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目前,小贞等人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进行维权。同时,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看合同是否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以及是否缴纳社保等内容作出具体约定,在合同内容模棱两可或者缺少相关内容的情况下,应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记者:黄本兴、汪浩
编辑:张扬扬
审核:孙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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