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1998年抗洪赈灾

1998年由于持续降水,长江告急!珠江告急!松花江告急!

1998年洪水之大、影响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为1954年以来所罕见。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据各省统计,农田受灾面积2229万公顷(3.34亿亩),成灾面积1378万公顷(2.07亿亩),死亡4150人,倒塌房屋68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551亿元。江西、湖南、湖北、黑龙江、内蒙古、吉林等省(区)受灾最重。

对红十字会来说,灾情就是命令。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发放救灾物资

6月29日,总会向全国省级红十字会发出了“关于积极开展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强化备灾救灾意识,密切注视灾情的发展,及时向总会通报,要把救灾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为加强救灾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从7月中旬开始,总会先后派出七批工作组前往福建、江西、湖北、湖南、江苏、黑龙江等省考察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各地红会救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害人员和其他灾害者进行救助”和“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的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级红十字会,积极行动,广泛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向灾区奉献爱心,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救灾捐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除中国红十字会外,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在社会上开展任何形式的救灾募捐活动。”这是政府对中国红十字会救灾工作的明确支持和充分信任,有力地保障了红十字会的募捐和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

呼吁得到了广泛响应,通过银行汇款、义演、义卖等多种形式,尤其是8月16晚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央电视台主办的“98抗洪赈灾义演晚会——我们万众一心”以及9月19日与全国政协办公厅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同舟共济,重建家园”赈灾义演晚会,效果显著。截至11月底,中国红十字会系统共从国内外募集到的善款善物折合人民币6.7亿元。

中国红十字会在灾区发放救灾物资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发出的紧急呼吁也得到了积极响应,收到了来自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各国组织及国际社会的1300多万瑞士法郎的善款;香港和澳门红十字会不仅向灾区提供近亿元的善款援助,还派工作组到灾区走访慰问灾民;台湾红十字组织也为水灾募集了852万元人民币的善款。此外,全国31个省的地方分会和2000多万会员及志愿工作者闻灾而动,贯彻总会通知精神,积极参与抗洪救灾和防病防疫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与卫生、防疫部门共同派出9180支医疗队为受灾群众服务。

为表彰各级红十字会、广大专兼职干部、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在抗洪救灾中的突出表现,1998年12月2日,在全国政协礼堂,中国红十字会召开了98抗洪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会上,王立忠副会长宣布授予江西省南昌市红十字会等102个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抗洪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授予湖南省岳阳市红十字会唐贵卿等323名“中国红十字会抗洪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总之,这是自1991年华东水灾救援工作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所投入人力物力最多、范围最广的救灾行动,是红会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总动员,又一次显示了红十字会应对突发事件的力量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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