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缙与《明太祖实录》三修本
解缙与《明太祖实录》三修本
邓闳旸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永乐年间, 汉王朱高煦觊觎储位, 意图阴谋夺嫡, 遂罗织解缙一案, 以打击太子朱高炽之东宫势力, 因主犯解缙为《明太祖实录》二修本总裁官, 从犯亦多曾参与二修本之撰修, 《实录》二修本遂受牵连, 卷入汉王夺嫡风波之中。二修本虽属无辜, 但受解缙案之连累, 一代国史沦为罪人笔墨, 国史蒙玷即是国君蒙羞, 成祖视此为奇耻大辱, 盛怒之下, 遂废弃二修本, 下令三修《明太祖实录》, 从而造成《实录》三修本的产生。
作者简介: 邓闳旸 (1991-) ,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明清史和明清文献学;
收稿日期:2018-12-24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明实录》整理与研究” (项目编号:13&ZD090);
XieJin and the Third Version of Ming TaizuShiLu
DENG HONG-Yang
Received: 2018-12-24
《明太祖实录》位列明代历朝《实录》之首,是明人所撰本朝开国君主之《实录》,起元至正十二年(公元1352),迄于明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以编年体的形式,记载了元末明初近五十年的社会历史变迁。历史上,《明太祖实录》曾先后经历三次撰修:建文元年正月,建文帝下令为其祖父撰“修《太祖实录》”1,此即为《明太祖实录》一修本,是明人所修本朝第一份《实录》,因其成书于建文年间,所以一修本从建文帝的角度叙述历史,对建文帝和懿文太子多有溢美之词。建文四年六月己巳,成祖即皇帝位,2因自身并非为法定继承人,成祖急需宣扬其即位之合理性,难以容忍一修本与新形势不符之政治立场,遂于建文四年十月,下令二“修《太祖高皇帝实录》”3,从而为自己即位张本,此即是《明太祖实录》二修本。永乐元年六月,二修本成书,4《实录》撰修工作本应告一段落,但永乐九年十月,成祖却废弃了二修本,下令三修《明太祖实录》,5造成了《实录》三修本的产生。
成祖此举匪夷所思,传世文献又语焉不详,自民国以来,对于成祖三修《实录》的原因,学者多有论述,皆认为“《太祖实录》的两次重修,无非为'嫡出’与'靖难’二事”6,现代学者杨永康称之为“朱棣篡史”观点7。此种观点萌芽于民国,流行于今世,在学术界长盛不衰。8但一修本和二修本皆已亡佚,“朱棣篡史”观点无法通过文献证实,且学者片面强调成祖对《实录》的篡改,忽视了《明太祖实录》文献本身的撰修过程,而《实录》三修本即是当下通行之《明太祖实录》,是研究明初历史的第一手资料,急需对其撰修初衷进行重新审视,故本文在文献记载的基础上,参考以相关学术论著,对明成祖三修《明太祖实录》的原因进行探讨,以阐明相关问题,如有不正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一、建文降臣与成祖三修《实录》
建文四年六月乙丑,燕王“至金川门,谷王橞、李景隆等开门纳王”9,六月“己巳,王谒孝陵。群臣备法驾,奉宝玺,迎呼万岁。王升辇,诣奉天殿即皇帝位”10。成祖之皇位乃是由篡夺而来,为宣扬其皇位之合理性,成祖急需与乃父明太祖发生联系,从而为自己登基张本,但《明太祖实录》一修本成书于建文年间,政治立场与永乐朝不相符,建文四年十月己未,成祖遂下令二“修《太祖高皇帝实录》”11,使其为永乐朝服务。永乐元年六月“辛酉,监修国史·太子太师·曹国公李景隆等,总裁官·翰林侍读学士解缙等,上表进《太祖高皇帝实录》”12,二修本仅历时九个月即告完成,成书可谓极速。
《明太祖实录》二修本成书后,成祖心愿已了,《实录》撰修工作本应告一段落,但就在二修本成书九年之后,永乐九年十月,成祖却下令三修《实录》,13废弃了二修本。成祖此举匪夷所思,因建文降臣多曾参与二修本之撰修,传世文献皆猜测建文降臣是罪魁祸首,但此人为谁,传世文献有李景隆说和茹瑺说两种观点,今笔者以相关史料为据,对诸家记载进行辨析,以阐明此建文降臣究竟为何人。
(一)李景隆说
据《明太宗实录》记载:建文四年十月己未,成祖下令二“修《太祖高皇帝实录》”14,“命曹国公李景隆等监修”15,永乐二年六月成书。但成祖认为“景隆等心术不正,又成于急促,未极精详”16,永乐九年十月,成祖“巡幸至北京之初,命翰林学士胡广等”三修《明太祖实录》17。
据《明太宗实录》所载之官方说法,成祖三修《实录》原因有二:一是由于二修本“成于急促,未极精详”,文本本身存在缺陷;二是由于李景隆“心术不正”,成祖因厌恶李景隆,所以废弃了二修本。然《明太宗实录》所言看似有理,实则不然:二修本出于众手,成书极速,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成于急促,未极精详”固为事实,但成祖若认为二修本撰修粗陋,大可命人重加修订,不必在隐忍九年之后,再下令三修《明太祖实录》。至于李景隆“心术不正”等语,则纯属污蔑之词,论述如下:
成祖朱棣为明太祖第四子,李文忠为明太祖外甥,故成祖与李文忠为表兄弟,据徐昌治《昭代芳摹》记载:“(李文忠)子三人,皆上赐名:长景隆,次增枝,次芳英”18,李景隆为李文忠长子,按照辈分,李景隆为成祖表侄,亦即是明朝之宗室。建文四年,“靖难兵次江上,景隆归附,得进太子太师。寻修《太祖实录》,充总裁官”, ,“京师平,大封赏靖难功,以丘福为第一,晋淇国公。当是时,曹国公李景隆以降臣位福上,福鞅鞅不平,见景隆辄欲欧之”-,而“朝廷有大事,景隆犹以班首主议,诸功臣咸不平”.。
由此可见,成祖对李景隆虽外示优容,然内心实忌之,故意命其位在丘福之上,使其遭到靖难功臣之排挤。永乐二年八月癸未,“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李至刚,同六部、都察院等,劾奏曹国公李景隆潜蓄奸谋,将为不轨”/,成祖“于是夺景隆爵,并增枝及妻子数十人锢私第,没其财产”19。
《明太祖实录》二修本成书于永乐元年,永乐二年,朝廷群臣揭发李景隆诸不轨事,李景隆由此得罪,在其被夺爵之时,成祖并未言其监修之二修本有何不妥,却在七年以后之永乐九年十月,以“景隆等心术不正”为由,下令三修《太祖实录》。现代学者吴琦、朱忠文认为:成祖三修“《明太祖实录》固然有进一步篡改历史真相的目的。而此处(《明太宗实录》)记载对李景隆特别贬斥,这次(三修本)监修又是靖难功臣代表人物姚广孝。因此笔者认为,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抵消掉李景隆的影响力,大力提升靖难功臣集团的地位,从而维护新政权的合法性”20。
吴、朱二人所言,确有一定道理,但从李景隆得罪夺爵,到成祖下令三修《太祖实录》,其中间隔长达七年,亦即是成祖在隐忍七年之后才发作,此与情理不合,因此,成祖虽然厌恶李景隆,但李景隆得罪夺爵与成祖三修《实录》并无实际关联,《明太宗实录》所载李景隆“心术不正”等语,并非事实。
(二)茹瑺说
《明太宗实录》所载“李景隆等心术不正”等语,虽是对李景隆的污蔑,但李景隆后有一“等”字,表明除李景隆之外,还与其他人“心术不正”,此“等”为谁,《明太宗实录》没有明言,据査继佐《罪惟录》记载:永乐九年“十月,诏重修《太祖实录》,以前监修李景隆、茹瑺心术不正,非信史故”21,则成祖三修《实录》似与茹瑺有关。据焦竑《国朝献徵录》记载:茹瑺“状貌魁奇,雍容凝重,谦和有容,不妄言笑,事必依于宽厚,事太祖十余年,小心无过,太祖尝称瑺贤人君子”22,然“晚不自保,人皆惜之”23。
《国朝献徵录》所言“晚不自保”指的是茹瑺叛投成祖、晚年服毒自尽之事:建文四年,建文帝派遣兵部尚书茹瑺“及曹国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诣燕军议和”24,后来,“成祖入京师,召瑺。瑺首劝进,成祖既即位,下诏言景隆、瑺、佐及陈瑄事太祖忠,功甚重。封瑺忠诚伯,食禄一千石,终其身。仍兵部尚书、太子少保。选其子鉴为秦府长安郡主仪宾。即命瑺出营郡主府第。还朝,坐不送赵王,遣归里。既而为家人所讼,逮至京,释还。过长沙不谒谷王,王以为言。时方重藩王礼,谷王又开金川门有功,帝意向之。陈瑛遂劾瑺违祖制,逮下锦衣狱。瑺知不免,命子铨市毒药,服之死。时永乐七年二月也”25。
茹瑺虽为建文降臣,但在永乐间小心谨慎,并无大过错,其下狱乃是由于谷王和陈瑛之诬陷,并非成祖有意为之,与成祖有意惩处李景隆之时不同,且茹瑺之死在永乐七年二月,成祖下令三修《实录》是在永乐九年十月,其间相隔两年半,成祖若有意以茹瑺之事而废二修本,应当不会隐忍两年半而后发,所以,茹瑺亦应与成祖三修《实录》无关。
(三)解缙说
李景隆和茹瑺皆为建文降臣,又同为《实录》二修本之监修官,故传世文献认为此二人是罪魁祸首,然导致成祖三修《实录》之人,确为建文降臣,亦曾参与二修本之撰修,但并非为二修本之监修官,而是二修本之总裁官解缙。
据《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九年六月,“解缙有罪,征下狱。缙先为翰林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甚见宠任,坐廷试读卷不公,出为广西布政司右参议。会有言:缙尝洩建储时密议者,遂改交阯布政司,命专督化州馈饷。时翰林检讨王偁有罪,谪随总兵官在交阯,教缙指言广东化州。二人遂共趋广东,娱嬉山水忘返。缙又上言:请用数万人凿赣江,以便往来。上曰:为臣受事,则引而避去,乃欲劳民如此!并偁皆下狱”26,“狱吏拷治,不胜楚,令逼引大理寺丞汤宗、宗人府经历高得旸、右春坊中允兼翰林修撰李贯、赞善兼翰林编修王汝玉、编修朱絃、简讨蒋骥、潘畿、萧引高等,亦引及(李)至刚,皆下狱”27。
此即为解缙案,解缙曾为建文帝之翰林待诏,28靖难后,归附成祖,大受宠任,后因言事得罪成祖,被捕下狱。解缙下狱时间为永乐九年六月,成祖下令三修《实录》时间为永乐九年十月,29解缙之被捕,距离成祖下令仅有四个月,若再加上案件审理的时间,则二者发生时间更为接近。需要注意的是,据《殿阁词林记》记载:李至刚、李贯、王汝玉、朱絃30和潘畿等五人,都曾参与二修本之撰修,31而主犯解缙更是《明太祖实录》二修本总裁官,随着解缙案案情的发展,《实录》二修本竟然被牵扯进来,此是成祖所始料未及的。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成祖惊讶的发现,解缙案一干人等竟多曾参与二修本之撰修,一代国史竟是出自罪人之手!成祖之愤怒可想而知,在此种情况下,成祖极有可能因人费事,怒及《实录》二修本,遂下令三修《实录》,废弃二修本,因此,成祖三修《明太祖实录》应是由于解缙案所导致。
综上,解缙为建文降臣,又曾为《明太祖实录》二修本总裁官,因上言得罪成祖,被捕下狱,连累多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意外的将《实录》二修本牵扯进来,一代国史竟沦为罪人笔墨,成祖视此为奇耻大辱,盛怒之下,废弃了二修本,下令三修《明太祖实录》,导致了三修本的产生,因此,成祖三修《实录》乃是由于解缙案所导致,《明太宗实录》所言“李景隆等心术不正”中“等”字所隐藏的人物,就是指《实录》二修本总裁官解缙。
二、解缙案
成祖三修《实录》固然是由于解缙案所导致,但解缙案仅是表象,汉王朱高煦阴谋夺嫡才是一系列事件的根源所在,今本文以相关文献为据,追本溯源,分析解缙案背后复杂的历史背景,以阐明相关问题:
成祖嫡长子为朱高炽,其在成祖举兵靖难、南征北讨之际,“守北平,善拊士卒,以万人拒李景隆五十万众,城赖以全”32,稳住了靖难军队的后方大本营,使成祖无后顾之忧,然高炽“肤体充盈”33,身体肥胖,走路时甚至需要旁人搀扶,34不被成祖所喜;次子为朱高煦,“长七尺余,轻趫,挽千钧,两腋若有龙鳞者数片”35,成祖“以类己,爱之”36,靖难中,燕“兵至浦子口,盛庸诸将逆战败之,燕王欲且议和北还。会高煦引胡骑至,大喜,遽起披甲仗,抚煦背曰:勉之,太子多疾。于是煦殊死战”37。
高炽和高煦各有千秋,成祖即位后,在立储问题上,颇费踌躇,高煦以军功自负,又有成祖当初的承诺,图谋储位已久,“几夺嫡”38,成祖亦是欲立高煦为太子,但仍有犹豫,遂“密问(解)缙。缙称:'皇长子仁孝,天下归心。’帝不应。缙又顿首曰:'好圣孙。’谓宣宗也。帝颌之”39,永乐二年四月“甲戌,立子高炽为皇太子,封高煦汉王”, 。高煦虽荣升亲王,然觊觎储位已久,却因解缙一言而失之,“高煦由是深恨缙”-,而解缙因有建储功,“皇太子立,升缙左春坊大学士”.,成为太子东宫宫僚。
事情至此,本应告一段落,然太子高炽不为成祖所喜,“而太子既立,又时时失帝意。高煦宠益隆,礼秩踰嫡”/,父子失和,兄弟阋墙。解缙身为太子宫僚,惧怕高炽被废,国本动摇,遂插足帝王家事,干涉成祖父子关系,言事时“往往微及汉王,毋以过宠致生觊觎”40,“谏曰:'是启争也,不可’。帝怒,谓其离间骨肉,恩礼寖衰”1,此后成祖“颇疏缙。高煦益使人谤缙漏泄禁中语。会上欲征交趾,缙争不可,上益怒,出缙为广西右参议”41。
汉王高煦觊觎太子之位,自争嫡失败后,对解缙恨之入骨,利用解缙失宠之机,向成祖进谗,将其赶出京师。汉王此举,实为一石二鸟之计:解缙为预立太子之人,又为东宫宫僚,是太子高炽的中坚力量,其被贬出京,东宫势力顿遭重创,太子地位已是岌岌可危,而解缙被赶出朝廷之后,仕途被拦腰截断,再也无缘权力中枢,汉王此举一箭双雕,极大的动摇了高炽太子之位。然而汉王高煦并没有就此满足,为进一步打击太子东宫势力,将高炽拉下太子宝座,汉王在成祖北巡期间,“从上北平,数离间太子,诬解缙等于上”42,“永乐八年,缙奏事入京,值帝北征,缙谒皇太子而还。汉王言缙伺上出,私觐太子,径归,无人臣礼。帝震怒”43。恰逢此时,解缙又因言事得罪了成祖,遂被捕下狱,据《大越史记全书》记载:
明捕参议解缙,囚杀之。缙,江西吉安人。缙进士及第,除翰林学士,言事忤旨,出为交趾参议。到司又言:“交趾分置郡县,不如因旧,封建土豪,以相管摄。纵有所得,不偿所失,所利不药所伤。”明帝览奏大怒,以为私於陈氏,不利於国。诏捕,下锦衣卫囚之。44
解缙下狱后,汉王令狱吏严刑拷打,并“令逼引大理寺丞汤宗、宗人府经历高得旸、右春坊中允兼翰林修撰李贯、赞善兼翰林编修王汝玉、编修朱絃、简讨蒋骥、潘畿、萧引高等,亦引及至刚,皆下狱”45,王“偁与得旸、贯、汝玉、絃、引高皆相继死。缙所逼引,多太子宫僚也”46,此即是解缙案。
汉王高煦罗织解缙案,欲借此打击太子东宫宫僚,从而动摇朱高炽太子之位,伺机阴谋夺嫡。随着解缙案案件的审理,《实录》二修本亦被牵扯进来,成祖惊讶的发现,一代国史竟成于罪人之手,遂在盛怒之下,废弃了二修本,下令三修《明太祖实录》,从而造成了《实录》三修本的产生。
综上,永乐初年,诸子争嫡,高熙落败,高炽得立。汉王高熙因夺嫡失败,对解缙怀恨在心,遂罗织罪名,向成祖进谗,以中伤解缙,并顺势牵连太子东宫宫僚,欲撼动高炽太子之位,从而阴谋夺嫡,此即是解缙案背后复杂之历史背景。
结语
永乐年间,汉王阴谋夺嫡,罗织解缙一案,欲借此打击太子东宫势力,随着案情发展,波澜横生,《明太祖实录》二修本被意外牵连其中,一代国史竟沦为罪人笔墨,遂被成祖所弃,此为二修本之不幸。然《明太祖实录》是明朝开国君主之《实录》,位列明代《实录》之首,意义重大,实难空缺,成祖遂下令三修《明太祖实录》,以补国史之缺。皇子意图夺嫡,机缘巧合之下,竟造成了新一代国史的产生,此为三修本之幸。明乎此,则成祖三修《明太祖实录》乃是由解缙案所造成,而汉王夺嫡则是一系列事件之根源。
注释
1 [清]张廷玉《明史》卷4《恭闵帝本纪》, 建文元年正月条, 中华书局, 1974年, 60页。
2 [清]张廷玉《明史》卷五《成祖本纪第一》, 建文四年六月己巳条, 中华书局, 1974年, 75页。
3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3, 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己未条, 233页。
4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21, 永乐元年六月辛酉条, 386页。
5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20, 永乐九年十月乙巳条, 1516页。
6 吴士勇《<明太祖实录>的三次修纂》, 《文史知识》, 2004年第8期。
7 杨永康《朱棣篡史述论》, 《社会科学战线》, 2014年第11期。
8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 孟森认为:“明初名教, 嫡长之分甚尊, 懿文太子以长子得立, 既死则应立嫡孙, 故建文之嗣为一定之理。燕王既篡, 无以表示应得国之道, 乃自称己为马皇后所生, 与太子及秦、晋二王为同母, 时太子及秦、晋皆已故, 则己为嫡长, 伦序无以易之矣。” (参见孟森《明史讲义》, 第二章第五节,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年, 114页。) 自孟森以后, 吴晗《记<明实录>》一文亦持此种观点:“盖重修之故, 固一以建文遗臣之指斥, 一以欲隐太祖生前之过举, 一以歌颂靖难之举之为应天顺人。而其最重最要者, 实为嫡出及伪撰太祖本欲立燕王之故事, 以自解於天下后世也。” (参见吴晗《记<明实录>》,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 第18册, 商务印书馆, 1948年, 412页。) 又黄云眉在《明史考证》中亦言:“太祖、成祖皆多过举, 成祖为亲隐讳, 远不如为己隐讳之甚, 以虚构嫡出之说, 诈兴靖难之师, 不得不于洪武实录中一再篡改删削”。 (参见黄云眉《明史考证·本书内容挈要》, 中华书局, 1979年, 1、2页。) 现代学者如杨永康和吴士勇等人, 亦是皆持此种观点。 (参见吴士勇《<明太祖实录>的三次修纂》, 《文史知识》, 2004年第8期。杨永康《朱棣篡史述论》, 《社会科学战线》, 2014年第11期。)
9 (1) [清]张廷玉《明史》卷5《成祖本纪第一》, 建文四年六月乙丑条, 75页。
10 (2) [清]张廷玉《明史》卷5《成祖本纪第一》, 建文四年六月己巳条, 75页。
11 (3)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3, 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己未条, 233页。
12 (4)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21, 永乐元年六月辛酉条, 386页。
13 (5)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20, 永乐九年十月乙巳条, 1516页。
14 (6)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3, 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己未条, 233页。
15 (7)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20, 永乐九年十月乙巳条, 1516页。
16 (8)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20, 永乐九年十月乙巳条, 1516页。
17 (9)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20, 永乐九年十月乙巳条, 1516页。
18 (10) [明]徐昌治《昭代芳摹》卷10《勋臣传》, 《四库禁毁书丛刊》, 史部, 第43册, 北京出版社, 1998年, 146页。
19 (11) [明]徐昌治《昭代芳摹》卷10《勋臣传》, 146页。
20 (12) [清]张岱著、栾保群校点《石匮书》卷75《丘福传》, 故宫出版社, 2017年, 1521页。
21 (13) [清]张廷玉《明史》卷126《李景隆传》, 中华书局, 1974年, 3747页。
22 (14) [明]杨士奇《明太宗实录》卷33, 永乐二年八月癸未条, 586、587页。
23 (15) [清]张廷玉《明史》卷126《李景隆传》, 3747页。
24 (1) 吴琦、朱忠文《论永乐到宣德年间开国功臣家族命运的变化--以巩固新政权合法性为视角的研究》, 《安徽史学》, 2016年第2期, 28、29页。
25 (2) [清]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三《太宗纪》, 永乐九年十月条,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12年, 第87页。
26 (3) [明]焦竑《国朝献徵录》卷10《忠诚伯茹瑺传》, 广陵书社, 2013年, 333页。
27 (4) [清]谈迁《国榷》卷14, 永乐七年二月丁亥条, 中华书局, 1958年, 1017页。
28 (5) [清]张廷玉《明史》卷151《茹瑺传》, 中华书局, 1974年, 4173页。
29 (6) [清]张廷玉《明史》卷151《茹瑺传》, 4174页。
30 (7)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16, 永乐九年六月条, 1483页。
31 (8) [明]何乔远著、娄曾泉等点校《名山藏》卷60《解缙传》,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4年, 935页。
32 (9) [明]何乔远著、娄曾泉等点校《名山藏》卷60《解缙传》, 934页。
33 (10)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20, 永乐九年十月乙巳条, 1516页。
34 (1) “朱絃”, 《殿阁词林记》作“朱纮”。 (参见:[明]黄佐、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17“纂修”条, 《文渊阁四库全书》, 史部, 第452册,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年, 352页。)
35 (2) [明]黄佐、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17“纂修”条记载:“永乐初, 重修《太祖实录》, 纂修为:学士王景, 礼部尚书李至刚, 侍读胡靖、曾日章、王灌、胡俨, 侍讲邹缉、杨荣、金幼孜、杨士奇, 修撰李贯、吴溥, 编修吴节、郑好义, 检讨王洪, 博士张伯颖、王汝玉, 典籍沈度、潘畿, 待诏王延龄, 给事中朱纮, 吏部郎中徐旭, 礼部郎中胡远, 太常寺博士钱仲益, 国子助教王达, 博士金玉铉, 行人蒋骥, 晋府伴读苏伯厚, 佥事李煜、叶砥, 知府刘辰, 靖江府教授张显, 楚府教授吴勤, 知府邹济, 知县杨觏、梁潜、王褒、沈瑜、赵季通、唐云, 教谕解荣、刘宗平, 训导富贵清、罗师程, 儒士端礼、王孟易、朱逢吉、莫士安。” (参见:[明]黄佐、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十七“纂修”条, 《文渊阁四库全书》, 史部, 第452册,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年, 352、353页。)
36 (3) [清]张廷玉《明史》卷8《仁宗本纪》, 中华书局, 1974年, 107页。
37 (4) [清]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4《汉王高煦传》,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12年, 1257页。
38 (5) [明]叶盛撰、魏中平校点《水东日记》卷7“后人把滑”条, 中华书局, 1980年, 72页。
39 (6) [清]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4《汉王高煦传》, 1257页。
40 (7) [清]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4《汉王高煦传》, 1257页。
41 (8) [明]徐学聚《国朝典汇》卷2, 学生书局, 1965年, 93页。
42 (9) [清]张廷玉《明史》卷118《汉王高煦传》, 3616页。
43 (10) [清]张廷玉《明史》卷147《解缙传》, 中华书局, 1974年, 4121页。
44 (11) [清]张廷玉《明史》卷6《成祖本纪第二》, 永乐二年四月甲戌条, 中华书局, 1974年, 81页。
45 (12) [清]张廷玉《明史》卷147《解缙传》, 4121页。
46 (13) [清]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20《解缙传》,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12年, 2415页。
47 (14) [清]张廷玉《明史》卷147《解缙传》, 4121页。
48 (15) [清]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20《解缙传》, 2415页。
49 (16) [清]张廷玉《明史》卷147《解缙传》, 4121页。
50 (1) [清]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20《解缙传》, 2415页。
51 (2) [清]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4《汉王高煦传》, 1257页。
52 (3) [清]张廷玉《明史》卷147《解缙传》, 4121页。
53 (4) [越]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卷9《重光帝本纪》, 永乐九年九月条,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15年, 447、448页。
54 (5) [明]何乔远著、娄曾泉等点校《名山藏》卷60《解缙传》, 935页。
55 (6) [明]何乔远著、娄曾泉等点校《名山藏》卷60《解缙传》, 9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