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中吉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易经里面关于占断的术语很多,比如:“吉、吝、厉、悔、咎、凶”等等,可是吉凶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
另外,万物都是天地所生,都是阴阳结合而生,可是为什么都是阴阳结合的产物,他们会有各自不同的吉凶的结果呢?
我们常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伏羲氏通过深入地观察自然现象,对吉凶问题得出了精致独到的结论,导致吉凶产生的原因有二,一是外在的,一是内在的。
一、先看吉凶产生的外在原因。
《系辞上传》说: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这段话虽然简略,但却阐明了事物出现吉凶不同遭遇的一个重要根源。那就是:属性相类似的事物会聚集在同一个环境中,事物都表现出有群落和种类的分别!而且世间的万物都有类似的特征!
我们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是这个道理!同样的,吉凶也会“类聚”也会“群分”!就如同是狗生狗,猫生猫一样,而群与类都是以属性为依据划分的,因此,事物的吉凶在本质上属于事物属性与属性之间的关系。
吉是一个属性,凶也是一个属性!
万物都是由天地所生,因此都具有天地的刚柔属性,但是每一种具体的事物所具有的属性都是不一样的。同类属性的事物会聚集在相同的地方,彼此和谐共处;不同属性的事物会形成不同的群落、种类,彼此分离。
因此,当事物遇到与自己属性相同的事物时,彼此就可以相容,因而会顺利,而遇到属性不相同的事物时,彼此就难以相容,会产生不和谐,甚至产生冲突,出现凶险。
所以《系辞下传》又说:
“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这句话简单翻译一下就是:不同属性的事物杂处,这就产生了混杂的现象。如果杂处的形式不适当,就会产生吉凶。
从《系辞传》里面我们不难看出,古人对吉凶原因的探索依然是运用观象的思路,是从自然的现象入手,从外部的现象追索到内在的原因。
如“方以类聚”的现象,水中聚集的是鱼、虾类等,它们的生活都离不开水,这些可以归结为水里面的一类。
但是两样是鱼虾,又有淡水类和咸水类之分,淡水里的鱼虾不可能在咸水里生存,同样,咸水里的生命也不可能在淡水里生存。
这就叫“方以类聚”!
再如,“物以群分”的现象,比如禽类,能在天上飞的叫鸟类,能在地上走的叫家禽类。鸟有鸟群,鸡有鸡群,各自有各自的群落,谁也不会干扰谁!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这个“吉凶生矣”怎么理解呢?
上面说到了“类聚”、“群分”,那么淡水鱼类如果游到了咸水里面就会死,咸水鱼类游到淡水里也活不了。
如果是咸水鱼类,从东海游到南海,依然是在咸水里面,不会有灾难;如果是淡水鱼类,从江里游到河湖里,依然是在淡水里面,照样生存。
火行于干处,水生于湿地。因此说,吉利是由于遇到了适宜于自己秉性发挥的时空,凶险则是由于遇到了克制自己秉性的时空而导致的,一个词来概括吉凶产生的外在原因就是“所遇非类”!
因此说,事物的吉凶是由事物的属性与事物所遭遇的环境的属性之间的关系决定的。
就如同一个人擅长跑步,而他所在的地方以恰好缺少运动员,那就有发挥的平台了!这个就是吉。
相反,如果一个人擅长跑步,而实际需要的是画家,那就英雄无用武之地,这个就是凶!
这个吉凶原因是从事物与外在环境之间的关系的角度来阐述的,对于事物自身来说,这是外在的原因。
二、吉凶产生的内在原因
古人在观象过程中还发现有一类能导致吉凶不同后果的原因,这就是事物自身的原因,即内在原因。
《系辞下传》说:
“吉凶者,贞胜者也;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
这句话简单翻译一下:吉凶的法则表现为万物坚持自己的正道来取胜。天地以正常地展示万物之象的规律性为正道,日月以有规律地交相辉映为正道,天下各式各样的动以刚健为正道。
这就是伏羲氏观察吉凶问题所得出的另一个重要结论,天地万物都有自己的“贞道”,坚持“贞道”才能胜利。
那么,什么才是事物的“贞道”呢?
这段文字以举例的形式对这个问题作了说明,“贞道”就是事物的正道,就是事物所表现出来的正常的状态和功能。事物外在的状态和功能都是事物内在的属性的作用展示,内在的属性作用表现于外部,就形成了事物正常的存在状态。
因此,按照合乎事物自身属性的方式而动,就是走合乎自己本性的路,这对于事物自身而言,就是走自己该走的路,就是走正道(贞道)。如果以违背自己属性的方式而动,那就是没有走正道,就是属于邪道。
因此,对于个体事物而言,坚持自己的正道就是坚持自身的属性,就是不违背自己的本性。
从吉凶角度来说,事物只有在行动时坚持自己的本性,坚持按照适合自己的方式去做,对自己来说才可能吉利。如果违背自己的本性,违背了适合自身特征的行为方式,也就是否定了自身,这对于自己来说,显然是不吉利的。
因此,是否坚守自己正道的属性也就成了吉凶产生的另一个重要根源。
比如说鱼就是在水里游,在“水里游”就是鱼固有的属性,如果你非要到陆地上来,结果可想而知。
再比如太阳就是在白天释放温暖,月亮就是在晚上才能显示出光明,夏天就是下雨,冬天就是下雪,这些都是自己本身固有的属性,而且这些也都是自己的专长,要利用这些专长,才会吉。
就如同一个人,人也有人的贞道,但是如果细分起来,不同的人他的贞道又不是完全相同的。从特长上来说,有的人擅长演讲,有的人擅长跑步,有的人擅长写作,如果非要用自己的短去攻别人的长,那就是凶,就是没有充分利用好自己的属性,没有展示出自己的“贞道”!
比较吉凶产生的两个原因,可以看出,事物要想吉利,首先要以自身属性的保存为前提,如果失去了自己的贞道,也就否定了自身,这已经是不吉。
当然,行为合乎贞道,结局也未必一定就吉利,因为事物还要与自身之外的环境(时间、空间)之间的关系也是决定结局吉凶的重要因素,也就是上面说到的吉凶产生的外在原因。
就如同一只鱼,首选你的环境要是水!
其次你再发挥你的属性,也就是你“游”的贞道,这样才能吉利。
没有水,你游不起来,在水里你不游,想跑步前进,你没有腿只有鱼鳍,那更是死路一条,所以内在外在要结合起来才会吉!
只有当自身属性与外部的环境属性、时间和空间属性完全一致时,坚守贞道才意味着行动能始终顺利,结局吉利。
三、内外原因共同作用
在客观上,一般情况下,两大原因结合在一起,共同起着作用。因此,《系辞下传》总结说:
“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
意思是说:
事物都有属性,因此会有所喜有所恶,喜爱与厌恶属性相反,彼此敌对,与所喜的事物相逢,自然吉利,与所恶的事物相遇,就会凶险;
事物都有属性,有的适宜于朝远处发展,有的适宜于在近处生存,远与近属性相反,如果违背了自身的属性而舍近求远或者舍远求近,就会有悔恨产生;
事物都有自身的属性,而人为则包含了人的意志,在事物和人结合之后,事物自身的属性与人的意志会互相影响,如果两者能保持一致,就会有利,如果两者不能保持一致就会有害。
吉凶产生的内在原因的地位在这个论说中显得更为突出,事物能否坚持自己的本性成为吉、凶、悔、吝不同结果产生的关键。事物如果遵循了自身的属性,按照自己的本性去行为,就会吉利,否则就会不吉。
事实上,无论是什么形式的行为,如果行为方式不符合行为者自身的特点,或者干脆就是以自己没有能力把握的方式去行为,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这已经是透过可变的外部原因,进入到行为者自身的内部原因的角度解说吉凶产生的原因。无疑,这是一种极其深刻而且独到的见解,我们常说什么时期做什么样的事情,小孩子光屁股没有事,成年后再光屁股就不合适了。
外在原因在实质上表现为内在原因在事物外部的延伸。事物所遇到的环境(或行为对象)的属性如果与事物自身属性相同,就吉利,如果相反或者克制事物自身的属性,就凶险,这个结论的实质性含义就是事物自身的属性如果在外部能继续得到保持就吉利,如果遭遇反对或者否定就凶险。因此,外在原因在根本含义上是与内在原因一致的,是内在原因在事物外部的延伸。
简单来说,吉凶产生的原因共有两类:
一是由于特定属性的事物与所遭遇的特定属性的群落或者环境之间的异同而产生的吉凶;
通俗来说就是你要遇到适合自己的环境,就如同鱼要遇到水!
二是因事物在变化运动时是否遵守事物的本性而产生的吉凶。
通俗来说就是要利用自己的特性来生存发展,就如同鱼在水里要用鳍来游,而不是妄想长出腿来!
前者是立足于外在的遭际而言,后者是立足于自身的行为方式而言,两者在本质上都是从事物属性的角度探索事物的吉凶,外在原因是内在原因在事物外部的延伸。
在客观上,两者结合在一起,共同作用,内在原因(“贞道”法则)具有根本的意义。可以看出,《系辞传》对事物吉凶根源问题的考察结论无疑能与客观现实相契合,此中足见古人思维的缜密和认识的深刻。
《系辞传》的解释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要言不烦。《系辞传》短短的两句话,要真的理解居然需要这么多文字来解释。
另外上面说的吉凶产生的外在原因也好,内在原因也罢,它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动,不动就不会产生吉凶!
各位,万事万物,你不开始吉,就不会有吉,你不开始凶就不会有凶!各位可以仔细体悟这句话。
四、吉凶产生的前提:动!
在客观上,吉凶属于事物变化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而变化出自于动,如果没有事物的运动,就没有变化,也就没有吉凶可言。所以《系辞下传》说:
“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
动是吉凶产生的直接原因。因此,吉凶问题只有与事物的“动”(行动)联系起来时才具有实际的意义。而“动”在这个世界上是一种普遍性的状态。
动是相对于静而言的。动和静分别是刚性和柔性的表现。虽然刚性表现为动而柔性表现为静,但是,由于刚柔之间会发生互相摩擦,因此柔性也由此表现出被动。所以,动会存在于天地间任何一个事物身上。
动可以表现为主动,也可以表现为被动。由于事物各自的刚柔属性结构不同,因此事物各自的动的方式不同,由此而产生的事物与事物之间的互动方式也不同。再加上时间、空间、环境的复杂性,动呈现出无限纷繁复杂的样式。不同形式的动会带来不同形式的变化,由此,会产生不同形式的吉凶。吉、凶、悔、吝因此成为普遍现象,并且在具体形式上呈现出复杂性。
由此,动对于吉凶而言,具有第一位的意义。当依据变化理论来考察事物的各种具体变化状态和变化结果时,因为所有的变化在客观上都是由于动引起的,所以,关于变化的各种问题都需要放在动的背景里考察。
易经里面的大衍筮法也是对万物行为的一种模拟,如果你见过大衍筮法的整个流程,你就会明白,大衍筮法是完全模拟无极生太极(拿出一根不用),太极生两仪(分成两组),两仪生四象(以四个为一组),四象而生八卦(占得卦)这个过程的。
也正因为如此也暗合了万物吉凶的外在、内在产生的原因,因为它是对现实的模拟。
最后给各位总结一下:
1,动是产生吉凶的前提,你不开始吉不会有吉,你不开始凶就不会有凶!
2,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自己要有适合发挥的外在环境,来到了吉的聚集的环境,自然能顺风顺水!
补充一下,其实这个也是风水的精髓!
3,吉凶者,贞胜者也!要发挥自己的贞道!发挥自己固有的长处,只有这样才能有成!
北冥木木,专注易经原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