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信用形式之银行信用
1、银行信用的含义
银行信用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与企业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借贷活动。它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和个人,或者社会各经济主体除银行以外,他们到银行来存钱来存款,那么银行就是债务人。另一方面是银行又把筹集起来的这些资金呢,贷放给企业和个人,这个时候的银行呢又是债权人。所以比较商业信用来说,银行信用是间接信用,而商业信用呢是直接信用。
2、银行信用的特点
第一、银行信用具有广泛的接受性。因为它突破了商业信用的那些限制,比如说信用能力、还有授信的规模、授信的对象,期限方面等,银行信用都突破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第二、银行信用具有创造信用的功能。什么叫创造信用?我们说银行以外的其他的金融机构,或者是我们社会经济的主体企业、个人、政府,他们要给另一方提供信用,一定是自己有资金但是银行信用呢,可以在吸收的存款基础上,通过发放贷款,再创造出新的存款来。那么这种创造性的功能是银行最本质的特征。
第三、就是银行信用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在资源配置,在宏观经济的活动中,银行信用的运用都强调,一方面要主动的接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的指导,而另一方面自己在资源配置方面要具有相当大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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