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婚姻里谁主沉浮
和另一半有爱无性,有性无爱,无性无爱有孩子,那个婚姻更痛苦?
提问者,提到了三种婚姻,重点想问她们的痛苦,谁比谁更大?对此,笔者质疑设问的定义,即,这三种婚姻的前提是一样:痛苦的,想问哪一个更痛苦。
之所以质疑设问的定义“都很痛苦”,原因一:婚姻是什么,在每一对婚姻那里,有不同的答案;婚姻里有什么、靠什么维持和维护,每一对婚姻也都不同。原因二:人们需要婚姻,但婚姻不能满足人的所有需要,当婚姻已成为人的负累或痛苦,常态下,其痛苦会结束婚姻的;如果虽有痛苦但不愿离婚,那痛苦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痛苦,最多像是疾病中的伤风感冒。感冒不用当作是病。
所以我的认为:这三种婚姻听上去,确实都有遗憾、有痛苦。但这样的感觉和看法,是别人的,比如你或我的,而非三种婚姻的当事者。这三种婚姻既然存在,那一定是其中的好感觉(或幸福元素)占核心地位。
于这一观点的前提下,我则不会谈她们哪个更痛苦,但可以谈谈她们的存在,是以什么为动力。1)有爱无性婚姻。这样的婚姻,现实中并不鲜见,大多在婚姻一年以上之后,发生的无性,极少有婚姻一开始就无性。很明显,这一婚姻的动力,是爱。无性,只说明性在婚姻中是温和的淡去、退却。不管是何种原因所致无性,但婚姻在继续,更说明,主宰他们婚姻以及婚姻感受的不是性,而是爱。有爱无性的婚姻本身,验证了影视作品的宗旨思想:爱是最大的智慧;爱的力量如大海,能容纳一切。在爱的怀抱,无性不是憾,欠缺不是罪。
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幸福。
2)有性无爱的婚姻。许多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因爱而结合,或是先有爱,很快的爱就被现实抹去了,连痕迹都不留。这,符合把婚姻和爱情,分为两回事的价值取向的人。他们能待在没有爱的婚姻里,除了两人不冲突的价值观,还有婚姻能满足各自所需的东西,比如关系连接、物质依赖、面子等等,性,只能是婚姻存在的动力之一。
3)无性无爱有孩子的婚姻。这样的婚姻,在中国更不鲜见。中国父母有浓厚的恋子情结,因此,溺爱孩子已是他们天经地义的情感,一切为了孩子好、为孩子而活,已成为了他们的使命。无论他们的牺牲、付出是否真起到了“为孩子好”,父母全然不知不顾,他们只按他们的情结驱动行事。所以,许多名存实亡的婚姻,为了孩子,两人才留住婚姻。这样做,是否真能起到为孩子好,他们仍然不知不顾,在他们以为的世界里,只要为了孩子,什么苦都能吃。其实,还得承认一事实,无性无爱有孩子的婚姻,无性,只限在他两人关系,未必他们缺性满足。至于婚姻,是因孩子而名存,等于说他们活在孩子的心里,婚姻没滋没味也罢。
依古老的比喻:婚姻像一双鞋,是否合脚,是否走得远,自己的脚知道。所以,还是那句话:以上三种婚姻,都很遗憾、很痛苦,只是看者的感觉,并非三类婚姻当事者的心理。每一对婚姻,他们的三观、他们对婚姻的所取、目的都不一样。无论你跟谁配对,决定婚姻质量的、主宰婚姻去留的,总是婚姻中双方本人的诉求,和他们心智的成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