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如何处理?
导读: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往往是无效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会对工程价格产生什么影响呢?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上述第五种无效合同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具体规定了以下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情形: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的;
(二)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者投标无效的;
(4)承包人违法分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二、无效合同对工程价款的影响。
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工程价格。《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或者没有必要退货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不可能返还,只能折价补偿。折价补偿应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即无论合同的哪一方被确认无效,都不能获得超出合同效力的利益。
合同无效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条、第三条以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为标准,相应处理工程价款。
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参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价款。荟牛网告诉你这是一个无效的参考和有效的计算,规定是“参考”而不是“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条款仍然无效。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视工程修复后能否通过验收而定:工程修复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价款参照合同约定;经修复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支付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