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奴逃了,白人帮了,案子,判了

很多具有良知的朋友常会想:
遇到不平之事,我真的该一声吼吗?
当周围满是麻木看客,我的微弱气息,真有作用吗?
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或许会有所启发。
朋友们晓得,贩运黑奴,给英国带来了大量的财富。
《美洲奴隶贸易》的作者约翰·斯皮尔斯写道:
这是一起即将轰动整个英格兰的案件。因为它公开攻击的对象,不仅是遥远殖民地的种植园主,还包括英格兰的所有对外贸易。英格兰的对外贸易借助奴隶贸易的利润,得到了发展、资助和改善,最终在海上取得了霸主地位。
书中还说,酿酒工厂、生产绳子和帆布工厂、为奴隶做衣服的工厂,都希望奴隶贸易越做越大。
也就是说,这起发生在1769年11月并且延宕数年的、为一个叫詹姆斯·萨默塞特的黑奴争自由的案件,直指整个贩奴上中下游利益集团。
(法庭上的奴隶)
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他叫格兰维尔·夏普。
他的兄弟威廉·夏普,是个慈善家。
威廉曾救助了一位被主人带到英格兰后抛弃街头的黑奴乔纳森。后者被威廉送到医院治好之后,由格兰维尔提供吃住。
但其原主人看到了他,将之绑架,关押,意图卖掉。
乔纳森辗转托人帮忙给格兰维尔带信,最后,通过种种关系,在法庭上,格兰维尔救出了乔纳森。
这是他第一次为黑人辩护。
从此,他成为黑人的守护者,废奴运动的先驱,他在给约翰·普罗比勋爵的信中写道: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应该坚持和维护正义,不必考虑任何可能出现的后果。
所谓可能出现的后果,就是:
他帮助奴隶,实际上就是对人们合法取得的财产的冲击。
因为贩奴买奴,在当时还是合法生意。
随着名气越来越大,1769年11月,他又帮助了一个叫萨墨塞特的黑人。
萨默塞特被带到英格兰,趁主人查尔斯不注意,跑了。
很快,他被抓了回来,关到一艘船上。
对吃瓜群众来说,这事实在太小了,根本不会去关注。
但格兰维尔知道了。
他拿着法院的令状,到了船上,带走了萨默塞特。
接下来,是一场长达两年多的拉锯,最终,对薄公堂。
官司,打了整整半年。
1772年1月开始,在曼斯菲尔德伯爵威廉·默里的主持下,双方激烈攻防。
斯皮尔斯写道:
法庭上,国家财富和社会权力构成一方,胆怯的黑奴和格兰维尔构成了另一方。
这是主人与奴隶的较量。
这是法律与道德的较量。
这是自由与奴役的较量。
这是自由与奴役的较量。
这是自由与奴役的较量。
重要的事情说了三遍。
值得一提的是,默里伯爵,跟格兰维尔一样,亦是认同“更高的正义”的人。
(格兰维尔)
何谓更高正义?
因为在当时,如果按着法律来,将逃奴还给主人,没有任何问题,甚至是有司的义务。
但时至18世纪中后期,人们的思想,早已比两三百年前进步很多了——
奴隶是人还是商品?
奴隶有争取自由的权利吗?
都已形成了不同的看法——尽管,主流还是认为奴隶就是主人的财产。
一些有良知的白人,愿意帮助黑人,推动社会进步——哪怕,这样需要突破法律。
写到此处,或许又有朋友像在我之前文章里回复的那样,又在洗白了。
奴隶贸易是洗不白的。
任何阶层,任何肤色,都有好人,也有坏人。
很多日子比黑奴好不到哪里去的白人,还自认为高人一等呢——都忘了自家茅屋,在羊吃人运动中被圈过呢。
啥,羊吃人是什么?
好像初中世界历史里学过的呀,自己去回忆一下吧。
到了6月,此案终于宣判了:
必须严肃对待奴隶们遭到非人待遇的案件……奴隶制的存在就会显得完全不合理。通过奴隶贸易获得收益的权力是不合法的……必须释放这名奴隶。
不止萨默塞特获得了自由,英国还规定,从1772年6月22日开始,任何船只载有奴隶时,不得在英格兰的港口停靠。
(格兰维尔与黑奴)
用很多朋友都熟悉的句式来讲,就是:
此案在英国人中掀起热烈讨论,普通百姓亦开始思考,奴役他者,是正确的吗?此事为最终废奴,奠定了基础。
书中写道:
因为有了格兰维尔·夏普,所以缄默的黑奴开始向奴役自己的种族呼吁,希望他们找回丢失的公正和仁慈。
回到我最开始的那个问题。
如果没有格兰维尔这样的人,冲破浓雾,《解放黑人奴隶宣言》能否在1862年出现,还是未知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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