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正雅利安血统有什么用?没钱没势,连个82岁的犹太老妇都不如

欧洲反犹,由来已久。

其高层之心理,大半在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底层呢,则主要是经济原因了。

今天给大家讲的这个例子,来自索尔·弗里德兰德尔的《灭绝的年代1939-1945》。

事情发生在埃森纳赫。

埃森纳赫,德国中部小城,1984年人口也仅为5.1万。但它1283年即已建市,历史可谓悠久。

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在这里成长。

(1890年左右路德故居老照片)

著名音乐家约翰·巴赫,在这里出生。

按索尔的说法,在当时德国的反犹狂热之中,这里还算冷静的。

但当地纳粹老大赫尔曼·克勒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一个叫芬克的妇女写的。在信中,她愤怒而迷茫。

她说,1939年10月时,自己因为付不起房租,被房东赶出了公寓。但她看到,一个已经82岁的犹太老太婆,却获准继续生活在那里,直到3个月后死去。

作为纯正的雅利安女性,她无法理解,第三帝国的一个犹太人,都能受到法律保护,我却被抛弃?我至少也有得到跟她同等待遇的权利吧?

只看短短几段话,我们就知道,这个女的是在胡搅蛮缠。

其一,当时的法律,对犹太人还留着一扇窗,纳粹高层还没有彻底下决心把他们送到死亡营集中杀害;

她却以自己的情感,代替法律,认为法律保护犹太人不保护她。

其二,她是交不起房租,所以被扫地出门的——这一点,并不因82岁的犹太老妇能否留下来而改变。

(纳粹女性)

也就是说,她是比老妇还要贫困的最底层人员。

此刻,这个连房子都租不起的人,却满脑子的优越感,觉得在人种上,自己要高等……可我确实没钱,两者一中和,至少,也要给我犹太人的待遇吧。

捋一捋就是:

我没钱。

我高等。

犹太人低等。

犹太人能住。

那么,你也该给我住。

房东你太无情!太无情!太无情!

好吧,没逻辑,讲不通。

但显然,她觉得,纳粹党的当地首领能帮她。

最终有没有帮到书中没有言及,但索尔提到,就在芬克控诉房东之时,房东也是焦头烂额。

因为几年前,他就想把这个犹太妇女赶走,甚至还请了律师打官司。

律师说:

自从原告米斯1937年5月加入纳粹党,就越觉得赶走这位老女人乃急不可待之事……根据主导性的公众意见,亦即禁止犹太人与雅利安人(特别是纳粹党员)生活在同一栋房屋中,原告不再有向那位犹太人妇女提供住处的义务。她的年龄和居住年限(她在这栋房子里生活了一辈子)均不能成为考虑的因素。这类问题是不能靠感情解决的……

他的意思是,不与犹太人同住一栋,乃大是大非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没什么道理可讲,法律都要靠边站。

(犹太妇女)

不过,从此诉讼与芬克的控告来看,尽管德国激烈反犹已经很多年了,但在做出“彻底解决”的决定之前,法律也还是可怜的犹太老妇的挡箭牌,房东并不能赶走她。

这位叫芬克的底层妇女,或许在之后几年里,并不会生活得更好,甚至可能还是没有地方住,但她会看到,越来越多的犹太人,被送上了东方的火车……

在这一点上,她大概会得到安慰吧……

她,就是底层害人的一个标本。

她以及她的同胞们歇斯底里的反犹心态,正是促使纳粹高层进行种族灭亡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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