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这些事要知道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关系千家万户的福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老旧小区怎么改?又有哪些政策保障?
为何改造?
民生工程每一笔钱都花得值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被列入2020年重点工作。按照住建部的估计,到2025年底以前,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有17万个,涉及居民超4200万户,按照家庭平均人口2.6人计算,获益人口超过1亿。
由于建成年代较早,老旧小区普遍存在设施不完善、卫生环境差、社区服务设施配套不足、社区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居民生活品质受影响。改造老旧小区,将有效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和生活幸福感。
特别是在老旧小区居民老龄化程度逐年增高的情况下,通过加装电梯、平整道路,将使老旧小区更适合老年人居住环境,实现“适老化改造”。而且,不少老旧小区的地下管线由于“超期服役”,跑冒滴漏问题不断,亟待对基础设施深度改造。
同时,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促进就业,带动户内改造、装饰装修、家电生产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可为扩大内需提供动力。
如何改造?
多类别划分,提供菜单式选择
此次改造重点针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针对改造量大面广的现实,《意见》要求,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各地可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
基础类改造涉及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日常生活保障的基本设施。如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等。这部分内容要应改尽改,并且尽量一次性改到位。完善类改造涉及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改造则对应着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改造内容,包括养老、托育、卫生防疫、助餐、家政保洁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通过划分3种类型,各地可以依据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居民的具体需求,灵活、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坚持居民自愿、尊重居民意愿,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此次也对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服务及治理提出要求。《意见》提出,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如何保障?
资金多方共担,政府统筹推动
《意见》明确,要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因此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居民的出资责任将被合理落实。
基础类改造将由中央补助以及各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由居民出资的主要是完善类改造,居民可以通过付费使用改造完的设施、让渡一些公共空间和资源等不同方式来出资。这部分遵循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如电梯改造等。提升类改造则要求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资,对于这类改造,将在设计、改造、运营等方面给予一定补助和支持。
据了解,用于今年改造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43亿元,目前已全部下达完毕。老旧小区改造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供水、排水、道路等与小区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托育、无障碍、便民服务等小区及周边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是非常复杂的工程。为更好推动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谭衷 刊于《半月谈》2020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