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将分类设定镉等重金属限量指标 此前中储粮曾交易镉超标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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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公布了2020年6个粳稻主产省份新收获粳稻质量安全监测报告,从报告内容来看,今年我国6个粳稻主产省粳稻质量整体要好于去年水平。

其中,黑龙江、江苏、宁夏 属于近年来较好水平,吉林基本持平,辽宁略有下降,安徽中等以上比例有所下降。

据悉,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国家粮食部门每年会组织人力对当年收获的粮食质量进行抽检。

以本次粳稻质量安全监测报告为例,6 省份粳稻质量调查样品共计4413份,涉及58市210县(区),主要从出糙率、精米率、不完善粒等指标方面给予监测。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监测报告中,和往年一样,同样未见有关于食品卫生方面的检测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各类企业在收购新粮的过程中均增加了对食品卫生标准的检测,包括新粮毒素、重金属含量等。

不过,据每日粮油收集到的更多消息显示,此前国家卫健委曾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发布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食品中铅、镉、汞、砷等污染物做了限量指标。

需要指出的是,在今年6月12日到7月14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下称“中储粮”)下属的中储粮网受中储粮湖南分公司委托,组织多场稻谷拍卖,涉及镉含量0.2—0.4毫克/千克的“超标”稻谷总计3万多吨(参见财新周刊报道)。

每日粮油查阅此前资料也显示,在7月14日中储粮网曾拍卖一批湖南分公司的稻谷,并在竞拍公告上注明“本批粮食不限定买方用途,但出售方声明:该批粮食可能存在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但在交易限制中,仅仅要求企业做好“技术措施将重金属含量降低至国家标准以内方可销售,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

客观上,存在着重金属超标粮油流入食品领域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截止目前为止,对于重金属超标粮的处理,每日粮油查阅仅有2016年原国家粮食局发布的《关于推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快研究”重金属超标粮食退出最低收购价范围后的收购、处置“等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超标粮食应急收购处置体系”。

而从各地收集的信息来看,对于这部分粮食的处理均集中在收购环节,即“超标不予收购”。

实际上,此前每日粮油就曾撰文指出,当正规的销售渠道被堵上之后,将导致这部分(重金属)粮食会以另外的形式在市场上流通,客观上造成了无监管的状态(详见《 中储粮小麦收购增加呕吐毒素检测 费用由收购企业承担》)。

据悉,早在2002年国家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结果显示,稻米中超标最严重的重金属是铅,其次就是镉。随后,2013年的镉大米事件更是将我国大米安全问题推向了舆论顶峰。

但在2017年修订和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仍然维持了2012版标准的规定——稻谷、糙米、大米中镉限量为0.2毫克/千克。

据悉,2020年的这份征求意见稿,则将稻谷、糙米、大米区别开来,分别制定镉限量标准。对于多用作食品原料的稻谷,拟将其镉限量从0.2毫克/千克调整为0.4毫克/千克;糙米则被分为两类,食品加工用糙米的标准也被放宽到0.4毫克/千克,而食用糙米、大米的标准则依然维持在0.2毫克/千克。

至于超标粮的最终处理方案,目前每日粮油仍在对相关官方文件的搜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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