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结束 河南辽宁黑龙江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根据国家粮食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显示,自10月8日起在河南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辽宁、黑龙江10月10日起启动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
此前,自9月23日起在湖北省、9月26日起在安徽省、9月27日起在四川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据悉,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38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55元,均与去年持平。
背景资料:中晚稻、粳稻收购费用标准2.5分/斤,由承贷直属库包干使用,其中拨付委托收储库点的收购费用不低于2分/斤,其余统筹用于验收、检验、整晒及县内集并等费用开支。保管费用补贴标准4.3分/斤·年,要在粮食验收合格并收到财政补贴后,按季足额将补贴拨付到委托收储库点,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降低委托点保管费用补贴标准。质检、监管费用补贴标准0.3分/斤·年,具体使用办法由省三部门另行制定。利息补贴按收购成本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要规范保证金管理,对完全履约的,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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