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五百四十部首讲解(四)

卷二上

15.小 xiǎo

字源解说“小”是“沙”和“少”的本字。小,甲骨文像众多(三)微粒。

造字本义:细微的沙粒。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古匋文将三点微粒形象写成竖撇捺,将字形抽象化。篆文与古匋文字形相似。当“小”的“沙粒”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水”另造“沙”代替,表示水边的细沙。

説文原文:小,物之微也。从八,丨見而分之。凡小之屬皆从小。私兆切。

     

释文:小,物体细微的特征。字形采用“八”作边旁,“丨”现而加细分。所有与小相关的字,都采用“小”作边旁。

例如:小往大来。——《易·泰》。疏:“阴生消耗,故称小。”

需要了解的内容:考甲骨文是用三小点来表示微小之意。西周金文仍以三小点会意。后來在下的两点拉长并且上移,才寫作小形,遂為小篆所本。故“小”字构形并非以“丨见而人分之”会意。

16. 八 bā

字源解说:“八”是特殊指事字,甲骨文用相背的两条弧线指事符号,表示物体被分离为两部分。

造字本义:切分。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当“八”的“切分”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刀”另造“分”代替。---古人认为“八”是极限数。

説文原文:八,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凡八之屬皆从八。 

释文:八,划分、区别。像一分为二、相别相背的形状。所有与八相关的字,都采用“八”作边旁。

需要了解的内容:甲骨文所見作“)(”,金文作“)(”与篆形略同,均以旁分线条示分别相背离之意,本即“分”之初文,借为数目之八,久借而不返,遂又再加“刀”旁为意符,造为“分”字以表其本义,故“分”亦训别。本部除“分”字外,还有十个字,考这十个字中,从八得义者只有“”、“公”,其余均不从八得义。

17.釆 biàn

说文原文 :辨別也。象兽指爪分別也。凡釆之属皆从釆。读若辨。

古文釆。蒲莧切。

需要了解的内容:金文取象于兽掌形。王筠《說文释例》云:“字当以兽爪为正义,辨别为引申义,以其象形知之。釆、番盖一字也,寀之重文作審亦可证。”其說甚是。本部共四字,一为番”,与部首为一字。二为“寀',三為“悉”,此二字本义同一一辨别清楚有关。四为“釋”,训解,据許說,从釆是“取其分别物也”之意。

18.半 bàn

字源解说:八,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分割。半,金文(八,分)(牛),表示剖牛。

造字本义:将杀好的牛分解成两部分。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中的“牛”写成,失去牛的一对尖角形象。当“半”的本义消失后,再加“刀”另造“判”代替。

説文原文:半,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为大物,可以分也。凡半之属皆从半。博幔切。

释文:半,物体平分所得的部分。字形采用“八、牛”会义。牛是大物,因此可以分割。所有与关相关的字,都采用“半”作边旁。

需要了解的内容:“八”表剖分,“牛”表被分之物,二旁相合而会物中分意,物中分各得一半,故引申为一半、二分之一义。本部二字,一为“胖”,训“半体肉”(即祭牲由其脊平分之一半),一为“叛”,训“半”,谓“分离”,均从“半”得义。

19.牛 niú

字源解说:牛,甲骨文像动物头部的线描,突出了鼻孔在鼻尖上形成“V”字形状,以及向两侧弧形伸出的一对尖角。

造字本义:哺乳动物,体型粗壮,角中空,力大,能耕田、拉车。有的甲骨文淡化了牛鼻的形象。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加强了中间的竖笔,彻底抹去牛鼻的形象,同时也淡化了牛角的形象。隶书将篆文的一对尖角写成,使整体字形完全失去动物形象。

说文原文:大牲也。牛,件也;件,事理也。象角頭三、封尾之形。凡牛之屬皆从牛。語求切。

释文:牛,大型牲口。牛,也有“件”的意思;件,表示事理分析。像角头三、封尾的形状。所有与牛相关的字,都采用“牛”作边旁。

例如:风吹草低见牛羊。——《乐府诗集 · 敕勒歌》

需要了解的内容:甲骨文,是牛的条化写法,并无封、尾之象,许说不尽确,凡是从牛的字,本义与牛有关。

20.犛 lí

说文原文:西南夷长髦牛也。从牛聲。凡犛之属皆从犛。莫交切。

需要了解的内容: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云:此牛名犛牛,音如貍。以其长髦也,故《史記·西南夷传》谓之髦牛。以其尾名氂也,故《周礼·乐师》注谓之氂牛。以氂可释旄也,故《礼》注、《尔雅》注、《北山经》、《上林赋》注、《汉·西南夷传》皆谓之旄牛。氂、髦、旄三字音同。

21.告 gào

字源解说:“告”是“祰”的本字。口,既是形旁也是声旁,表示说话。告,甲骨文

=

(牛,牺牲品)+

(口,祝祷),表示献牛祝祷。

造字本义:用牛羊牺牲祭祀,祝祷求福。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的“牛”

写成

,当“告”的“祝祷”本义消失后,篆文

再加“示”

(祭祀)另造“祰”代替。古籍多以“告”代替“祰”。

説文原文:告,牛觸人,角箸橫木,所以告人也。从口从牛。《易》曰:“僮牛之告。”凡告之屬皆从告。

释文:告,牛用角撞人,古人在牛角上系橫木,用它来告发罪人,横木撞到谁,谁就是罪人。字形采用“口、牛”会义。《易经》上说:“僮牛之告。”所有与告相关的字,都采用“告”作边旁。

例如:烝烝皇皇,不吴不扬。不告于讻,在泮献功。——《诗 · 鲁颂 · 泮水 》

需要了解的内容:其实告字构形和“牛”全然无关,字見甲骨文。许慎以从牛作解,是因時代局限,未得见告字初形,只根据后来的讹变形体。实则告字上部分当是舌形之变,其成字当是取舌字作为基,本部只“嚳”字,制“急,告之甚也”《急迫,告得很意),从言告义得义。

资料来源:《说文解字》、《说文部首形义通释》、象形字典网、汉典网等。同时感谢同道读书群解字小组的全体同道和李兆亿小朋友的语音朗读。这是同道读书群的学习资料,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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